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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小寶詐死隱居三十年,康熙臨終下旨,文末字句讓他萬分心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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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聲明:本文為虛構創作,請勿與現實關聯
參考來源:《鹿鼎記》金庸著
部分章節僅代表筆者個人觀點,請理性閱讀

鹿鼎山下,一個糟老頭子蜷在破舊的木椅上,須發皆白,眼窩深陷。

誰能想到,這副枯槁模樣的老人,三十年前曾是大清朝最炙手可熱的紅人——韋小寶,韋爵爺,天地會香主,皇帝的發小,滿洲權貴的噩夢。

那一年他"死"得很突然。

沒有棺材,沒有牌位,只有一夜之間憑空消失的人,和一個坊間流傳的說法:韋小寶獲罪,就地正法,尸骨無存。

沒人敢細問,也沒人敢深究。

三十年過去,歲月把一切都磨得模糊了,朝廷里已經沒有幾個人還記得這個名字。

直到那一年秋天,一隊騎兵從北京城一路南下,帶著明黃色的錦盒,敲開了一處偏僻村落里不起眼的柴門。

老人接過錦盒,手抖得厲害。

展開明黃絹布,第一行字就讓他腿軟。

絹布上寫著:朕早知你未死,這些年你藏得可真夠辛苦。

往下看,末尾那一行字,讓他久久無法動彈,胸口像是被人攥住,喘不過氣來。



【一】揚州街頭長大的野孩子,是如何一步步混進紫禁城的

要說韋小寶這個人,你得先搞清楚他是從哪里冒出來的。

揚州城,是個出了名的富貴溫柔鄉。

秦淮河的脂粉氣從南邊飄過來,運河上的商船一艘接一艘地靠岸,把天南地北的銀子都匯進這一處。

繁華地方,從來不缺人,也不缺故事,更不缺各種稀奇古怪的人物從這里走出去,然后在江湖上掀起一番風浪。

韋小寶就是這繁華里頭長出來的一棵野草。

說野草,一點都不夸張。

他生在一家叫做麗春院的地方,打小沒有父親,跟著母親韋春花討生活。

麗春院是個三教九流匯聚的所在,來往的人什么身份都有,說書的、賭錢的、走鏢的、做買賣的,天南海北的人都在這里進進出出,口音不同,身份各異,每個人身上都帶著各自的故事。

這地方能長出什么人來,大家心里都有數。

但韋小寶偏偏不一樣。

他沒讀過書,認不得幾個字,拳腳功夫也頂多算個花架子,真打起來能跑就跑,絕不硬拼。

按正常邏輯,這樣一個沒文化、沒武力、沒背景的孩子,頂天了在揚州城里混個小混混,哪里輪得到在歷史上留下半點印記。

但他有一樣旁人比不了的本事,而且這本事說出來,很多人可能覺得不算什么——他會看人。

什么樣的人喜歡聽奉承話,什么樣的人吃軟不吃硬,什么樣的人表面兇橫實則外強中干,什么樣的人笑里藏刀不能輕易招惹,這些東西從來沒人教過他,但他打小就摸透了,摸透得比那些讀了十幾年書的人還準。

