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走了幾個支隊,和幾個支隊長聊了聊天,說到一些工作上的事兒,今天有空也跟大家說說。
第一件就是,我們的工作數量
在我們系統里面,還是挺看重數量的,比如檢查的數字,比如處罰的數字等,如果這個數字少,就感覺自己好像沒干活兒,有點緊張。
這一方面源于面的壓力,因為有通報,有時候有排名,另一方面,也有面對地方黨委、政府和社會單位群眾的壓力,總不能一年到頭沒檢查幾個單位吧?總不能沒點處罰吧?
當然這只是執法方面的,其他方面也有數量問題。
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就是,數量要有點,但不能唯數量論,數量不代表質量。不是說你去檢查的數量大,就是這件事干好了,其實很多檢查并沒有起到多大作用,對單位提升消防管理水平意義并不是很大,怎么改進和提升,怎么做到質量優先,這是今后要考慮的。
第二件就是,基層現在面臨訴訪的事兒特別多,壓力大
要么是因為火調,要么是其他利益糾紛。火調這塊,基層沒幾個人干,本來干部就不多,水平也很難提升上去,一點查不清楚,相關利益方就不滿意,因為我們消防沒解決災后的救濟問題,他家起火了,沒人賠,他就得找物業的事,找消防隊的事,找當地社區、黨委政府的事,能上法院的上法院,不能上法院的就上訪,反正錢的問題不解決,就有各種理由訴訪。
其他的利益糾紛就很多了,比如不想交物業費,比如想整一下競爭對手,比如吃飯不想花錢,比如想退房子,然后就找消防隱患作為突破口,我們每個大隊每年差不多都有個百八起這樣的,多的會有幾百起,忙的監督員都飛起,12345熱線還老收拾我們,現在還有些專業的舉報戶,想賺錢,還請的一些小機構專業律師,太消耗我們精力了。
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就是,這些事應該引起更多重視和關注,要研究一下解決問題的方法。比如起火后的救濟問題,是不是可以在修消防法的時候明確把保險納入,讓保險負責災后救濟?這樣的話糾紛就會少很多。
還有就是,哪些事兒可以投訴、舉報,哪些不行?這個也要更加明確,不然以現在消防技術規范、標準這種復雜而且詳細的要求,誰都能舉報一大批隱患出來,我們根本搞不定,你說他圖財吧,他說他是公益,關鍵他舉報的確實也是隱患啊,我們這個隱患定義太寬泛了,他要真來舉報消防支隊、總隊,那可能也到處都是隱患。
第三件就是,消防的工作范圍
消防到底要干什么,干哪些事,一個是我們自己要干哪些事,一個是其他部門要干哪些事?我們現在干的事太多,太雜,太細,要求其他部門干的也是太多太雜太細,這樣我們自己干不過來,人不夠,其他部門也很有意見,他們也干不過來,人不夠用。
大家比較一致的看法就是,我們首先要解決干什么的問題。最主要的依據就是三定方案,然后就是法律,這兩方面有什么規定,這就是我們的主責主業,干好就行了,不要隨意向外拓展工作范圍。
對其他部門也得這樣,不能光定責任,也要定工作內容和科學合理的數量等,讓部門干他們法定職責內應該干的、能干的事。
最后總結一下,我們盡可能要干的科學,干得有效率,干得輕松,不要把兄弟們壓垮了,也不要把其他部門得罪完了。
來靠山屯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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