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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世界環境日來臨之際,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落實最高檢關于“強化生態環境檢察職能”的工作要求,6月4日,揚州市檢察院舉辦2026年第4期鏡石講堂,邀請湘潭大學法學學部副部長、博士生導師肖峰教授,以“檢察工作中全面實施生態環境法典的思考”為主題進行專題授課,兩級院全體干警參加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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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是我國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態環境”命名的法典,首次明確提出“生態環境檢察”概念。肖峰教授從生態環境檢察的工作基礎、生態環境法典對檢察工作的總體要求、“四大檢察”工作中實施法典規定的思考等三個維度開展授課,將法典條文與一線辦案深度融合,既有立法理論高度,也有檢察辦案操作,內容詳實、數據完備、法理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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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學習氛圍濃厚,全體干警認真聽課、積極思考,紛紛表示將深入吸收課程要點,立足本職崗位吃透法典新規,把所學內容切實轉化為辦案實效。下一步,揚州市檢察機關將準確把握生態環境法典的精神實質、核心要義和對檢察履職的新要求,聚焦生態環境領域檢察監督,統籌“四大檢察”協同發力,助力美麗中國法治保障落地見效,以“檢察藍”守護“生態綠”。
來源: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編輯:Z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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