在麗春院進進出出的那些歲月里,這雙眼睛就沒停過。

揚州城里的地痞流氓見了他,知道這小孩不好惹;麗春院里的龜公見了他,知道這小孩嘴皮子比刀還快;來來往往的客人見了他,知道這小孩機靈,但輕易別想占他便宜。

就是這么個人,靠著一張嘴和一雙眼睛,在揚州城的夾縫里活得風生水起。

說實話,如果他就這么在揚州城里混下去,頂多也就是個市井里的小人物,精明、圓滑、活得不錯,但不會有什么大故事。

然而命運這東西,有時候就是喜歡整活。

韋小寶十三四歲那年,陰差陽錯地跟著一個叫茅十八的江湖人去了北京城。

一路上他自己大概也沒想明白,就這么跟著人走了。

到了北京城,他才發現,這地方和揚州城完全不是一個量級的。

揚州是富貴鄉,北京是權力場。

同樣的繁華,氣質截然不同。

揚州的繁華是脂粉氣的,是銀子堆出來的,說難聽點就是有錢人的享樂之地;北京的繁華是肅殺氣的,是刀子磨出來的,每一處熱鬧背后都藏著你看不透的博弈。

一個從揚州來的外地野孩子,隨便哪里不留神,就能把腦袋搭進去。

當時沒有人想到,就是這么個沒文化沒背景的揚州野孩子,接下來會陰差陽錯地混進皇宮。

說是混進去,其實也不全是碰運氣,里頭有他自己一份機靈在。

他冒充了一個叫小桂子的小太監,靠著幾分相似的年紀和那張能說會道的嘴,硬是在深宮高墻里站穩了腳跟。

這操作放到今天,大概就是偽造簡歷進了世界五百強,還愣是沒被查出來。

皇宮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規矩多,忌諱多,一步走錯就是殺身之禍。

但韋小寶偏偏如魚得水。

不是因為他多懂規矩,恰恰相反,他對那些規矩一竅不通,但他在麗春院里練出來的察言觀色的本能,在皇宮里反而成了最管用的保命符。

什么時候該說話,什么時候該閉嘴,什么時候該裝傻,什么時候該機靈,這些他全是本能反應,快得連他自己都來不及思考。

就在他混進皇宮沒多久,他遇見了一個人。

那個人,是康熙。

兩個少年的第一次相遇,沒有半點儀式感,也沒有任何預兆,就是在皇宮的某個角落,一個不認識皇帝的小太監,和一個不想暴露身份的皇帝,莫名其妙地撞在了一處。

兩個人互相摸了半天底細,各自心里都揣著秘密,表面上卻打得火熱,你坑我一把,我坑你一把,跟兩個揚州市井里的小混混沒什么區別。

這段關系,就這么稀里糊涂地開始了。

后來韋小寶知道了對方身份,腿軟是真的,冷汗直冒也是真的。

但他這個人天生臉皮厚,抖完腿依然嬉皮笑臉,該耍賴耍賴,該砍價砍價,該抱怨抱怨,就是不肯老老實實地低頭認慫,更不會那種跪地磕頭、字字珠璣的場面話。

這一點,后來證明是他命最長的原因之一。



【二】康熙為何偏偏看中了這個混不吝的揚州野孩子

韋小寶能在皇宮里站住腳,并不只是因為運氣好,背后有一個更根本的原因。

他有一樣東西,是滿朝文武都給不了的,是深宮內院里最稀缺的珍品。

那就是真實。

康熙登基的時候,年紀還小,頭頂上壓著一個權傾朝野的鰲拜,四周圍著的全是各懷心思的大臣。

那些人跪在地上磕頭,說的話一個比一個漂亮,忠心、孝順、克己奉公,每一個字都說得鏗鏘有力,每一句話都擲地有聲。

但康熙坐在上頭聽著,心里頭是一片冰涼。

這些話,一句真的都沒有。

不是說這些人全都心懷不軌,而是他們早已習慣了說皇帝想聽的話,而不是他們心里真正想說的話。

這種習慣,在朝堂上積年累月地傳承下來,變成了一種誰都不會打破的默契。

皇帝問,大臣答,答的是皇帝希望聽到的那個答案。

就這么一問一答,年復一年,沒有一句出格的話,也沒有一個真實的聲音。

就大家以為這就是朝堂正常運轉的樣子的時候,韋小寶出現了。

他在麗春院里長大,沒受過任何正統的教育,不懂什么叫"君臣之道",也不明白什么叫"進退有節"。

