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黃鈺 游天燚
“這多危險,一下雨,可能就翻下去了。”河北省張北縣戰海鄉東部山頭上,一截長近30米、重50多噸的風電塔筒高“懸”坡頂,山坡下首都環線高速不時有車輛經過。
這里是張北戰海風電項目二期現場。近期,有“領導留言板”網友反映,這一項目因用地問題遭遇阻工,導致工程進展緩慢甚至停工;部分風電設備長期擱置在山頂,存在安全隱患,村民路過時心驚膽戰;近1.98億元補償給承包土地的企業,是當地村集體征地補償標準的近十倍,是合理合規,還是一筆“糊涂賬”?人民網“人民直擊”記者就此進行了實地采訪。
施工受阻,塔筒長置山頭成隱患
張北縣面積廣闊,地勢平坦,風能資源豐富,年均利用時長可達2400小時,是國家二類優質風能資源區,近年來多個風電項目在此落地。
2017年2月,河北省建設投資集團(以下簡稱河北建投)張北戰海風電項目被河北省發展改革委列入張家口市百萬千瓦風電基地的規劃中,當年8月取得張家口市核準,獲批建設容量為20萬千瓦。
“本來是一個20萬千瓦的項目,后來被阻工,一期只干了10.8萬千瓦,還剩下二期9.2萬千瓦。”河北建投子公司相關負責人趙同回憶,項目2019年開工,后屢遭“張家口祥通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祥通公司)人員阻工,對方以項目占用其承包的土地為由,“攔路、阻撓高空作業,威脅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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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場施工道路被堵。人民網記者 游天燚攝
“二期是2024年9月開始施工的,我們就干了幾個月,他們(祥通公司)去了一幫人,把路堵了,說山是他們的,不讓干。”負責吊裝工作的劉強稱,遭遇阻工后,施工車輛被扣在山上幾個月才撤下來,目前還有兩輛救援車和幾截未安裝的塔筒在山上,“一年多了,路被堵了,上不去也下不來”。
4月13日,戰海鄉山間余冰未融,山頂疾風呼嘯。記者在二道壩村附近一處山頭看到,一輛重型貨車單側輪胎離地,懸停在山坡上,有側傾跡象,車上載著的塔筒被推土機、吊車用鐵鏈拉住。一輛越野車橫擋在貨車車頭處,車輛行駛證顯示,該車為祥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榮所有。
“正準備救援,吊車都架好了,被攔下了……塔筒30多米、50多噸,車輪胎都翹起來了,太危險了。”負責運輸的王永指著塔筒滿臉焦急地說。
不遠處,另一截規格相近的塔筒放置在緊鄰高速的山坡上,底部僅用小土堆防止滾落。塔筒與公路之間是一個階梯狀斜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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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95首都環線高速戰海鄉段,一截塔筒被放置在山頂。人民網記者 黃鈺攝
“一個風電機組80多米、300多噸,現在有幾臺立起來還沒發電。”除長期放置的塔筒有滾落風險外,劉強還擔心已經建好的風機長期擱置也會產生安全隱患,“立起來的風機,一兩個月要去維護一次,螺絲都得檢查加固,如果不去,螺絲松動,有倒塔的風險”。
用地重合,風電項目被惡意“搶租”?
雙方核心糾紛在于用地爭議。
2013年至2020年,時任戰海鄉黨委書記米繼東見證了祥通公司承包土地經過。他回憶,2014年下半年,祥通公司負責人劉雄向其提出承包二道壩、車道溝、馬囫圇等村的土地進行旅游開發。2016年12月、2017年10月,祥通公司以每年每畝18元的價格,分批和村委會簽訂了36年的土地承包協議。
“我們2013年左右就開始籌備(項目),當地就知道了,只是辦手續需要時間。”趙同稱,祥通公司承包的土地與風電項目存在重合。他表示,項目公示和核準均在2017年10月之前,項目籌備協商則更早,祥通公司在明知有項目進場的情況下,承包了幾個村幾乎所有空閑土地,有“搶租”之嫌。
趙同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河北建投子公司張北新天風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天公司)與張北縣政府簽訂的開發協議,用以佐證項目籌備時間。
這份有雙方落款、蓋章,但無簽訂日期的協議約定,新天公司在戰海鄉開發風能資源,2015年12月底完成首期建設,2017年12月底前完成總裝機25萬千瓦的建設目標;新天公司享有范圍內所征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規劃圖示范圍涉及戰海鄉二道壩、車道溝、馬囫圇等村。
明知道有風電項目進場,為何仍把地承包給祥通公司?有無跑風漏氣、惡意“搶租”的情況?
