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三年(1630年)八月十六日,北京西四牌樓,秋風蕭瑟。
一位身披囚服的大臣被押上刑場,凌遲處死。
行刑之際,百姓罵聲如潮,甚至爭食其肉。
這是袁崇煥——大明最后一位能夠正面擊潰后金軍隊的統帥——人生的最后一幕。他以“通敵賣國”的罪名身死名裂,如今過去近400年,關于他到底有沒有賣國的爭論從未停歇。
然而,我們完全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如果袁崇煥真的想賣國,他不僅完全可以做到,甚至還能全身而退,享受榮華富貴!
袁崇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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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之巔的袁崇煥
崇禎元年(1628年),十七歲的崇禎皇帝登基不久,便遭遇了遼東戰局的巨大壓力。
這個年輕的皇帝展現了驚人的魄力——他決定將整個帝國的北方軍權,全部交給一個文官出身的將領袁崇煥。
袁崇煥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換句話說,從山海關到天津,從遼東到山東,所有北方戰區的軍事、行政、后勤大權,全部集于他一人之手。
這還不算完,崇禎帝親自召見他,賜予尚方寶劍,并同時收回遼東諸方將帥手中的尚方寶劍,以確保袁崇煥的權威不被任何人挑戰。
除此之外,崇禎還賞賜蟒袍玉帶、銀幣,加封太子太保,并承諾朝廷所有資源優先供應給關寧軍。
要知道,在封建帝制時代,尚方寶劍代表的就是皇權本身。
有了這柄劍,袁崇煥可以對所節制的文武官員先斬后奏,如同皇帝親臨。
如果他真的心懷不軌,這種權力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他可以調動整個北方戰區的資源,可以支配數萬精銳軍隊,可以在沒有任何有效監督的情況下,將整個帝國北方的防線拱手讓人。
而且,袁崇煥還有一件許多歷史人物做夢都不敢想的東西——崇禎五年不疑的絕對信任。
他曾在入京前上書崇禎,請求“五年無條件的信任”,崇禎帝爽快地答應了。
對于袁崇煥提出的任何請求,從人事任免到物資調配,崇禎一律照準。
毫不夸張地說,在那個時刻,袁崇煥所擁有的權力,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明朝歷史上任何一位權臣。
一個擁有如此權力的人,如果他真想賣國,帶著整個關寧鐵騎投降后金,朝廷能拿他怎么辦?以當時的交通條件和信息傳遞速度,朝廷甚至要幾個月后才能得知消息。
到那時,袁崇煥早就坐在皇太極的帳篷里,以“投誠功臣”的身份享受高官厚祿了。
如果他想更進一步,甚至可以在明朝腹地配合后金軍隊南北夾擊——以他對明軍防御體系的了如指掌,北京城的陷落恐怕不用等到1644年。
崇禎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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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有無數次絕佳的賣國機會
如果說權力給了袁崇煥賣國的“能力”,那么歷史的時機則給了他賣國的“機會”。
事實上,有無數次機會擺在袁崇煥面前,如果他要賣國,機會多得令人咋舌。
第一次機會,出現在寧遠大捷之后。
1626年,努爾哈赤親率六萬大軍圍攻寧遠,袁崇煥僅率一萬余人孤軍堅守。
但在當時,明軍的抵抗幾乎可以忽略不計——關外各處明軍不戰而退,寧遠成了一座真正的孤城,明朝朝廷內外都認為寧遠必定守不住。
此時的袁崇煥如果選擇投降努爾哈赤,不僅可以保全性命,還可以在滿清那里獲得極高的地位——畢竟,他手里有著當時最先進的西洋大炮,而他的投降所帶來的政治沖擊,足以讓整個遼東防線的明軍士氣崩潰。
但袁崇煥選擇了最“愚蠢”的方式:拒絕投降,刺血為書,誓與寧遠共存亡。
他動用了西洋大炮,打出了明軍對后金的第一場大勝仗,殲敵一萬七千余人,重傷努爾哈赤,如果他想賣國,腦子被驢踢了,才會干這種蠢事。
第二次機會,出現在他被魏忠賢一黨排擠、憤而辭官回鄉之時。
天啟七年,魏忠賢因為袁崇煥不肯為他建生祠而誣陷他擁兵自重,袁崇煥一氣之下解甲歸田。
當時遼東的局勢其實已經非常糟糕,寧錦防線雖然暫時穩固,但魏忠賢對武人的壓制讓邊防將領心灰意冷。
如果袁崇煥是一個精致利己主義者,他完全可以選擇直接投靠后金,反正他在朝廷里受夠了窩囊氣。
可他并沒有,他只是安靜地在老家東莞讀書,等待朝廷的再次召喚。
更大的機會,出現在己巳之變。
1629年十月,皇太極見關寧防線不可攻破,決定繞道蒙古,從喜峰口等長城關隘突破,直逼北京。
袁崇煥接到消息后,率軍兩晝夜疾馳三百余里,先一步抵達北京城下,與皇太極的軍隊在廣渠門外展開血戰。
如果我們設想一下,此時的袁崇煥只要稍微“放了水”,比如故意放慢行軍速度,讓皇太極的軍隊多在北京城下肆虐幾天,北京的軍民會怎么想?朝廷會怎么看他?
他要是有心賣國,甚至可以在城外與皇太極里應外合,崇禎皇帝連跑都跑不掉。
歷史上有多少將領在這種關鍵時刻選擇了“保存實力”“明哲保身”?但袁崇煥沒有。
他不僅沒有放水,反而兩次擊退后金大軍,拼死護住了北京城。
翻看歷史上,哪個賣國賊不怕死?
看看后來同樣手握重兵的將領是怎么做的:吳三桂在山海關手握關寧鐵騎,坐視北京淪陷而不救;洪承疇在松錦之戰中被俘,很快就投降了滿清;祖大壽被圍困投降,后來又反復降清。
這些人同樣是高級將領,同樣手握兵權,他們在“賣國”這個選擇題面前,做出了和袁崇煥完全不同的選擇。
而袁崇煥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機會,面對一條又一條“少有人走的路”,他偏偏選了一條最硬的路——一路硬扛,扛到被自己人剁成肉醬。
毛文龍在皮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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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哪有賣國行為?
如果我們拋開后世的歷史爭論,單純看一看袁崇煥到底做了什么,就會發現,哪怕是用最嚴苛的“有罪推定”,也很難從他的行為中找到一絲“通敵”的證據。
先看他的戰績。1626年,寧遠大捷,明軍自薩爾滸之戰慘敗以來第一次戰勝后金,殺傷敵軍一萬七千余人,努爾哈赤重傷后疽發身亡。
1627年,寧錦大捷,袁崇煥率三萬五千寧遠守軍和兩萬錦州守軍,與皇太極激戰二十四日,使其被迫撤軍。
1629年,己巳之變,面對后金十萬大軍繞道入關、京師危急的局面,袁崇煥率九千輕騎星夜馳援,在廣渠門外與后金軍主力正面交戰,浴血奮戰,擊潰敵軍。
一個想要賣國的人,會兩次三番拼死擊敗自己的“新主子”嗎?會在北京城下與后金軍隊殺得昏天黑地嗎?邏輯上完全說不通。
再看他的另一個關鍵行為:斬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突至皮島,以“十二大罪”為由斬殺了一品左都督毛文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