他對康熙說話,就像對揚州街頭的任何一個人說話一樣——該耍賴耍賴,該砍價砍價,該抱怨抱怨,該高興高興,從來不掩著藏著。

康熙說一件事做得不對,他敢當面頂回去,還能說出一堆歪理來,把康熙氣得哭笑不得。

康熙交代一件差事,他嘴上答應得比誰都痛快,轉頭就想著怎么少費力氣,偷工減料,糊弄了事,再想著怎么把結果圓回來,讓康熙看著滿意。

這副德行,放在任何一個正經朝臣身上,早就人頭落地了,而且砍頭之前還得被罵個狗血淋頭。

但康熙不僅沒有殺他,還越來越離不開他。

原因說起來簡單,做起來極難——韋小寶是個真實的人。

他在康熙面前,從來不是"臣",而就是他自己。

高興的時候真高興,害怕的時候真害怕,不樂意的時候真不樂意,想要好處的時候直接開口要,絕不繞彎子,絕不包裝成什么"為江山社稷著想"。

這種真實,在權力最核心的地方,比任何能力都要稀罕,稀罕到價值連城。

康熙是個聰明人,他把韋小寶的毛病看得一清二楚——貪財,耍滑,從來不是一腔熱血的忠義之士,私心重得很,遇到危險第一反應是跑路,遇到好處第一反應是怎么揣到自己兜里。

但他也看清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韋小寶不會背叛他。

不是因為韋小寶有多高尚,而是因為韋小寶這個人,念舊情。

給過他好處的人,他記著。

護過他性命的人,他記著。

在他落魄的時候拉過他一把的人,他記著。

這種人,不是圣人,卻是真正可以信任的人,因為他的忠誠不是表演出來的,是從人性最樸素的地方長出來的。

于是康熙把他留在了身邊,一件又一件棘手的差事往他手里塞。

鏟除鰲拜,那是兩個少年共同謀劃的;出使俄羅斯簽訂邊界條約,是康熙點名讓他去的,也不知道是信任還是想看熱鬧;深入神龍教打探消息,是他一個人扛著的,扛得跌跌撞撞卻愣是沒出大岔子。

每一件差事,韋小寶都辦得磕磕碰碰,中間沒少出幺蛾子,也沒少鬧出讓人哭笑不得的笑話。

但結果,往往都還不錯。

康熙看著這個把差事辦得一塌糊涂卻總能全身而退的揚州野孩子,心里頭是什么滋味,大概連他自己都說不清楚。

有時候可能是欣賞,有時候可能是頭疼,有時候可能是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只有兩個從少年時代就認識的人之間才有的那種東西。

這段緣分,從兩個少年在皇宮里稀里糊涂地相遇開始,一路走了許多年,走過了風光,走過了險境,走到了最后那個不得不分開的關口。



【三】夾在兩條船上的人,終究走到了必須選擇的那一天

韋小寶這一生,最大的麻煩不是來自敵人,而是來自他同時站在兩條完全相反的船上。

一頭是朝廷,是康熙,是給了他榮華富貴的地方,是他吃飯、封侯、光宗耀祖的根基。

說白了,就是他的鐵飯碗,而且是那種鍍了金的鐵飯碗。

另一頭是天地會,是江湖,是他拜了師、磕了頭、喝過血酒的地方,是他在宮外另一重身份的依托。

天地會是反清復明的組織,打的旗號是推翻大清、恢復漢人江山。

韋小寶入會的時候,拜的師父是陳近南。

陳近南在江湖上的名望極高,是真正的豪杰,為人正直,心懷天下,對韋小寶也有真心的栽培和愛護。

韋小寶是個念舊情的人,對陳近南的感情是真的,不是假的,不是表演出來的。

但他同時也在朝廷里吃飯,在康熙身邊辦差,領著朝廷的俸祿,住著朝廷給的宅子,花著朝廷給的銀子。

這兩重身份,早期還能靠著韋小寶的機靈和圓滑勉強維持著。

天地會那邊,他說自己是打入朝廷內部的臥底,潛伏在敵人心臟里為復明大業收集情報,說得慷慨激昂,情真意切;康熙這邊,他說自己忠心耿耿,對朝廷絕無二心,說得同樣情真意切,同樣慷慨激昂。

