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馬英九基金會內部風暴升級,馬家人都卷入其中,但是還沒有結果。
就在這個時候,三人調查小組成員李德維發聲,表示,“三人小組昨天開了一整天的會,對全案中涉及的觀念與癥結點,大致已都已經弄清楚,三人各自的想法也都取得一致見解,原則調查結束。”
隨后,對于馬英九稱蕭旭岑是“貪污犯”,李德維將馬英九一軍,表示,“本次調查程序以基金會于4月20日寄送予董事之紙本資料即內部調查資料與指控事實作為基礎,展開歷時1個月又3天之調查作為,包含多次于例假日進行之十數次調查會議及訪談6組人員之嚴謹過程,由于并無具體及確切之客觀證據得以證明二位被指控人有私吞財物之情事,且被指控人蕭旭岑并未經手基金會財務,而負責財務之被指控人王光慈提出之相關賬務紀錄及憑據完整,多可證明其等遭指控之現金使用于馬英九董事長、機要及隨扈等之公務用途,因此無法證明蕭、王兩人確有違反財政紀律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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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維表達調查結束的同時,表明蕭旭岑沒有違反財政紀律,相當于打馬英九和馬英九基金會的臉。
隨后,對于馬家人的聲明,特別是馬英九姐姐馬以南已經申請“輔助宣告”,李德維稱,“考量馬家人對馬英九已申請‘輔助宣告’,三人小組的共識就是,要等法院對馬的‘輔助宣告’裁定結果出爐后,才會同意召開并出席董事會,此時的董事會才具有真正的正當性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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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李德維指出,“若法院確定裁定馬英九須‘輔助宣告’,等于整起事件一開始,馬以董事長身份對蕭旭岑案所提出的質疑與所做的裁示,都有失效風險,趕在輔助宣告裁定前的此刻新開董事會,沒有意義。”
按照島內現實情況,一般“輔助宣告”案從法院正式收分案算起,常規程序至少需要等6個月以上才會有初步裁定結果。
馬英九姐姐5月15日遞狀申請“輔助宣告”,臺北地方法院22日之前收案分案的,也就說要到11月底才能有結果,這還是在順利的情況下。
11月份也就是九合一選舉的時候,那樣可能金溥聰心思落空,所以不排除馬英九基金會不接受三人調查小組這樣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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