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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關于歸還因非法占有而被剝奪的國家文化財產的法案》。議會發言時,法國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圖斯引用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夢想“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直言“這一天終于到來”。165年前的一句期盼,如今被寫進了法案。5月9日,總統馬克龍簽字法案生效。
然而,當法蘭西開始用行動反省自己過往的“強盜”行徑時,另一個雨果筆下的“強盜”——英吉利,以及更多持有“不義之財”的國家,給出了截然不同的答卷。
法國的答卷
法國這部新法,核心是打破“公共藏品不可轉讓”的規則。此前,只要文物進入法國國有公共收藏,無論來歷如何,都不得出售、贈送或歸還。要歸還一件文物,必須由議會逐項專項立法。2022年向貝寧歸還26件文物,從宣布到交接用了三年多。
新法授予政府通過行政程序批準文物歸還的權力,審批周期從數年縮短至數月。適用范圍限定于1815年11月至1972年4月之間,法國以偷盜、搶劫、脅迫或經無權處分人同意而占有的外國文物。理論上,受益方不限于法國前殖民地——只要能證明某件文物落入上述“非法占有”范疇,任何國家都可以根據此法提出正式外交請求。阿爾及利亞、墨西哥等13個國家已提出訴求。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全文沒有出現“殖民”一詞,把問題界定為法律意義上的“非法占有”,而非歷史意義上的“殖民掠奪”。法國綠黨議員蘇菲·塔耶-波利安在辯論中惋惜,回避“殖民”表述“可能削弱法律文本包含的歷史反思深度”。
這部新法的背后當然不止是道義,更深層的考量是:法國在非洲的影響力正持續收縮,“法屬非洲”的時代在謝幕。返還文物既是道德姿態,也是外交的突圍——借“去殖民化”的敘事,重塑與非洲國家的關系。
值得一提的是,將馬克龍2017年瓦加杜古演講,與戴高樂的歷史性演講相對照,能清晰照見法國對非策略的深層轉向。1944年,戴高樂在布拉柴維爾許諾在“法蘭西聯邦”框架內給予殖民地更大自治權,核心是維系帝國架構;1958年,他重返布拉柴維爾,以“共同體”愿景爭取非洲支持第五共和國憲法,仍是政治主導。近六十年后,馬克龍在瓦加杜古面對臺下年輕的非洲面孔,承諾的是“五年內創造條件讓非洲文化遺產回歸”。
三次演講恰好標記了法非關系的三個時刻:挽留舊殖民、安排新關系、清欠老賬本。當法蘭西無法再以武力或經濟捆綁維持影響時,歸還文物便成為一種新的外交語言——用承認歷史的過錯,來換取未來的關系。
英德的差異
同為歐洲前殖民國家,德國行動得更早、更系統。2022年德國與尼日利亞簽署聯合聲明,承諾歸還1130件貝寧青銅器,首批20件同年回歸。2025年7月,曼海姆市政委員會表決通過,將收藏的全部29件貝寧青銅器歸還尼日利亞。這批文物是1897年英軍洗劫貝寧城時被掠奪的,曼海姆在1920年代通過捐贈和購買獲得。同一年,德國還向喀麥隆承諾歸還女神雕像恩貢索,向納米比亞歸還23件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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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德國聯邦政府與16個州達成一致,成立“殖民背景文化財產與人類遺骸歸還協調委員會”,作為對接來源國政府的窗口。德國文化部長對外表示,成立這個委員會“發出一個重要信號——德國認真對待其殖民歷史”。
為什么德國走在前面?一個解釋是:德國在二戰后經歷了從納粹罪責到殖民罪責的持續反思。法國前總理德維爾潘曾打過一個比方——法國總覺得自己是“文明開化者”,而德國戰后更徹底地切割了那段歷史。這種反思深度直接轉化為制度行動。而法國直到2018年馬克龍要求研究非洲文物歸還問題時,法國官方立場還是“我們保護了這些文物免遭毀壞”,沒義務歸還。
相比之下,英國人用一種堪稱苛刻的法律設計,把大部分壓力擋在了門外。
2025年11月,英國實施《慈善法》新條款,允許博物館基于“道德義務”將文物歸還來源國,無需經慈善委員會或法院批準。但文化部同時出臺了一個豁免名單,16家國家級機構被排除在外——大英博物館、泰特美術館、國家美術館悉數在列。理由是它們的館藏受特定法律管轄,“禁止隨意轉讓”。說白了,小博物館的藏品可以還,大英博物館不可以。
這個“臨時性”排除決定被多家法律機構和行業團體批為“異常使用權力”。英國政府承諾最晚在2027年2月前完成審查,但截至目前,大英博物館歸還帕特農神廟雕塑的官方立場沒有任何松動。
然而不可否認,事情正在悄悄發生變化。今年1月,希臘成功從英國追索回6件文物——一件公元前4世紀的阿提卡大理石浮雕和五尊青銅人形雕像。倒不是大英博物館松了口,而是源于一場訴訟。希臘政府從2006年就開始針對私人持有者追索,打了20年官司并最終勝訴。這個案子告訴所有人:如果文物在私人手里或機構手里,來源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突破英國的“合法盾牌”。
