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四川省商務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聯合印發《四川省有獎發票活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決定在全省范圍推廣有獎發票活動。活動將持續至2026年9月30日(具體時間以各地實施方案為準)。
作為全國50個有獎發票試點城市,成都市、瀘州市已于今年2月11日、2月9日啟動試點。截至5月25日,全省累計上傳發票4125.7萬張,票面金額209.3億元,中獎發票914.4萬張,參與人數突破471.5萬人,發放獎金超3億元,拉動比達1:70,在消費端、開票端均產生了顯著的乘數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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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前國家級有獎發票試點活動相比,此次省級有獎發票活動的支持范圍包含自貢、攀枝花、德陽、綿陽、廣元、遂寧、內江、樂山、南充、眉山、宜賓、廣安、達州、雅安、巴中、資陽、甘孜和涼山等18個市(州)。針對本次省級有獎發票活動,省市財政統籌投入資金4億元。單張發票中獎金額方面,在此前成都、瀘州的國家級試點活動中,單張發票最高獎金額不超過800元;本次開展的省級有獎發票活動則明確,單張發票獎項金額不超過1萬元,扣除個人所得稅后據實兌付。
后續,消費者可留意所在地商務、稅務、財政部門及官方平臺公布的有獎發票活動參與入口與抽獎規則。
活動要點
01
實施時間:
2026年9月30日截止。
02
支持范圍:
自貢、攀枝花、德陽、綿陽、廣元、遂寧、內江、樂山、南充、眉山、宜賓、廣安、達州、雅安、巴中、資陽、甘孜、涼山
03
覆蓋行業:
個人消費者以本人名義向依法登記注冊、正常經營的零售、餐飲行業經營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且取得的符合條件的發票。
04
中獎金額:
最低票面金額不低于100元,單張發票獎項金額不超過1萬元,扣除個人所得稅后據實兌付。
05
不能參與活動的發票類型:
(一)紅字普通發票、已被全額紅沖的藍字發票;
(二)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票面標注“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
(三)受票方為企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非個人的普通發票;
(四)受票方未填寫個人真實姓名的普通發票;
(五)存在無真實消費等違規開具的普通發票。
來源 四川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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