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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時期中國算不算亡國?為什么元朝皇帝始終自認是中國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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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元史》(宋濂等著)、《建國號詔》、《宋史》(脫脫主修)、《日知錄》(顧炎武著)、《諭中原檄》(宋濂起草)、《明太祖實錄》、《草木子》(葉子奇著)、《輟耕錄》(陶宗儀著)、《元典章》等相關記載
部分章節僅代表筆者個人觀點,請理性閱讀。

至元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公歷1271年12月18日,大都城。

那天,忽必烈接過漢臣劉秉忠草擬的詔書,目光在紙面上停了很久。

詔書寫道:"誕膺景命,奄有四海,祖述變通,正名定大,稽列圣之洪規,講前代之定制……可建國號曰大元。"

大元——取自《易經》"大哉乾元"四字。

一個從蒙古草原上殺出來的大汗,讓漢臣從儒家最古老的典籍里給自己的政權找名字。

不僅如此,這份詔書還明白告訴天下:大元,是"稽列圣之洪規、講前代之定制"的傳承者

所謂"列圣",說的是中國歷代的皇帝。

七年前,忽必烈頒布《至元改元詔》,把年號定為"至元",同樣取自《易經》"至哉坤元"。

一個國號,一個年號,用的全是漢家最正統的文化符號。

這件事放在歷史里,一點都不尋常。

從1206年成吉思汗在斡難河源建立大蒙古國,到1271年忽必烈改國號為"大元",整整六十五年,蒙古人的政權從來沒有給自己起過這樣一個名字。

草原上的可汗叫"大蒙古國",叫"大朝",不叫"大元"。

這一次的改變,是忽必烈主動向中國歷史傳統靠攏的公開宣示。

但這件事也埋下了一個爭論了幾百年的問題:

宋朝在1279年被徹底滅亡之后,"中國"究竟還在不在?

那個喊著"驅逐胡虜、恢復中華"的朱元璋,和那個在詔書里說自己是"中國皇帝"的忽必烈,對同一段歷史給出了截然相反的定性——誰說的才算歷史的真相?

這個問題,到今天仍然沒有一個所有人都滿意的答案。



【一】1279年3月19日,廣東崖山

這一天,在廣東新會崖山海面,南宋最后的戰役打響了。

時間往前推兩年。

1278年,南宋流亡小朝廷的宋端宗趙昰在廣東沿海遭遇臺風,帝舟傾覆,被救起后受驚染病,當年四月在今香港大嶼山附近去世,年僅十歲。

大臣陸秀夫、張世杰隨即擁立趙昺繼位,改元祥興,帶著這支早已殘破的流亡朝廷輾轉抵達崖山,在那里扎下營盤,以為據點。

崖山位于今廣東江門市新會區南,東有崖山,西有湯瓶山,兩山延伸入海,銀洲湖水由此出海,地形頗為險要。

南宋在那里建了行宮和軍屋,也聚集了周邊各地的義軍,號稱二十余萬人。

但這二十余萬里,大半是文官、宮女、家眷和非戰斗人員,真正能打的兵力有限。

1279年正月,元將張弘范率精兵從三面圍攏過來。

張世杰把千余艘戰船用大索連接,排成一字長蛇陣,背靠陸地,面朝海面,把趙昺的御舟護在陣中。

這個部署,是打算背水一戰,不給任何人留退路。

二月初六,張弘范下令總攻,以奏樂為信號。

元軍水師從南北兩面同時進攻,宋軍在連番沖擊下開始崩潰,七艘戰船被接連攻破。

張世杰見無法支撐,斬斷連船大索,率三十余艘帶著余部突圍。

陸秀夫的船太大,繩索纏繞,無路可退。

眼看元軍艦船越來越近,陸秀夫先逼妻兒跳入大海,隨后走到趙昺的御舟上,對這個剛滿八歲的孩子說了一句話——"國事至此,陛下當為國死。德祐皇帝受辱已甚,陛下不可再辱!"

德祐皇帝,是宋恭帝趙顯,三年前已在臨安被元軍俘虜,押往大都。

說完這句話,陸秀夫將玉璽系在趙昺身上,背起這個孩子,縱身跳入海中。

楊太后隨后也投海殉國。

后宮嬪妃和大臣相繼跟隨。七天后,海面上浮現十余萬具尸體。

史載:張世杰突圍之后,本打算奉楊太后之名再尋趙氏后人,重整旗鼓,但聽聞楊太后殉國的消息,也在不久后的一場大風雨中溺死于廣東陽江附近海面。

宋朝,就此以最慘烈的方式走到了終點。

自公元960年趙匡胤黃袍加身建宋,到1279年崖山覆滅,三百一十九年。

這場覆滅,在后世留下了一句流傳極廣的話:"崖山之后無中華。"