更大的壓力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今年5月,UNESCO政府間委員會第25屆會議在巴黎召開。希臘代表團詳細陳述了雕塑被非法取走的證據——埃爾金伯爵根本沒有獲得奧斯曼蘇丹的合法許可。土耳其代表當眾發言,明確說“沒有發現任何允許取走雕塑的法令”,直擊英國辯護的核心。埃及、巴西、意大利、塞浦路斯等二十個國家表態支持希臘。英國代表團沒有獲得任何盟友的公開支持,它的“合法獲得”和“現行立法禁止歸還”的論調在國際上日漸孤立。
日本的敷衍
日本的姿態,在所有相關國家中顯得最缺乏誠意。今年1月,由中國學者編纂的《唐鴻臚井碑檔案文獻總匯》發布,這部近120萬字的新書,首次系統梳理并構建起這件文物從被掠奪到現存狀態的完整證據鏈。368份檔案與圖片,像一塊塊拼圖,首次完整拼出了流失日本的國寶唐鴻臚井碑的前世今生。這座曾經見證大唐盛世的國寶被日軍以“戰利品”的名義掠走,至今仍被秘密地藏在日本皇宮。碑上僅29字,講述了公元714年渤海國正式納入大唐版圖的歷史,更是當時東北地區歸屬中央政府管轄的核心實證。盡管中方多次索還,但截至當前,日方既未承諾歸還,也未提出任何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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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也不只是沉默,還有一道法律防火墻在起作用。1950年頒布的《文化財保護法》第44條明確規定,一旦文物被政府指定為“國寶”或“重要文化財”,便禁止出口,且不存在任何“歸還來源國”的例外條款。這意味著,只要日本政府想留住一件外國流失文物,只需將其納入指定名錄,法律上便自動鎖定。不止于此,日本宮內廳有一套更常用的說辭:當類似藏品被放置于日本皇宮的核心場所時,宮內廳就會以“皇室事務”為由拒絕相關交涉請求,在事實上形成了一道“皇室豁免權”屏障。
日本的沉默,在朝鮮半島文物問題上同樣暴露無遺。據韓國文化財廳統計,日本境內現存約6.7萬件韓國流失文物,其中相當部分來自1910年至1945年殖民統治期間的系統性搬離。1998年,韓國總統金大中訪日,時任首相小淵惠三公開承諾“努力解決文物問題”。然而二十八年過去,日本僅以“民間捐贈”形式歸還了不到200件。2025年,韓國國會通過決議要求日方歸還《朝鮮王室儀軌》原件,日本宮內廳又以“屬合法購入”為由拒絕——這批文獻正是1910年代朝鮮總督府從王室書庫系統移送日本的。
同樣作為二戰的戰敗國和曾經的殖民國家,德國設立了國家級協調委員會,承諾全面系統性返還;法國雖然遲緩,終究走到立法這一步。日本卻在文物歸還問題上走上岔路,對待所有受害國都未認真作答。
美國的缺陷
美國走了一條不同的路。2025年至2026年間,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向意大利返還了337件被盜文物——221件由曼哈頓方面繳獲,116件由聯邦調查局等部門協同追回。其中包括亞歷山大一世的大理石頭像(公元1世紀)、赫庫蘭尼姆的青銅雕塑、埃及玄武巖石雕等。同一時期,曼哈頓方面還向希臘返還了11件文物,向中國返還了流失海外的戰國帛書《五行令》和《攻守占》。
這些返還的驅動力是刑事執法。曼哈頓檢察官辦公室在國際藝術品市場里的辦案能力極強——只要某件文物出現在紐約市場、被調查發現來自非法發掘或盜竊,就能啟動跨州跨國追查。
但美國始終缺乏一項針對殖民掠奪文物的中央立法。史密森尼學會等大型博物館有內部溯源政策,但法律層面沒有強制力。今年4月《大屠殺掠奪藝術品追回法》(HEAR Act),取消了2016年原版法規的日落條款,讓大屠殺受害者及其后代有更多時間在美國法院追索納粹掠奪的藝術品。但這部法律針對的是納粹掠奪,不涉及殖民文物。例如一個英國人1850年從非洲搬回一尊銅像,再賣給美國收藏家的情況仍不在美國法律管轄之內。
回到雨果。他在1861年寫下這段話時,法國正值拿破侖三世第二帝國,殖民擴張正大行其道。雨果本人因反對拿破侖三世的專制統治而流亡英吉利海峽中的根西島——諷刺的是,他同時咒罵了英吉利和法蘭西兩個“強盜”,而他自己正寄居在其中一個“強盜”的屋檐下。這種情況下他仍然寫下了那段“得罪人的文字”。
165年后,法國終于用立法做出了回答。這個回答不完美——有舉證壁壘、有軍事文物排除條款、回避了“殖民”二字。但畢竟又向前邁出一步。
文物的歸途從不輕松。它是對一個國家“認錯的勇氣”和“付諸行動的耐心”的雙重檢驗。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1970年公約生效已有半個多世紀,文物歸還的核心問題不再是法律上的“能不能還”,而是道義上的“愿不愿還”。雨果之盼,現在被拿來衡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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