兩邊都信了他,兩邊都用他,兩邊都覺得他是自己人。

這操作放到今天,大概叫做"腳踩兩條船",但韋小寶同時踩了兩條方向相反的船,還踩了這么多年,屬實是個人才。

但這種平衡,本質上是一根繃緊的弦,早晚要斷。

隨著天地會的行動越來越激進,康熙對江湖勢力的清查越來越緊,韋小寶夾在中間的處境也越來越難,那根弦越繃越緊,緊到他自己都開始出汗。

天地會要他在朝廷里做內應,要他提供情報,要他配合舉事;康熙那邊開始追查天地會的蹤跡,要他出力清剿,要他揭發線人,要他拿出實際成果。

兩頭的刀,同時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韋小寶在這兩頭之間周旋了許多年,靠著一張嘴和一腦子的急智,一次又一次地化險為夷,每次都能找到一個讓兩邊都說得過去的理由,每次都能把快要穿幫的局面圓回來。

當時所有人都覺得,這個混小子還能這么玩下去,還能繼續腳踩兩條船,還能繼續左右逢源。

但就在大家以為這種局面還能持續的時候,一件事徹底打破了這個平衡。

天地會要他親手對朝廷動手,康熙要他親手把天地會的人交出去。

兩件事,任何一件他都做不了。

天地會的兄弟是他的兄弟,康熙是他真正的朋友,讓他舉刀砍向哪一邊,他都砍不下去,不是因為沒有力氣,而是因為那一刀砍下去,砍的不是別人,是他自己心里那塊地方。

這不是因為他懦弱,而是因為他是個真實的人,有他割舍不掉的東西,有他寧可跑路也不愿意親手毀掉的東西。

他沒有高尚的政治抱負,沒有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沒有為了大義舍棄一切的圣人情懷。

他就是個普通人,怕死,貪財,但也念舊情,也有底線,也有他認定的東西不肯輕易背棄。

兩頭都是刀的時候,他做了一個最韋小寶式的決定。

跑。

帶著七個老婆,帶著多年積攢的金銀財寶,趁著夜色找了個誰也想不到的地方,連夜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一跑,就是三十年。

朝廷那邊,沒過多久傳出消息:韋小寶獲罪,就地正法,尸骨無存。

天地會那邊,也收到了消息:韋小寶已死,下落不明。

兩邊都不再追究,兩邊都把這件事翻了篇,就好像這個人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這條死訊,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出來核實,也沒有任何人出來反駁,就這么流傳開來,變成了所有人默認的結局。



【四】三十年后,一隊不該出現的騎兵,出現在了這條無名小路上

韋小寶隱居的地方,選得很有講究。

不在繁華之地,不在深山老林,偏偏選了個不起眼的小鎮,不南不北,不土不洋,走過去不會有人多看一眼的那種地方。

既不會因為太偏僻而顯得可疑,也不會因為太熱鬧而容易被人認出來,就是那種普通得近乎透明的存在。

他改了名字,換了打扮,連說話的口音都刻意壓了又壓,把揚州腔藏得深深的,盡量讓自己看起來和周圍的任何一個普通老頭子沒有區別。

七個老婆陪著他,孩子一個接一個落地,大的帶小的,小的跟著鬧,家里熱鬧是熱鬧,柴米油鹽的日子過得也算踏實。

但韋小寶心里頭始終有一根弦,三十年來從來沒有真正松過。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處境。

