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時,收到被告人親屬的書面申請:因被告人身體原因,無法站立和行走,故無法到庭參加本次訴訟活動。為切實保障特殊群體訴訟權利,堅守司法公正底線,法院啟動巡回審判機制,將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完成一場有溫度、守規矩的異地上門庭審,用實際行動踐行基層法院司法為民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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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核實被告人病情與居住情況,查閱醫院診斷證明,確認被告人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往返法院。刑事審判庭經集體研判、履行內部報告程序,決定采取上門開庭方式審理本案。為確保庭審合法規范,承辦法官提前與公訴機關、辯護人充分溝通,明確庭審流程、權利告知、證據出示等關鍵環節,備齊國徽、法槌、庭審錄音錄像設備等物資,聯系醫院醫生,做好全方位庭前準備,既不因場地特殊簡化程序,也不因路途遙遠拖延審理。
庭審當天,審判團隊、公訴人、辯護人驅車前往異地被告人住所。在被告人家中,干警因地制宜布置臨時法庭:墻面懸掛國徽、桌面擺放審判席、公訴席、辯護席標牌,簡易的場景不失司法莊嚴。庭審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法官依法核實被告人身份,細致告知其享有的申請回避、舉證質證、最后陳述等訴訟權利,有序開展法庭調查、證據展示、法庭辯論等環節。考慮到被告人身體耐受度,合理控制時長,全程同步錄音錄像,確保程序合法、實體公正。被告人在庭審中清晰表達意見,其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家屬對法院主動上門、溫情辦案的舉措連連致謝。
長期以來,長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立足基層審判,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嚴格依法辦案、維護法律權威的同時,聚焦重病、殘疾、高齡等特殊群體的司法需求,靈活采取上門開庭、巡回審判等便民舉措,破解“出庭難”“訴累重”等實際問題。此次異地上門開庭,是我院將司法剛性與人文關懷相結合的生動實踐,既守住了刑事審判的程序底線,又讓當事人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溫度與善意。
下一步,長白縣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司法為民舉措,緊盯群眾急難愁盼,不斷優化便民審判機制,把公平正義送到群眾身邊,以更務實、更暖心的司法服務,守護社會平安、捍衛法律尊嚴,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陳晨
編輯:王俐蘋
初審:李娜
復審:英江
終審:樸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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