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一位律師朋友那里了解到這樣兩個案件,一個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另一個是污染環境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還附帶民事賠償的案件。很多人在遇到這類法律問題時往往不知所措,那么在這些復雜的案件中,律師是如何幫助被告爭取權益的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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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的李小龍律師代理。李小龍律師是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碩士,中級合規師,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自2020年執業至今,累計承辦刑事案件近100件,在刑事辯護領域經驗豐富。
案例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案
被告人朱XX是上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實際經營者。2015年至2021年,他在沒有真實業務往來的情況下,讓他人為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5份,價稅合計780萬余元,稅額合計107萬余元,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至少90余萬元稅款。2022年7月27日,朱XX經公安民警電話通知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發后,公司補繳了稅款。
李小龍律師和另一位辯護人一起,為朱XX進行辯護。他們指出朱XX有自首情節,且能自愿認罪認罰,案發后還補繳了稅款并預繳了罰金款。最終,法院采納了控辯雙方建議,對朱XX減輕、從寬處罰并適用緩刑。朱XX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案例二:污染環境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附帶民事賠償案
被告人李XX是臨沂資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XX是該公司股東,戴和韓是東縣鎮村廢板加工廠股東。他們涉嫌污染環境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李XX等人在未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經營廢電路板加工廠,非法加工、處置危險廢物100噸以上,情節嚴重。徐XX為李XX等人辦廠提供幫助,與他們構成共同犯罪。此外,徐XX和李XX明知金等人非法加工廢電路板提煉的金屬物質系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購。
李小龍律師作為李XX的辯護人,提出李XX家屬代其賠償部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可酌情從輕處罰等辯護意見。最終,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具體情節進行了判決。李XX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一萬元;徐XX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戴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韓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同時,四被告人還需連帶賠償污染環境損失。
法律干貨
1.自首和認罪認罰很重要:在犯罪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罪行,構成自首,同時自愿認罪認罰,法院會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就像案例一中的朱XX,因為自首和認罪認罰,獲得了輕判。
2.及時彌補損失:案發后積極補繳稅款、賠償損失等,能體現悔罪態度,法院在量刑時會酌情從輕處罰。如案例一中朱XX補繳稅款,案例二中李XX家屬代其賠償部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
3.合法經營:企業經營要遵守法律法規,特別是涉及危險廢物處理等特殊行業,必須取得相應的經營許可證,否則可能構成犯罪。
結語
這兩個案例告訴我們,在面對法律問題時,要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及時彌補過錯。同時,合法合規經營是企業發展的底線。李小龍律師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當事人爭取到了相對有利的結果。李小龍律師執業于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師事務所,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龍圖路666號置地廣場C座39層。希望大家都能增強法律意識,避免陷入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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