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則發生在2026年5月的真實案例。5月18日上午11時許,日本茨城縣大洗町夏海海岸,一名30多歲、居住在石岡市的中國籍女子在未獲許可的區域徒手挖掘蛤蜊及小玉貽貝,共收獲約3.21公斤。該區域屬于明確禁止采捕的“夏季海岸保護區域”,且距離合法開放的“第一、第二海濱浴場”尚有一段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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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城海上保安部當場將其控制。經調查,她對涉嫌違反《漁業法》(漁業權侵害)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已移交日本司法機關,她將面臨刑事審判。依據日本現行法律,此類侵犯漁業權的行為,最高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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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事發前一個月(4月29日),當地相關部門剛在此處進行過聯合執法宣傳,現場設有明顯的警示標識。此外,日本對合法趕海工具有嚴格限制(如工具柄長不得超過50厘米),而當事人未攜帶任何工具,系徒手作業。
近年來,針對外籍人士在禁漁區偷挖鮑魚、海參等事件頻發,甚至出現過拒捕、鬧事等極端案例,導致部分熱門海灘不得不增設中文警示牌。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在中日兩國網絡引發截然不同的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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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社交媒體上,不少網友感到難以置信,認為處罰過于嚴苛,“3公斤蛤蜊”與“刑事犯罪”之間似乎不成比例,甚至有調侃其“比搶銀行抓得還快”的聲音。
而在日本社交網絡上,批評之聲則更為尖銳。部分民眾指出,這些灘涂資源由當地漁民長期投放苗種、精心養護,并非“無主之物”。此次挖蛤蜊被捕等以往一系列案件使得當地社會對在日外國人的守法意識產生了復雜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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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日華人提醒,在日本生活或旅行,看似開放的自然環境往往伴隨著極其精細的法律紅線。“不知者無罪”在這里并不適用。
區分“公共海灘”與“漁業權海域”:日本大部分沿海區域并非完全開放的公共資源,其漁業權細分到具體物種和區域。趕海(潮干狩り)必須在政府指定的特定區域、特定時段內進行,且需繳納費用。
嚴守工具與品種限制:即便在合法區域,對鏟子尺寸、捕撈品種(如禁止捕撈幼貝)、數量均有嚴格規定。
勿存僥幸心理:日本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力度極大,珍稀物種(如某些海龜、珊瑚、特定貝類)受《物種保存法》保護,觸犯可能面臨千萬日元級別的罰款及實刑。
這起“3公斤蛤蜊”的代價是慘痛的。它提醒每一位在日同胞:入鄉隨問,入鄉守規。切莫因一時的貪小便宜或對規則的漠視,給自己留下無法抹去的案底,也為整個群體帶來不必要的偏見。遵守當地法律,不僅是對他人的尊重,更是對自身權益最堅實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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