現在大家用手機的時候,肯定能刷到一堆廣告:開屏廣告、信息流廣告、推送廣告、貼片廣告、評論區廣告、軟文廣告、視頻內嵌廣告、彈窗廣告、搜索廣告、驗證碼廣告,劫持型廣告等等。
在這些隨手就能列舉一大堆的廣告種類里,不知道你最討厭哪一種!
行,都可以,全都討厭。
另外還有種刮一刮廣告,也比較逆天,它通常長得和普通廣告差不多,需要你觸碰它才會現出原形(碰到它就晚了),松手就直接開始跳轉到其他APP。
這些刮一刮廣告通常藏在信息流里面,你滑動加載新內容時,在你按下觸碰后瞬間就跳轉,沒有反應時間,嚇人的同時還會以為自己點錯了,因為它跳轉過一次后就是普通廣告的樣子。
雞賊的是它會提示自己是刮一刮廣告,但是你放在信息流里面,又是隨機出現的,這就太難受了,從底部滑動的時候,就需要你小心翼翼地往上拖,生怕夾雜著一條這種廣告。
而且它如果跳轉的是應用商店,是沒有任何提示的,就是直接跳轉
對于這種廣告的討論,沒有搖一搖廣告多。畢竟搖一搖廣告更是一絕,晃動的幅度不是我們說了算,全憑廣告提供商良心。
說你跳了就是跳了,很多時候會違背用戶的初衷,使用時只是晃動了一下就觸發了,根本就不是我們想要主動跳轉去看廣告詳情。
面對這種情況,近期全國網絡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宣布編制了《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搖一搖廣告觸發行為安全要求》。
里面提到了這類廣告的具體規范,像是參數范圍都指定好了
如設備加速度不小于15m/s2,雙向轉動角度不小于35°,操作時間不少于3s,或同時考慮加速度值與方向、轉動角度的方式,或與前述單一觸發條件等效的其他參數設置。
雖然也規定了其他相關跳轉行為,但是具體有多少成效就不知道了,對于廣告提供商和軟件平臺以及廣告主這三種的視角來說,都是希望這個功能有效的,能帶來實實在在的收益。
但話又說回來,這些希望廣告生效獲取利益的人們,同時也是其他APP的用戶,所以他們自己也經歷著別人家廣告的轟炸,沒有人能避免。
再細想一下都可以進入哲學迷思了,如果搖一搖廣告和刮一刮廣告這類形式消失掉,后續也會是其他的廣告類型登場,畢竟創新還有獎勵。
像是需要朝正確方向滑動的滑一滑,搭配AI的智能推薦,又或者是其他各種奇怪的形式。
現在想來,許多軟件都有開會員去廣告的服務,但是現在不管再怎么有錢,瀏覽互聯網大環境時,也都要看到各種廣告,也算是網絡時代的一種平等了。
有的朋友可能說使用廣告攔截器唄,其實這種想法很好,現實里的廣告攔截眼鏡都做出來了。
但現在的網絡服務在檢測到攔截,可能會拒絕提供內容,谷歌算是走得比較激進的一家大廠。
而且廣告確實影響決策,要是未來很多年后,有些富人醒悟過來,不想在互聯網上看到無用廣告,而給廣告提供聯盟商一大筆會員費加入白名單。
或者構建一個干凈的平行網絡(類似馬斯克想用AI重寫知識庫的噱頭),那網絡里的形成賽博上下層也會拉開現實里的差距,信息孤島的終極走向。
但即使在信息孤島里,人們或AI編制的信息也會帶有某種偏好,無法絕對中立。
這樣想來廣告與互聯網幾乎是無法分割的,而換種說法就是,有人的地方就會有廣告,這本就是信息交流的一部分。
許多人并不是真的討厭廣告本身,好的廣告能匹配自身的需求,節省不少在陌生產品里的挑選時間,雙向奔赴。或是給用戶一些好處,看廣告免費聽歌,獲取收益相對來說也好一點,但是時間長了也會得寸進尺,需要看的廣告數量和時長都在增加。
真正討厭的還是平臺用各種辦法,強迫進行體驗來增加自身收益的行為。
但強推廣告這個事情不太會被真正解決,畢竟現實世界的運行和進步,也是構建在“強迫體驗”上的,大多人的現實都處于強推“廣告”身不由己的生活網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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