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河北滄州肅寧的劉先生登錄工商銀行手機客戶端,無意間點開“我的貸款”頁面,在“已結清”欄目里看到一行令人生疑的記錄——簽訂于2001年7月20日的“個人一手住房購置貸款”,金額9萬元。
劉先生稱2001年自己僅19周歲,從未在工商銀行辦理過任何購房貸款,也從未收到過這筆錢。最蹊蹺的是,這張卡是2018年才開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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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年前開的銀行卡
竟然有一筆25年前的房貸
“我根本沒有辦過這筆貸款。”44歲的劉先生回憶,2001年他在縣城一家飯店打工,每月工資現金結算,父母都是農民,弟弟還未成年。家中唯一的不動產,是村里一處2008年翻建的老屋。肅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證實劉先生名下僅有一處農村老家住房,并無任何商品房。
更讓劉先生感到蹊蹺的是,他在工商銀行開立的儲蓄卡是2018年啟用的,但這筆貸款卻在自己開戶17年前就存在了。而且,貸款所關聯的放款賬戶和還款賬戶,也是他完全陌生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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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相關資料已銷毀,暫時查不出來
5月19日,在中國工商銀行肅寧支行辦公區,銀行工作人員媒體及劉先生表示,由于該筆貸款已于2002年結清,相關紙質貸款資料已銷毀,“還款賬戶也是銷戶狀態,我們(肅寧支行)暫時查不出來,但是可以向上級銀行申請查詢。”
劉先生向銀行調取的貸款檔案顯示,貸款余額為零,曾于2002年1月出現逾期收回,次月即提前還款結清。從放款到還清,前后不過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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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媒體和劉先生前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分局工作人員答復稱,將督促工商銀行核實處理此事。
最新:銀行承諾刪除記錄并向當事人道歉
劉先生透露,他曾前往肅寧縣公安局報案,試圖查清這筆貸款是否涉及冒名操作。
警方給出的答復是:已超出刑事追訴時效,不予立案。
5月22日,劉先生反饋,工商銀行肅寧支行當天向他表示:正在和上級銀行進行溝通,承諾同意從系統中刪除該筆貸款信息,并就此事給劉先生造成的困擾公開道歉。
媒體查詢:此事非個例
另據報道,媒體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有不少事發于2002年至2013年間的冒名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案例,涉及多家金融機構。不少案件中,司法鑒定均確認貸款合同簽字及指印非原告本人,銀行被判令消除征信記錄并道歉。
例如,2021年的一份終審判決書顯示,河北邢臺的武某某名下被冒名辦理了一筆個人購房貸款,貸款合同系與工商銀行邢臺鋼北支行簽訂。武某某本人對此毫不知情,直到2016年貸款買房時才發現名下存在逾期記錄,導致無法獲得貸款。經司法鑒定確認,貸款合同上的簽字及指印均非武某某本人。法院終審判令銀行消除不良征信記錄,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新聞晨報、大象新聞、澎湃新聞
編輯:大俠
審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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