大清的暗探網絡遍布天下,皇帝的眼線從宮廷一直延伸到市井街頭,沒有什么地方是真正藏得住人的。

他能活到現在,靠的不只是藏得深,藏得巧,更是靠著某種他自己也說不清楚的東西撐著。

三十年里,他不是沒想過,哪一天會有人從北邊來,帶著一道旨意,把他這條命正式交代了。

不是沒這個可能,是太有這個可能了。

每年都有幾天,他睡不好覺,就是在等這件事。

等著等著,等了一年又一年,始終沒有等來,久了,他也就慢慢麻木了,把這根弦壓到心底最深的地方,不去碰它,不去想它,假裝它不存在,一年一年地繼續過日子。

偶爾有那么幾天,他會一個人坐在院子里,對著北邊發呆。

北邊,是北京城的方向。

三十年,他沒有回去過一次,也沒有托人打聽過任何消息。

不是不想,是不敢。

一旦開了這個口子,就什么都藏不住了。

所以他只是坐著,發呆,然后起身,繼續過他柴米油鹽的日子,假裝那個方向對他來說只是普通的北方,不是什么特別的地方。

就這么一年一年地,把三十年硬生生地熬過去了。

所有人都以為,這件事就這么過去了。

那個叫韋小寶的人,已經死了三十年,死得干干凈凈,朝廷里沒有人再提起他,江湖上也沒有人再惦記他。

那段歲月,隨著時間一起沉進了歷史的塵埃里,不會再有任何波瀾。

然而就在大家以為一切都已經翻篇的時候,那一年秋天,一件誰都沒有料到的事發生了。

那天韋小寶正在院子里曬太陽,秋日的陽光懶洋洋的,照在身上暖和,他半瞇著眼睛,腦子里空空的,正要打盹,七個老婆都在屋里忙各自的事,院子里安靜得只有風吹落葉的聲音。

就是這么一個再平常不過的午后。

村口忽然傳來蹄聲,密集而急促,由遠及近,踏得地面微微震動。

韋小寶沒在意,以為是過路的商隊,閉著眼睛繼續養神。

但那蹄聲沒有繼續往前走,在村口停了下來。

片刻之后,腳步聲響起,沉穩而整齊,是訓練有素的人才走得出來的那種步伐,和那些走街串巷的商隊腳步完全不是一個味道。

韋小寶坐直了身子,眼皮慢慢抬起來。

腳步聲越來越近,停在了他家門口。

門縫里透進來一道顏色。

那是一種特定的黃,不是秋天樹葉的黃,不是院子里土墻的黃,是那種只有宮里才用得上的、專屬于皇家的明黃色。

韋小寶的手,在袖子里悄悄攥緊了。

三十年了,他以為這件事已經徹底過去了,以為那條死訊已經把所有的事都翻了篇,以為這輩子再也不會有那道明黃色出現在他眼前。

但那道明黃色,此刻清清楚楚地停在他家門口,告訴他,有些事,沒有翻篇,永遠都沒有翻篇。

來人沒有多說話,只是恭恭敬敬地托著一個明黃色的錦盒,遞到了他的面前。

韋小寶盯著那個錦盒,盯了很久,久到來人都有些不知所措了,他才終于伸出手去。

手伸出去,又縮了回來,又伸出去,又縮了回來,反反復復了好幾次,才終于把那個錦盒接到了手里。

盒蓋扣得緊,他手抖得厲害,弄了半天才打開。

里面是一卷明黃絹布,疊得整整齊齊。

他慢慢展開來,瞇著眼睛,一個字一個字往下認。

第一行字,讓他腿一軟,差點跌坐在地上。

絹布上寫著:朕早知你未死,這些年你藏得可真夠辛苦。

第二行,第三行,他的手越攥越緊,絹布被攥出了褶子,他也沒察覺,一直看,一直往下看,看到最末尾那一行,胸口猛地一縮,手里的絹布險些脫手而落——而那幾個字里藏著的東西,讓他想起了一件他以為自己早已忘記、卻原來從未真正放下的往事,讓他這個走南闖北、什么大風大浪都見過的人,第一次不知道該把手腳放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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