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湖南邵東,寒門女孩羅彩霞考了514分,滿心期待靠高考改寫命運;結果同班同學,靠著有背景的父親,硬生生把羅彩霞的名字、身份、大學名額全偷了。
更氣人的是,那個頂替者的父親,還放話說:“認識我是你的榮幸。”
為了維權,羅彩霞硬剛8個單位。如今整整22年過去,羅彩霞迎來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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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學畢業才發現身份被人用了。
1986年,羅彩霞出生在湖南邵東一個普通農村家庭,家里條件不好,父母都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
羅彩霞從小就懂事,知道父母掙錢不容易,學習格外拼命。
2004年高考,羅彩霞高考考了514分。這個分數在當年不算頂尖,但上個普通本科完全沒問題。
查完成績那天,她拿著成績單跑回家,跟父母報喜,一家人笑得合不攏嘴。可等來等去,羅彩霞報考的貴州師范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就是沒到。
羅彩霞以為是自己沒考上,于是又復讀了一年。2005年,她如愿考上了天津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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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到這兒,還是挺勵志的,可糟心的還在后頭。
2009年,羅彩霞即將從天津師范大學畢業,本該順利拿到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找一份穩定的工作,開啟新的人生。
可就在她去銀行辦理網銀的時候,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她輸入身份證號碼時,發現出現的信息、名字、身份證號碼都與她相符合,但頭像卻是另外一個女孩,其身份證頒發機關顯示是貴陽市白云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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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工作人員隨機告訴她:“你的身份信息已經被別人注冊過了,不能辦理網銀。”
緊接著,更致命的打擊來了,天津市教師資格證頒證中心通知她:取消頒發教師資格證資格,原因是“有同姓同名同身份證號碼的人,已經在貴陽辦理了教師資格證”。
羅彩霞內心滿是疑惑,用了二十多年的身份,怎么就變成了“黑戶”呢!
她瘋了一樣追查真相,打電話、上網咨詢、四處打聽,折騰了兩天,終于查到了真相:她的名字、她的身份證號,被一個叫王佳俊的人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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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俊是羅彩霞的同班同學,學習成績差得遠,但她父親時任隆回縣公安局政委的王崢嶸,手握權力,人脈廣。
為了讓女兒能上大學,王崢嶸找到王佳俊的班主任,拿到羅彩霞的高考成績和個人信息;隨后偽造羅彩霞的遷移證、高考檔案,通過關系層層打點,最終讓王佳俊頂著“羅彩霞”的名字,被貴州師范大學錄取。
之后,王佳俊頂著“羅彩霞”的名字,在貴州師范大學讀了四年,順利畢業,拿到了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甚至還入了黨,找了一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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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維權路上,她選擇戰斗。
了解事情真相后,羅彩霞又氣又恨,直接聯系王佳俊一家,想要討回公道,讓他們歸還自己的身份,可沒想到,對方的態度囂張到了極點,完全不把她放在眼里。
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不僅沒有絲毫愧疚和道歉,反而傲慢地放話:“認識我是你的榮幸!”
他還勸羅彩霞自己改身份證號,說可以幫她“暗箱操作”,三五天就能把教師資格證辦好,但條件是不準聲張、不準追究,乖乖認命。
作惡后覺得理所當然,還反過來羞辱受害者。這話一出,羅彩霞徹底怒了!
“認識你是我的榮幸?你偷走我的人生,毀我的前途,還敢說這種話?”
