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紐約郵報》、美聯社、《休斯敦紀事報》等外媒報道,當地時間6月13日,騎士球星詹姆斯·哈登因非法攜帶武器在休斯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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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登資料圖 《紐約郵報》
據報道,哈登當時駕駛一輛奔馳車,于凌晨3時40分左右與其他四輛車一同駛過市中心。據法庭記錄,當其中一輛車在杰斐遜街1600號附近被警方攔下時,哈登駕車從后面駛來。在與警察交涉過程中,警察在哈登駕駛車輛的杯架中看到了一把槍。哈登告訴警方那是他的槍,隨后他被逮捕并關押在哈里斯縣監獄。
《紐約郵報》援引《加州郵報》報道稱,法庭記錄顯示,這位36歲的球員于當天凌晨3時41分被捕,并因非法攜帶武器的輕罪指控被拘留。
一份起訴書副本顯示,哈登被指控“非法、故意且明知”地在其車輛中攜帶手槍。
當局在文件中稱,“手槍明顯可見”且“未放置在槍套中”。
起訴書顯示,哈登繳納100美元保釋金后獲釋。
據悉,他將于6月22日出庭。
騎士隊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騎士隊已獲悉哈登被捕一事,正在收集更多信息。“我們已與哈登及其代理人取得了聯系,并將持續關注事態發展。目前,我們沒有進一步評論。”
據悉,在得克薩斯州,非法攜帶武器通常被視為A級輕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縣級監獄監禁和4000美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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