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巨云鵬
接送孩子時在學校門口停會兒車,卻很快接到了教培機構的推銷電話,背后可能是非法買賣個人信息的黑色利益鏈。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介紹,王某在上海從事房產中介工作,平日里在各大兼職微信群中發布相關信息,宣稱自己可以有償為他人通過車牌查詢車主信息。2023年,上海某培訓學校負責人徐某聯系王某。隨后,該學校員工在轄區多所學校周邊暗中拍攝接送學生車輛的車牌號,統一發送給王某。王某收到車牌信息后,隨即通過其聯絡的上家,逐一查詢對應車牌的車主姓名、聯系電話、車型顏色等個人信息,查詢后反饋給該學校,收取每條25元的查詢費。
據統計,到2024年底,王某幫助該學校查詢車輛具體信息2500余條,收取費用共計6.3萬余元。2025年8月,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寶山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徐某及王某聯系查詢的上家等人另案處理。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刑事檢察官發現,本案中,根據王某提供的車主詳細信息,該學校工作人員逐一撥打家長電話,推銷培訓課程,嚴重干擾了家長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侵害了不特定多數公民的利益,于是將案件線索移送寶山區檢察院公益檢察室。
寶山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助理張文君表示,非法獲取的家長信息被用于高頻次營銷騷擾,個人信息一旦流入非法渠道,除了被用于教培推銷,還可能被電信網絡詐騙、敲詐勒索等不法分子利用,針對家長及未成年人實施精準詐騙,威脅群眾財產安全甚至人身安全。
公益訴訟檢察官對王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承擔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侵權責任。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寶山區檢察院與王某達成調解協議,王某自愿在國家級媒體上發布公開賠禮道歉聲明,向被侵害的不特定多數公民賠禮道歉;同時,賠償因其違法行為造成的社會公共利益損失。
張文君建議,家長接送孩子時,若發現校園周邊有人員無故偷拍車輛、刻意窺探車輛信息,及時拍照固定證據并向公安機關舉報;非必要不向校外培訓機構、陌生商家留下姓名、手機號、孩子就讀學校等信息;填寫各類登記表、報名表時,仔細查看信息使用條款,拒絕授權不合理信息使用;發現個人信息被非法泄露、濫用,或遭遇持續騷擾,及時留存通話記錄、短信、聊天截圖等證據,主動向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部門舉報。
《 人民日報 》( 2026年05月25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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