羅彩霞直接拒絕了他的“好意”。她心里清楚,一旦妥協,就等于默認了他們的惡行,以后還會有更多像她一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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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滿腔熱忱是好事,可拒絕的代價就是處處碰壁。
羅彩霞給相關部門打電話,人家推來推去,這個部門說“不歸我管”,那個部門也說“不歸我管”,繞了一圈又回到原點。
眼看著沒人管,2009年3月18日,羅彩霞向天津市公安局報案。4月,羅彩霞一紙訴狀,把冒名者王佳俊、王崢嶸,連同邵東一中、縣教育局、貴州師大、貴陽市教育局等八個被告,全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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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卻遭到了家人的反對,羅彩霞的家人,從一開始就不支持她打官司。不是不心疼她,是怕,怕王家報復。
好在父親這個老實巴交的農村漢子,關鍵時刻站了出來。
羅彩霞后來回憶,當年打官司對他們家來說是一筆巨款,父親卻毫不猶豫地說:“借錢也要幫你把官司打到底。”
她爸陪她在天津、長沙、邵陽來回跑,打印材料摞成山,光取證就跑斷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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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中國青年報》率先以《湖南隆回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報道此事,瞬間引爆全國輿論。
曝光之后,省、市、縣領導先后作批示,要求依規依紀依法嚴肅妥善處理此事
然而進入6月,“讓我們關心王佳俊,因為人道;我鄙視羅彩霞,因為她的行事方式”等帖子大量出現,這些帖子指責羅彩霞“得理不饒人”“害了王佳俊”等。
羅彩霞后來回憶說:“我是走投無路才走上了這條路。媒體是一把雙刃劍,劍一出鞘,無從回頭。”
媒體把羅彩霞塑造成“草根反抗強權的斗士”,她本人反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
她的手機從早響到晚,同學戲言“從1數到5,手機必然響起”。
羅彩霞形容自己“腦子嗡嗡響,無法思考”,有種“身在云端,無法著地”的感覺。
更難受的是,網上開始有人說閑話了。
有人罵她“得理不饒人”,有人說她“別有用心”,還有人指責她“把事情鬧得盡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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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走人生的是她,被毀掉前途的是她,最后倒成了羅彩霞的錯了?
更讓羅彩霞揪心的是,遠在老家的父母也受到了騷擾,“瀕臨崩潰邊緣”。
不到一個月,羅彩霞瘦了十來斤。
她后來在一篇博客里寫道:“我不堅強,我老是一個人偷著哭。因為我的無能為力,所以我不再找尋真相。因為我累了,我只想快點結束這個噩夢!”
可她不能放棄。
她在日記里給自己打氣,寫著“AZ,fighting!”(加油的意思),耳機里單曲循環著《隱形的翅膀》。
她說:“如果拿回我的身份需要一年半載,那么我愿意承擔這個‘一年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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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庭上,被告打“苦情牌”。
2009年10月26日,邵陽市北塔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公開宣判,王佳俊的父親王崢嶸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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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羅彩霞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35200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的訴訟請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之后羅彩霞又開始了民事訴訟。
2010年8月13日,“羅彩霞案”在湖南長沙開庭。
法庭上,8個被告坐了一排。
王佳俊,壓根兒沒去,下落不明。王崢嶸因為在服刑,也沒到庭,但他的代理律師來了。
王崢嶸的代理律師代表王崢嶸,先是向羅彩霞深深鞠了一躬,轉達了歉意和悔恨。
然后,這位律師開始念王崢嶸寫的答辯狀。答辯狀里,王崢嶸大打“苦情牌”:
“如今王佳俊生死未卜……,就算她仍活在世上,也臭名昭著。她此前已被單位開除工作,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都已作廢,哪個單位還會讓她上班?她也失去了戀愛的權利,誰還會跟這種人談戀愛?”
