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娶回初戀,我以為苦盡甘來,三年后讓我明白什么叫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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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是一個陌生號碼。我接起來,對方沉默了兩秒,然后開口叫了我一聲:"蘇靜。"

是趙明遠的聲音。

我把花灑放在地上,走進屋里,坐到沙發上,等他說話。

他的聲音很啞,聽得出來是剛哭過,或者正在哭,那種被什么東西壓著,憋在喉嚨里往外擠的聲音。

他說:"我想跟你說件事。"

我說:"說吧。"

電話那頭沉默了將近一分鐘。



然后趙明遠開口,斷斷續續地說出來——林雪在三個月前開始和他的合伙人往來,兩個人在他出差的時候,用他的公司賬戶轉走了將近八十萬的資金,等他回來發現的時候,林雪已經不在家了。離婚協議是她的律師準備的,厚厚一摞,寫得清清楚楚,她要帶走的,比他以為她會拿走的,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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