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黃曉明在微博曬出
與9歲兒子的戶外騎行合照。
照片中父子倆擊掌互動,畫面溫馨,
卻沒想到,評論區(qū)“翻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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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友紛紛提醒,
“溫馨是真的,
但9歲娃不能騎車上路也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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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駕駛自行車、三輪車上路,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
昨天,有網(wǎng)友發(fā)帖稱
在靜安交警隊辦手續(xù)時,偶遇了黃曉明
他正在履行處罰程序
雖然事情告一段落,
但網(wǎng)友們的討論沒有停下。
不少網(wǎng)友表示,
“還真不知道有這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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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網(wǎng)友疑惑,
“為什么12歲以下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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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
為什么不可以
01
孩子更難正確估計風險
我們知道,
騎車需要時刻判斷路況,
預估即將發(fā)生的可能性及其危險性,
然后及時作出調(diào)整。
那么,
孩子能夠及時判斷出
可能會發(fā)生的危險并正確應對嗎?
答案是很難。
根據(jù)發(fā)展心理學理論,7~12 歲的孩子通常處于具體運算階段,指的是雖然他們在理解因果關系和處理具體信息上有一定能力,但在處理抽象概念和遠期后果方面仍然有限,這意味著他們對危險的預判能力是有限的。
一項對兒童和青少年危險感知能力的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研究者邀請了一組 9~14 歲的兒童和一組成年人參加實驗。實驗包括幾個風險評估任務,例如讓參與者觀看一系列與危險情境相關的視頻片段(如高速行駛的汽車、攀爬高處的行為等),然后要求他們在觀看視頻的過程中按下按鈕,表明他們認為這些情境何時變得危險。
結(jié)果發(fā)現(xiàn),成年人在判斷危險情境時,反應時間更快且更加一致,而兒童和青少年,尤其是兒童,在判斷何時情境變得危險時反應較慢,且對不同情境下的判斷不一致,說明兒童和青少年的危險感知能力較成年人明顯不足。尤其是在復雜或快速變化的高強度運動環(huán)境中,他們更容易低估危險,從而增加發(fā)生意外的可能性。
02
孩子的自控力不足
我們在運動時,
往往容易興奮、緊張或疲勞,
在這樣的狀態(tài)下,
如何對自己的情緒和行為有良好的控制,
對于孩子來說是比較困難的。
這是因為他們大腦的前額皮質(zhì)仍然處于發(fā)展階段,這直接影響著他們的自我控制能力,導致孩子會比成年人更容易受到當前狀態(tài)的影響,讓本就不太成熟的自控能力變得更為薄弱。當孩子在這種情況下,面對危險時就很難及時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從而增加了發(fā)生意外的風險。
上海去年
就發(fā)生過這樣一起交通事故
行人闖紅燈
與騎自行車途經(jīng)的未成年人
在非機動車道發(fā)生碰撞
最終
行人因未按交通信號通行
需負事故主要責任
騎行者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負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提醒
12周歲以下的兒童,身體協(xié)調(diào)能力、對交通狀況的判斷能力,以及應急反應能力都尚未發(fā)育成熟,在道路上騎自行車難以應對復雜的交通環(huán)境,遇到突發(fā)情況時無法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從而增加了自身在道路上的安全風險。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事故案例數(shù)據(jù)分析顯示,近幾年,不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與不滿16周歲騎行電動自行車,分別占到了騎行事故總數(shù)的7.5%和10.3%。這些數(shù)字背后,是一個個原本可以避免的家庭悲劇。
這場由一組親子合照
引發(fā)的全民“普法”大討論
也是對家長們的提醒
孩子學會騎車≠可以上路
遵守法規(guī),確保安全
來源:新聞坊、上觀新聞、科普中國、上海法治報、第四焦點上海交警微發(fā)布、上海家長學校、極光新聞、新京報、興慶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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