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河北張家口橋西區。
王女士的家里,監控鏡頭對著餐桌。那天她的兒子出生剛55天,一個還沒有滿兩個月的嬰兒。
然后監控記錄下了這樣的畫面:古某在餐桌旁對著王女士連打了4拳。又在窗邊多次揮拳擊打她的頭部、背部和腹部。王女士的母親和婆婆上前勸阻,其中一位老人摔倒在地。
古某沒有停手。他揪住妻子的衣服暴力拖拽,然后走進廚房,拿出了一把菜刀。
是因為看到婆婆疑似突發身體不適,這個男人才沒有持刀傷人。
一個剛生完孩子55天的女人,身體還沒恢復,刀口可能還在隱隱作痛,抱著一個不到兩個月的嬰兒——她等到的不是丈夫的照顧,是4記拳頭、一頓暴打和一把菜刀。
我想象不出她當時的感受。
坐在餐桌前,抱著孩子,看著眼前這個本該是依靠的男人揮拳過來。她躲不了,也不能躲,因為懷里還有孩子。她能做的只有護住嬰兒,把背對著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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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診斷寫得很詳細:腦震蕩、頭部外傷、腹部損傷、多處軟組織挫傷、換氣過度綜合征。經鑒定為輕微傷。
輕微傷。這個詞放在報告里輕飄飄的,但背后是一個女人被打到腦震蕩、打到呼吸紊亂的現實。
她報了警。2025年12月18日,橋西區警方行政立案。
后來的調查還揭開了另一層蓋子:古某有過前科——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年4個月,緩刑2年。王女士是懷孕之后才知道這件事的。古某當時含糊地告訴她"以后可能會影響孩子考公"。
他沒有說的是:我以前就因為打人坐過牢。
2026年1月7日,警方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古某被行政拘留10天,罰款500元。
腦震蕩、頭部外傷、腹部損傷——換來的處罰是拘留10天、罰款500元。
說實話,這個數字讓我看了很久。500塊錢,在某些城市連一頓像樣的飯都吃不起。而一個女人用身體的每一處淤青、每一次腦震蕩帶來的眩暈、每一個因為驚嚇過度呼吸不過來的瞬間,換來的就是500塊錢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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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王女士沒有停下來。
2026年1月14日,橋西區法院出具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期6個月。法院通過她提交的警方處罰決定書、傷情鑒定、醫院診療記錄和監控錄像,認定古某確實存在家庭暴力。
拿到保護令之后,她沒有回去。她選擇繼續往前走。
今年5月中旬,在跟兒子分開幾個月后,王女士終于把孩子接回了身邊。
那幾個月她不敢回家。古某不讓她見孩子,她自己也害怕。她說起初有逃避的心理,后來是在母親的勸說下才鼓起勇氣去接回孩子的。
一個母親被迫跟剛出生的嬰兒分離,不是因為她不愛孩子,是因為她怕自己回那個家就出不來了。
這種恐懼,是那些沒有經歷過家暴的人永遠無法真正理解的。
2026年6月17日,也就是明天,王女士和古某的離婚案將在張家口市橋西區人民法院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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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訴訟請求很明確: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判令古某支付賠償金30000元。
三萬的賠償金,比起她承受的那些拳頭、那把菜刀、那場腦震蕩,比起和孩子被迫分離的那幾個月,真的不多。
但重要的不是錢。
重要的是她站出來了。從被打那天起,報警、驗傷、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起訴離婚——每一步她都沒有退回去。
一個剛生完孩子、身體還在恢復的女人,一邊抱著嬰兒,一邊跟施暴者打官司。這件事本身就值得所有人尊重。
古某那邊的最新表態是,說王女士"講述的情況并非事件全貌",表示會積極應訴。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全貌"是什么。監控鏡頭不會撒謊,醫院的診斷報告不會撒謊,法院的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也不會撒謊。
那些4拳、那把菜刀、那條"腦震蕩"的診斷記錄——它們都在那里,沉默但堅硬。
明天開庭。希望法律能給她一個交代,也給那個還不滿一歲的孩子一個安全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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