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后營坊街,后來這里拆除,建成了現在的泉城廣場。”在濟南從事運輸行業的張力對中國新聞周刊說道。
據悉,后營坊街這條據傳有一千多年歷史的老街,拆除前在濟南的名氣不亞于現在的泉城廣場。在張力看來,雖然現在的泉城廣場作為新地標無可替代,也是城市發展的必然選擇,可每當朋友問起他在哪里長大,他卻很難準確地描述那個曾經成長的地方。
地名注銷往往伴隨著具體的物理變遷:街巷合并、片區拆除重建、道路拓寬……但在張力看來,消失的不只是一個名稱,還有他回不去的“老家”。
“連身份證上的地址都改了,畢竟后營坊街已經不存在了。”張力說,過去他只要說出后營坊街,大家就知道他大概住在哪里,但現在再提起,只剩下一個模糊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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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下區泉城廣場航拍。圖/圖蟲創意
事實上,張力的遺憾并非個例。在城市化快速推進的背景下,無數承載著幾代人記憶的老地名悄然消失,由此帶來的“鄉愁”與文化斷層,正成為社會日益關注的話題。近日,山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地名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明確提到:不得隨意更改老地名。
山東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行政區劃與地名研究中心主任郭曉琳從1995年起便深耕于地名研究,在《條例》審議期間,她作為咨詢專家全程參與。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她談到山東對老地名的重視并非一時興起,而是源于一場長達數十年的、對城市記憶消逝的警覺與應對。
保護力度極大增強
“20世紀80年代第一次全國地名普查時,山東的自然村還有10萬多個;到2014年第二次普查,已經不足7萬個。”郭曉琳說,“3萬多個自然村沒了——這不是簡單的數字減少,是活生生的歷史在消失。”
作為省會,濟南也面臨這樣的情況。據濟南市民政局統計,1979年前后,全市約有老地名600個;隨著時間推移,已有200多個悄然消失。盡管其中一部分后來通過“老地名恢復”工程得以找回,但大部分仍湮沒于城市化進程中。
郭曉琳坦言,老地名的消失與城市更新有著極強的關聯。城區擴容、棚改、舊城開發……“更新過程中,有些地方要拆掉,有些要新建,老地名的消失幾乎難以避免”。
郭曉琳曾查閱其他省份數據,發現北京、南京等歷史名城同樣面臨老地名大規模消失的困境。“那時我們就意識到,即便實體建筑不在了,也要想辦法把名字保存下來。”
與此同時,“荷蘭莊園”“加州xxx”“曼哈頓廣場”“威尼斯小鎮”等“大、洋、怪、重”地名也給老地名保護帶來了沖擊。
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地名是構建地方記憶網絡的節點,此類不規范地名的產生,讓城市的記憶不再是“延續的”,而是被“重置”。
郭曉琳透露,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由于法律法規宣傳不到位,地名命名存在隨意性,甚至出現“長官意志”決定地名的現象,給地名管理工作帶來了許多困擾。“老地名消失速度太快,其背后的歷史文化底蘊又如此深厚,這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一定緊迫感。”
2023年,山東省民政廳在全國率先印發《山東省老地名保護辦法(試行)》,首次將“老地名”的定義、保護原則、名錄編制,以及“納入保護名錄的不得隨意更名”等要求制度化,并提出對已消失的歷史地名,可視情況通過派生、移植等方式延續文脈。
更早之前,山東成為全國第一個將“地名文化遺產/老地名”的認定條件與程序做成省級標準的省份,《山東省級地名文化遺產認定規范》(DB37/T 3472-2018)于2019年實施,之后據此開展省級地名文化遺產認定試點,到2025年底全省累計認定地名文化遺產2955個,7033個老地名被納入省、市、縣三級地名保護名錄。
“在前期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礎上,這次通過《條例》將老地名保護以法規形式加以約定,走在了全國前列。將老地名保護上升到法規層面,意味著保護力度極大增強,這不僅是制度的完善,更是一種創新。”郭曉琳說。
中國區域科學協會副理事長周江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山東此次將原有省級政府規章提檔升級為地方性法規,明確部門職責、命名更名程序、保護名錄制度、信息共享機制等內容,有利于改變過去地名管理中標準不一、程序不嚴、責任不清的問題。
專家:警惕“隨意改名”和“機械保護”
周江認為,老地名往往記錄著一座城市的地理特征、產業記憶、歷史事件、民俗傳統和居民生活。一個地名消失,往往意味著一段城市記憶被切斷。一些地名后來雖嘗試恢復,但大部分已經難以找回。真正消失的不只是名稱,而是名稱與原有空間、街巷、社區記憶之間的對應關系。保護老地名,本質上是在保護城市居民對地方的歸屬感、熟悉感和認同感。
老地名一旦消失,想要恢復并非易事。
“難度非常大。”郭曉琳說,“無論是老地名還是已經啟用的現行地名,更改一個地名,其社會成本和經濟成本都極高。哪怕只是一條使用了不久的道路,一旦更名,戶籍、身份證、企業工商稅務登記及各類證照等均需隨之變更。”
因此,她認為,要盡力避免老地名步入需要恢復的地步。
事實上,國家層面早已關注到相關問題。2022年,國務院修訂實施《地名管理條例》,明確提出地名應當保持相對穩定,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體現中華歷史文脈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并要求加強地名文化遺產保護。
郭曉琳認為,這一法規為地方實踐提供了上位法依據。她說,《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地名命名更名進行方案編制,從源頭上解決了地名隨意命名更名問題。此外,《條例》還設置了相應的罰則,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
周江指出,山東此次立法明確不得隨意更改老地名具有雙重意義。其一,有利于保護城市歷史文脈。地名是城市文化最基礎、最日常的載體。通過建立保護名錄、限制隨意更名、鼓勵數字化采集,可以將散落的歷史文化資源系統化保存。其二,有利于服務城市更新與鄉村建設。城市更新不是簡單的“推倒重來”,地名保護能為老城改造、歷史街區保護及鄉村振興提供文化抓手,增強項目的地域識別度。
不過,周江也有一些現實層面的擔憂。他舉例稱,在舊城改造和產業園區建設中,往往需要重新組織空間結構、道路系統和功能片區,如果將老地名保護要求理解得過于僵化,可能束縛新功能、新業態的命名表達,增加協調成本。在村莊合并過程中,原有村名如何保留、新社區名稱如何確定,需要平衡。此外,城市新區和產業園區往往希望通過更具傳播力的名稱進行招商推廣,命名限制過嚴可能會讓開發主體感覺空間不足,影響項目品牌塑造和招商宣傳。
周江建議,可以采取“新舊并存”的辦法。新片區可以有新名稱,老地名可以通過道路名、橋梁名、公園名、廣場名、公交站名、社區標識、歷史文化標牌等方式保留下來。例如,一個村莊改造為新社區后,社區可用新名稱,但原村名可作為片區名、組團名或歷史地名繼續使用。此外,行政區劃、社區名稱可以根據治理需要適度調整;但承載歷史記憶的老地名,應盡量通過名錄、標識、檔案、數字地圖、文旅線路等方式保存。
“需警惕地名保護陷入兩個極端:一是‘隨意改名’,開發到哪里改到哪里;二是‘機械保護’,任何變化都不允許。科學的態度應是在保護歷史文脈的基礎上,為發展留出合理空間。”周江說。
記者:陳淑蓮
(149793680@qq.com)
編輯:孫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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