“在祥通公司租地之前,風電項目(具體情況)是不清楚的。”米繼東稱,雖然知道有風電開發的事,但“要在什么地方弄,都不知道,沒對接過”。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祥通公司已于2024年1月注銷。記者采訪發現,這個以旅游開發為名的企業在戰海鄉至今未有產業投用。米繼東告訴記者,該公司在承包水泉洼村土地時,與村民發生沖突,導致項目停滯。
祥通公司簽訂的承包協議是否合法合規?有二道壩村民向記者表示,土地承包給祥通公司后,村里每人獲賠1.5萬元,但并未看到公示和協議,“一開始說租10年,最近去問,又變成36年”。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玉臣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若土地對外承包過程中,未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則合同無效。
對此,二道壩村黨支部書記鄭煒稱,村里沒有留存土地承包協議,土地承包的事由米繼東協調,“鄉里做了一本大書,里面是協議、公示、村民代表大會記錄什么的,還有付款記錄”。
4月15日,記者前往戰海鄉政府查詢項目涉及的協議和公示材料,檔案管理人員稱,相關材料均被相關部門調走,沒有備份,無法提供。記者多次撥打祥通公司曾登記的電話及前述負責人劉雄電話,均無法接通。
“天價”補償,近1.98億元國資流失?
“18塊錢一畝租下來的地,讓我們補償33萬(元)一畝。”趙同說,除了按政策給鄉里的占地補償外,在一期建設過程中,項目方已向祥通公司支付近1.98億元“補償款”,而33萬元/畝的價格,是當時當地永久征地補償標準的近十倍。
關于每年每畝18元的承包價格,米繼東解釋稱:“有的村租給其他人是20元一畝,但是要每3年、每10年付款一次,祥通是36年一次性付款,所以便宜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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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場停工后,部分風力發電機葉片被放置在山下。人民網記者 黃鈺攝
為何要支付這筆遠超標準的補償款?“當時給錢了,因為項目必須在規定的日期里完成。”趙同解釋道,若超期未完工,項目有被取消的風險。迫于交付壓力,項目方才支付了這筆“天價”補償款,沒想到二期施工時,對方故技重施,不提起訴訟,只通過阻工的方式索要補償,報警、找政府協調均無果,“一直在相互推諉扯皮”。
“(近1.98億元)審計有問題,目前還沒有明確結果。”趙同透露,當務之急是排除安全隱患,盡快復工,“首先,該追責的追責,讓我們盡快開工;其次,賠償我們的損失,要是涉及違法犯罪行為,該處理的就處理”。
“所有工程設備、車輛都是包月租賃,停工撤不走、退不掉,租金月月照常付。”風電項目施工單位相關負責人劉文告訴記者,項目停滯也讓施工方承受了沉重的損失,未來還可能面臨工期違約索賠,“兩邊僵持不下,既談不攏,也不走訴訟途徑確權,就一直這么耗著。我們就像個‘夾心餅干’,進退兩難。”
劉文告訴記者,施工方也曾多次向屬地政府反映訴求,請求職能部門介入調解,厘清土地權屬。“地方始終沒有回應。”
對此,現任戰海鄉黨委書記劉德科稱,戰海鄉政府、派出所等多次參與協商,均無果。“去年祥通公司負責人劉雄去了一趟鄉里,只要不談項目啥都行,我一說到正經事兒,他就說‘你別插手這事兒’,態度很強硬。”
王玉臣表示,當地政府對發生在同一地塊、明顯可能影響重大項目的長期承包行為,未進行有效監管、排查和協商,導致后續問題發生,可能存在行政不作為或履職不到位的情形。
4月22日,張北縣副縣長趙萬新向記者表示,縣鄉兩級政府已組織公安、應急等部門,對祥通公司阻工產生的相關風電設備安全隱患進行排查,組織當事雙方進行協商,并要求30天內主動排除隱患。“如果協商不成,我們會采取強制措施解決。”
(文中劉強、王永、趙同、劉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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