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號,北京出現大雨天氣,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鄉、中海城138號院2號樓3單元業主吳先生的頂層復式樓房,是今年第四次出現“水簾洞”現象。連續漏雨造成屋頂出現大面積漏水;部分墻皮脫落、墻面發霉變黑;木地板變形;地面物品浸泡嚴重;房間霉味熏天,而且濕氣潮重。樓房經過連續四次漏雨的嚴重侵蝕,現在已經成為危房了,不但無法居住了,還給吳先生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吳先生的老母親年事已高,因房頂拆除巨大噪音和受漏雨不停的雙重驚嚇,導致老人臥病在床。現在吳先生一家人苦不堪言、度日如年,猶如人間煉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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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頂嚴重漏雨形成“水簾洞”的成因已經通過北京方圓公證處公證了。主要是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鄉人民政府城管執法隊違法拆除引成的,小紅門鄉城管執法隊拆除復式房頂附屬物后、遇到降雨形成了一個蓄水池槽,蓄水池槽沒有地漏無法排水,直接滲透倒灌到樓下房間。特別指出的是“房頂附屬物”是為了“防雨防風防洪”、蓋了一個封閉的房頂。吳先生家的頂樓戶型特殊,是中海地產開發商的“空中別墅”試點樣板房,存在結構性的規劃設計缺陷。與其它單元頂樓的戶型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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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城業主吳先生的復式樓及附屬用房頂,經原北京市規劃委審批、核驗,2008年7月已取得原北京市建委及朝陽區房管局的產權登記,屬于已合法確權的建筑。
2026年4月30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下達了行政判決書,判決結果如下:“(2025)京0105行初1474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判決如下:確認被告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鄉人民政府于二○二五年十一月三日至二○二五年十二月二日期間對位于北京市朝陽區成壽寺路138號院2號樓三單元12A室屋頂和上人屋面兩棟建設物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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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無法避免,但人禍決不能反復上演。
莫讓“人禍”甚于“天災!只有每時每刻把老百姓的安危放在心上、時時刻刻繃緊安全這根弦,才能杜絕“人禍”的發生!總書記明確提出"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小紅門鄉城管隊違法暴力強拆合法合情合理存在18年的"防雨防風防洪"的屋頂后,室內四處漏水如"水簾洞",業主吳先生打12345數月、無任何市、區、鄉級領導現場調研,漏水根治問題至今無人問津并處理,“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希望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鄉政府各級領導及朝陽區巡視組的領導,真實地入戶調查樓房漏雨受損的原因,以務實的行動、客觀的、全面的拿出雙方共同認可的根治方案。鑒于吳先生家戶型存在結構性規劃設計缺陷已多次被雨水淹沒室內裝修嚴重受損,目前已不具備居住條件且家有臥病在床的老人、朝陽法院已判決朝陽區小紅門鄉政府強制拆除違法、北京馬上雨季來臨等客觀緊急情況,小紅門鄉人民政府應立即采取如下應急措施,避免民生事件進一步發酵惡化并曝光:①立即安排臥病在床老人的周轉性用房至少半年;②立即“吹哨”,組織區建委、區規委、中海地產等相關部門入室現場調研,制定根本上系統解決漏雨防洪方案,切忌再推諉應付,確保雨季來臨前及以后不再發生頂層復式漏雨漏電事件;③組織室內被淹后的消毒工作,為室內再裝修提供物業服務與行政主動賠償;徹底消除樓屋安全隱患,保障居住安全。如果再遇到較大的雨勢及汛期,房頂錯過處理時間,難免會殃及整個單元住戶的生活安穩。鑒于目前情況,妥善解決吳先生樓房漏雨的根本問題是基層領導最需要用心對待的“頭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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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吳先生樓房遭遇違法拆除案引起的思考和道德拷問——【基層亂作為與不作為背后的“法治黑洞”】,凡是超越權限的非法強拆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既慘無人道,又突破法律與道德底線。非法強拆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與形象,政府本應是居民權益保護者,卻讓居民對政府產生不信任感,降低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威望與地位。非法強拆后不作為的真正恐怖之處,在于它的危害往往是隱性的、潛在的;等問題浮出水面時,往往已經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如果將腐敗比作黨和政府肌體上的明顯硬傷,那么為官不作為則是黨和政府肌體內的潛伏病菌。但光揭露真相還不夠,更重要的是建立有效的監管和問責機制,嚴肅處理責任人:對參與非法強拆決策與執行的人員,應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及違法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如撤職、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等。通過嚴厲懲處,形成強大威懾力,遏制非法強拆行為的發生。根除為官不作為毒瘤,當務之急就是通過改革完善制度機制,劃定領導干部“行為紅線”,充分發揮考核、問責、激勵、約束、懲治功能,讓會干事的上去、不干事的下去、干壞事的進去。
對于吳先生房頂漏雨問題是否得到根本性的解決,持續關注下一步走向,將作進一步的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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