律師接著說,王佳俊的母親楊榮華已經“神經錯亂”,家里“債臺高筑”,他們全家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甚至,王崢嶸還提出一個說法:羅彩霞當年514分,根本考不上貴州師范大學,因為當年最低投檔線是526分,所以“受教育權被侵害的事實根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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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站在法庭上討公道,加害者卻在訴苦“我家好慘”。
坐在原告席上的羅彩霞,低著頭看材料,面無表情。
其他被告則是開啟“甩鍋大會”。
邵東一中說:學校沒泄露信息,雖然張文迪老師確實私下提供了材料,但我們只同意調解,可以賠錢,但多了不給。
貴州師范大學的教授,幫王家代領錄取通知書的唐昆雄說:我事先不知道冒名頂替的事,只是出于友情代領通知書,不知道有規定不能代領。我愿意調解,但我沒拿王家好處。
貴州師范大學說:學校被假材料騙了,也是受害者。
貴陽市教育局說:我們審查了假羅彩霞的材料,都符合規定,沒法發現作假。你們要告我,那得打行政官司,不是民事。
一個個被告,都把自己摘得干干凈凈。
庭審從上午8點半開始,持續了4個半小時。法官宣布休庭,進行調解。
調解持續了將近3個小時。羅彩霞的律師進進出出法庭6次。
羅彩霞后來接受采訪時說,那3個小時,她內心一直在“調解還是不調解”中糾結。她的訴訟請求是賠償14萬多元,對方只愿意出很少的錢。
但她最終還是答應了4.5萬的和解,只因為她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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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從2009年4月立案,到2010年8月開庭,已經過去了15個月。這15個月里,她工作沒有著落,生活一團糟,身心俱疲。
她說:“有人說我是維權斗士,我一直講,我沒有那么偉大。從立案到現在已經過去15個月了,這是挺漫長的時光。一開始東奔西跑,投訴無門,媒體曝光后又是一年多的等待,越有美好的愿望,越感覺個人力量的弱小,心里很累。”
她還說了一句讓人特別心酸的話:“我根本沒有能力應對一場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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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布完調節內容后,羅彩霞說了一句話,讓在場很多人都沉默的話:
“王佳俊和我是同學,她的悲劇主要是由家長造成的。現在我也希望她盡快擺脫心理陰影,以后能活得好一點。”
羅彩霞選擇原諒那個偷走了她四年青春的人,可4.5萬元,能買回她被偷走的4年青春嗎?能彌補她復讀一年的辛苦嗎?能撫平她這么多年的委屈和傷害嗎?
有些傷害,一旦造成,就是一輩子的烙印;有些青春,一旦被偷走,就再也回不來了。
但值得欣慰的是,羅彩霞終于拿回了屬于自己的身份,恢復了教師資格證和學位證書,能堂堂正正做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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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當記者了,改行當律師!
官司打完,羅彩霞也畢業了,她的人生,開啟了逆襲之路。
畢業后,她沒有選擇當老師,而是進入媒體行業。2010年9月,她成了成都電視臺《真相30分》欄目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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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新聞當事人,變成了新聞記錄者。而之所以選擇成為記者,羅彩霞說得很實在:當記者,能給弱勢群體做點事。
她自己就是被媒體救過的人,她知道曝光的力量有多大。她想用自己的筆,記錄真相,為弱者發聲,幫助更多像她一樣的人。
后來,她一路干到了央視做經濟欄目編導,跑了十多年新聞,專替普通人發聲。
2023年,年近40的羅彩霞,做出了一個更加大膽的決定,跨界考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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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理解,覺得她都快40歲了,為啥要從記者轉行當律師?
律師跟記者具有職業連接點,都是為了討個公道,但律師的職業壽命更長。羅彩霞知道自己經歷過的黑暗,更懂光明的可貴;她被權力傷害過,更想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公平正義,守護更多普通人。
2024年,羅彩霞順利通過司法考試,開始在律所實習;2025年4月,她正式獲得律師執業許可,入職福建一家律所,成為一名真正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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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朋友圈曝光了一起“五旬輔警被冒名頂替上中專”的舊案。
有人找到她求助,她認真看完材料,說“證據比較充分”,然后幫人發聲。她說,希望有一天,“受害者不需要大聲吶喊就能解決問題”。
如今的羅彩霞,自信、從容、堅定。她不再是那個被欺負、被掠奪的弱女孩,而是手握法律之劍,為弱者維權的律師羅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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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這東西,有時候就是這么捉弄人。別人偷走了她的大學,卻陰差陽錯地把她推上了另一條路,一條更能幫到別人的路。她曾被權力碾壓過,所以更懂得,法律要是站在普通人這邊,才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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