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職場有點像打游擊,打一槍就得換一個地方,賺幾個月的工資可能這家公司就發不出來工資了;
如果你還繼續耗下去,那就是越陷越深,及時止損,及時離開找下家才能拿到工資,賺點錢真是不容易啊。
以前頻繁跳槽是為了漲薪,現在是迫于無奈,只是想干活賺點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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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網友發帖,說是蘇州有一家公司最近給全體員工放了2個月的假期,從4月1號到5月31號;
放假的原因是業務停滯導致停工停產,也就是說沒訂單了;
其實現階段很多公司都面臨這樣的困境,國內消費不振,出口受阻,訂單都神奇地消失了;
對于公司而言沒有訂單,停工放假也是在所難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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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家公司也深知2個月放假對員工造成的影響有多大,所以鼓勵員工放假期間自主離職;
如需離職,可以在4月4號前提交離職申請,公司會及時結算工資。
所以,很多人很糾結究竟是該及時止損,在放假初就離職找下家還是先休息兩個月等復工呢?
畢竟現在工作太難找了,兩個月也不見得能找到一家新公司,其實最保險的辦法就是先接受,然后放假期間積極找工作,找到以后就跟公司協商離職;
或者害怕要不回工資的,直接就在4號前離職。
公司都走到停工地步了,即使復工也不見得會比之前好。
其實對于打工人而言,本來就是想規避風險才去打工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去篩選好公司;
而好公司最重要的點就是能及時發工資,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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