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 26 日晚,山東聊城街頭,張某和朋友路過路口時,撞見一名中年男子連續(xù)腳踹坐在地上的未成年女兒,頭部、腹部連挨多腳。他們上前制止,此后卻領到了一張故意傷害罪判決書。2025 年 11 月,一審判決認定張某兩次抱摔男子致其輕傷二級,構成故意傷害罪。這起看似普通的見義勇為,卻在司法認定上掀起巨大爭議。
![]()
這不是家教,是家暴
案發(fā)時張某和朋友趕到前,男子已經多次踹打女孩。監(jiān)控畫面顯示,女孩被踹后蜷縮在地上捂頭,一旁站著的女孩母親全程未加阻止。據紅星新聞報道,這名父親早在 2025 年 3 月,就因毆打女兒被警方出具過家庭暴力告誡書。所謂 “管教孩子” 的說辭,在這份告誡書面前徹底站不住腳。
張某的制止行為,出發(fā)點顯然是正義感,絕非 “多管閑事”。面對持續(xù)施害的暴力行為,普通人上前阻止,本應是被認可的見義勇為,而非被追責。
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不該被機械切片
一審判決的核心爭議點,在于否認張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法院認為,當張某上前時,男子的毆打行為已經停止,雙方僅存在言語爭執(zhí),不存在 “現實緊迫的不法侵害”。
這個判斷的邏輯漏洞顯而易見。法院刻意將這場快速發(fā)生的動態(tài)沖突,切割成了兩個碎片化的瞬間。正當防衛(wèi)的不法侵害,從來不是只指 “拳頭砸到身上的那一秒”。連續(xù)踹打未成年孩子的行為本身,就是正在發(fā)生的不法侵害,絕非 “已經停止”。機械切片式的事后審視,忽視了當時的情境緊迫性,更遺忘了正當防衛(wèi)的邏輯起點 —— 存在現實不法侵害。
趙宇案的對比,照見司法的進步與遺憾
這起案件很容易讓人想起 2018 年的福州趙宇案。同樣是深夜聽到動靜下樓制止暴力,同樣造成施暴者受傷 —— 趙宇案中,施暴者被鑒定為重傷二級,傷情比本案更嚴重,但最終的司法認定卻截然不同。
趙宇案曾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又被起訴認定為防衛(wèi)過當,但最終福州市檢察機關認定其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作出絕對不起訴的決定,還被列入兩高一部 2020 年出臺的正當防衛(wèi)典型案例。趙宇案的爭議始終聚焦在 “防衛(wèi)限度” 上,從未糾結過 “不法侵害是否存在”。
兩相對比,不難看出本案一審的荒誕之處。司法者不該拿著上帝視角,去苛責面對暴力時反應不夠 “精準” 的普通人,更不該用機械切片的邏輯,抹殺普通人挺身而出的勇氣。普通人的挺身而出,才是社會最硬的底線,機械司法寒的是整個社會的正義之心。
目前本案已經二審發(fā)回重審,最終結果尚未可知。但這起案子給所有人提了個醒:當弱者正在遭遇暴力時,拒絕冷漠、上前制止,絕非 “多管閑事”。如果連見義勇為者都要背負刑責,誰還敢對暴行說不?法律的意義,從來不是為了苛責好人,而是為了保護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