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沈佳出軌的那天,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周五傍晚。我像往常一樣在菜市場買好了一條鱸魚,準備做她最愛吃的清蒸魚。推開家門時,迎接我的不是她的笑臉,而是一個匆忙掛斷的電話和她慌亂的眼神。
我們相識于大學,結婚七年。我一直以為我們的生活雖然平淡,但足夠堅固。直到那個周末,我趁她洗澡時,鬼使神差地解開了她的手機密碼。那個被備注為“李總”的聊天框里,刺眼的不僅是那些曖昧的詞匯,還有他們上周在三亞某度假酒店的訂房截圖。而那幾天,沈佳告訴我她去廣州出差了。
沒有歇斯底里的爭吵,也沒有摔砸東西。當把手機推到她面前時,沈佳先是死寂般的沉默,隨后捂著臉哭了起來。她沒有辯解,只是不斷地說對不起,說那個男人是她的上司,說她一開始只是為了工作資源,后來卻沒能守住底線。
我看著這個我愛了十年的女人,突然覺得無比陌生。我凈身出戶,把那套我們共同還了五年房貸的小兩居留給了她,只帶走了幾箱換洗衣服和屬于我的書籍。離婚手續辦得很順利,順利得讓人覺得這七年的婚姻像是一場荒誕的夢。
搬到出租屋的第三天,我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
電話那頭的女聲低沉且平靜,透著一股不容拒絕的意味:“你是林躍吧?我是李啟明的妻子。如果你有時間,下午三點我們在瑞吉酒店的大堂見一面。”
李啟明,就是那個“李總”,沈佳的前上司,也是毀了我的婚姻的男人。
我本想拒絕,但一種說不清的復雜情緒讓我最終走進了那家高檔酒店。坐在我對面的女人叫許曼,三十五六歲的樣子,穿著剪裁得體的米色風衣,妝容精致,但眼底有著掩飾不住的疲憊。
她沒有繞彎子,輕輕攪動著面前的咖啡,開門見山地說:“沈佳和李啟明的事,我半年前就知道了。但我沒法離婚,李啟明公司的核心資產有一半在我的名下,貿然分割對大家都沒好處。他是個管不住下半身的人,沈佳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后一個。”
我皺起眉頭,心里涌起一陣被羞辱的憤怒:“你找我來,就是為了告訴我你丈夫有多風流,而我前妻有多愚蠢嗎?”
許曼停下手中的動作,抬起頭直視著我,目光里沒有嘲諷,只有一種深不見底的空洞。“不,我找你,是想給你一個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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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從包里拿出一把鑰匙推到我面前,“搬來跟我住,搭伙過日子。我每個月給你五萬塊錢零花錢。你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像個正常的丈夫一樣,每天下班回那個家,陪我吃個飯,偶爾跟我出席一些必須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