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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新海被按在地上的時候,腳上穿著一雙快磨平了底的破球鞋。
滄州新華分局的三個刑警把他從街上攆進了一條死胡同。
他跑了大概兩百米,跑不動了。
一米六不到的個子,瘦得跟竹竿似的,肺活量跟不上他那雙腿。
刑警把他翻過來銬住的時候,他臉上的表情不是恐懼,是那種被抓了現行之后認栽的平靜。
那是2003年11月3日上午。
滄州警方盯上他是因為供銷賓館的服務員報的警——205房間那個河南人,沒身份證,沒正當職業,白天窩在屋里不出門,晚上總往洗頭房跑。
便衣跟了他兩天,楊新海察覺了,撒腿就跑,沒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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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帶回去之后隨口報了個名字和地址,以為滄州的公安跟河南那邊不通氣,查不到他的底。
他不知道就在幾個月前,豫皖魯冀四省的刑偵專家已經在鄭州開過串并案會議,他的DNA圖譜早就被鎖定了。
血樣送到石家莊,對比結果當天就出來了——四省二十六起案子,全是他一個人干的。
刑警支隊的老劉后來說,他們在審訊室里把證據一樣一樣擺出來的時候,楊新海一點沒慌。
他坐在椅子上,把每件案子都說得清清楚楚,時間、地點、怎么進去的、怎么出來的,像是在回憶一本他自己寫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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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駐馬店西平縣劉莊村那起案子的時候,他突然冒了一句——你們西平的羊肉湯不錯,我那次喝完才走的。
老劉當時拳頭就攥緊了,指甲掐進肉里。
他干了快二十年刑偵,頭一回想動手打嫌疑人。
楊新海交代的數字是:作案26起,殺害67人,傷10人,強奸23人。
這些案子橫跨河南、安徽、山東、河北四省,時間跨度從2000年一直延續到2003年8月。
也就是說,他是在剛剛刑滿釋放之后就開始殺人的。
2000年出獄,當年9月就在周口殺了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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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他的節奏幾乎沒有斷過,平均不到兩個月就要作一次案,最長的一次間隔也不超過三個月。
農村的土坯房、磚瓦房,他全摸透了。
他從來不帶交通工具,全靠一雙腳走,一夜能走幾十里山路。
作案工具也很簡單——一把錘子,就地取材。
李玫瑾教授當時被請去給嫌疑人做心理畫像。
她看了卷宗以后給出的判斷后來被證實幾乎全中:這人農村出身,家里窮,個子不高,偏瘦,性格內向,沒結婚,晝伏夜出,有過犯罪前科。
她還特別加了一句——此人具有典型的犯罪人格。
什么叫犯罪人格,就是這個人已經把犯罪當成了生活方式,他殺人不只是為了錢或者性,他殺人的時候是舒服的。
楊新海的童年大概能解釋一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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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1968年生在駐馬店正陽縣一個農民家庭,家里六個孩子,窮得叮當響。
他成績不差,考上了高中,但交不起學費,念了沒多久就輟學了。
十幾歲出門打工,個子太小,工地上的力氣活干不動,掙不到錢。
1988年他第一次因為盜竊被判刑,兩年。
出來以后又偷,1991年又進去了一年。
在他蹲監獄的時候,他女朋友嫁給了別人。
這件事對他的刺激很大。
1996年他因為強奸未遂又被判了五年,2000年才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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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那年他三十二歲,沒有家,沒有錢,沒有任何人可以投靠。
他后來交代說,他出獄之后想過重新做人,但走到哪兒都被人嫌棄。
他走在街上,覺得自己像一條野狗。
從2000年9月那個秋天的晚上開始,這條野狗開始咬人了。
他選的目標全是農村。
不是那種靠近公路、裝了鐵門的富裕村子,是那種最偏最窮、院墻矮得手一撐就能翻過去的地方。
有些人家連院墻都沒有,木門用一根門閂頂著,他一腳就能踹開。
他從來不在同一個地方作案兩次,每次動手之前都要在附近轉上好幾天,摸清哪家有幾口人、男人在不在家、晚上幾點熄燈。
他交代說,他選目標的標準很簡單——院墻低、離公路遠、家里沒養狗。
2003年春節前后,河南省公安廳向全省印發了三十多萬份宣傳提綱,標題就叫《豫南8·15系列殺人案宣傳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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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縣的民警挨家挨戶發,發到后來,有些村子晚上所有男人輪流守夜,鐵鍬、鋼叉全擱在床頭。
許昌的一個老鄉后來回憶說,那陣子他每天晚上睡覺之前都要用鐵鍬頂住門,他爸床邊放了一把抓魚的鋼叉。
孩子們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大人們忽然不讓晚上出門了。
楊新海也看到了那份通緝令。
他說他是在商丘一個電線桿子上看到的,上面寫的身高、年齡、作案手法,跟他本人一模一樣。
他當時心里咯噔了一下,覺得河南待不住了,連夜跑到了山東,又從山東流竄到了河北。
他在河北作的最后一起案子是8月8日,石家莊橋西區東良廂村,五條人命。
那之后他似乎短暫地收手了一段時間,直到11月在滄州落網。
看守所里關著的其他人犯,知道了楊新海的罪行之后都不跟他說話。
一個老廚師說了一句很直白的話——這屋里關著的二百八十個人加起來,都抵不上他一個人的罪。
2004年2月14日,楊新海在河南漯河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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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來給他收尸。
他的家人從頭到尾沒有出現在任何一場庭審中。
他被火化之后,骨灰沒有人領。
一個人活成了這個樣子,已經不是悲劇兩個字能概括的了。
我有時候想,如果楊新海當年讀完了高中,如果他女朋友沒有在他蹲監獄的時候嫁給別人,如果2000年他出獄的時候有個人拉他一把,結局會不會不一樣。
但這些假設在他殺掉第一個人的時候就已經沒有意義了。
他把所有的恨都發泄在了比他更無力的人身上——那些住在偏遠農村、院墻矮到擋不住任何危險的老人、女人和孩子。
他們什么都沒做錯,只是恰好活在了他能夠得著的地方。
對此,你們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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