這句話的背后,究竟有沒有道理,要從元朝皇帝自己怎么看待這件事說起。

在古代,"中國"從來不是今天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概念。

這個詞最早見于西周青銅器銘文,指的是"天子所在之地",也就是以中原為核心的地域,是一個文化和政治的概念,不涉及血統。

儒家典籍里有一句話,反復被歷代士大夫引用:"夷狄進于中國則中國之。"說的是,哪怕你來自邊疆,只要你進入中華禮制的框架,認同儒家文化,你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這套邏輯,不看血統,看的是文化認同。

北魏的鮮卑人,就是沿著這條路子走進來的。

孝文帝元宏在公元494年遷都洛陽,推行全面漢化,禁胡服、斷胡語、改漢姓、通婚中原大族,把鮮卑族一步一步帶進了中華文明的軌道。

五代十國里的沙陀族,也是用漢法建政,被納入中國歷史正統敘事。

所以,從儒家傳統的邏輯來說,"誰是中國"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看你從哪里來,而是看你做了什么。

忽必烈顯然對這套邏輯很熟悉。

【二】劉秉忠與一座城

忽必烈身邊有個人,叫劉秉忠。

劉秉忠,邢臺人,出身世宦家庭,精通《易經》、音律、天文、地理,年輕時還出家當過和尚。

1242年,他通過北方禪宗領袖海云禪師的引薦,見到了還是蒙古親王的忽必烈。

兩人一談,忽必烈大為欣賞,把他留在了身邊,此后三十余年,劉秉忠始終是忽必烈最倚重的漢族謀士之一。

《元史·劉秉忠傳》記載,忽必烈曾對群臣說:"秉忠為朕盡忠三十余年,小心謹慎,不避艱險,言無隱情,其學問之深,惟朕知之。"

劉秉忠給忽必烈留下了兩件最有分量的遺產。

第一件是國號。

至元八年(1271年),正是劉秉忠建議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義,把大蒙古國的漢文國號改為"大元",把這個政權從草原游牧國家的框架里拉了出來,拉進了中國歷代王朝的譜系里。

第二件是一座城。

至元三年(1266年),劉秉忠受命在金國舊都燕京東北主持規劃新都城,從至元四年(1267年)動工,一直建到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才完工,前后十八年,取名大都。

劉秉忠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八月突然無病而逝,享年五十九歲,沒能看到大都完工的那一天。

大都城的格局,是按中國傳統禮制城市的規制設計的——中軸線貫通南北,宮城、皇城、外城層層相套,與《周禮》所規定的理想都城格局高度吻合。這座城,就是今天北京城的前身。

一個蒙古人的國都,建在漢文化禮制的框架里,由一個漢族和尚設計規劃。

這件事本身,說明的問題已經相當清楚。

忽必烈選擇的,不是把漢地變成第二個蒙古草原,而是把自己變成中原大地意義上的"天子"。

忽必烈在大都建立之后,做了一系列在中國歷史語境里具有重大象征意義的事情。

修史。

中國歷來有為前朝修史的傳統,"以史為鑒"是歷代王朝維持正統敘事的基本方式。

元朝建立后,宋、遼、金三朝的歷史一直懸而未決。

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元順帝下詔,由大臣脫脫以都總裁官身份,會同歐陽玄、揭傒斯等漢族學者,以及畏兀兒、欽察等其他族群的史家,共同修撰《宋史》《遼史》《金史》三部史書。

至正五年(1345年),三史編修完成,元順帝親自身著禮服接受三史,對宰相大臣說:"史書所系甚重,非儒士泛作文字也。彼一國人君行善則國興,聯為君者宜取以為法;彼一朝行惡則國廢,聯當取以為戒。"

這三部史書,后來全部進入了"二十四史",是今天研究宋、遼、金歷史最重要的文獻來源之一。

一個政權愿不愿意替前朝修史,是它是否認為自己處于中國正統傳承之中的最直接信號。

用漢字年號。

元朝從頭到尾,全部使用漢字年號:中統、至元、至正、大德、至大、皇慶、延祐……

每一個背后都有儒家典籍的出處,全是漢文化命名方式,沒有任何蒙古語音譯。

年號是一個政權文化身份的公開宣示。

建太廟與社稷壇。

太廟祭祀皇族先祖,社稷壇祭祀土地與五谷之神,這兩樣東西是中國禮制政治中皇權合法性的根基符號。

忽必烈在大都建立后,專門設立了太廟與社稷壇,并嚴格按照漢族禮制祭祀。

這件事說明,他認為自己的政權有資格、也有義務履行中國皇帝的宗教禮儀義務。

恢復科舉。

元朝的科舉歷史頗為曲折。

忽必烈時代沒有舉行科舉,到元仁宗皇慶二年(1313年),才正式下詔恢復科舉,并于延祐二年(1315年)舉行第一次開科取士。

此后雖歷經廢止,但整個元代共舉行了十六次科舉考試,合計錄取進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

恢復科舉,是把儒家文化體系作為選官標準的實質性舉措,也是元朝對中原士大夫文化最直接的政治承認。

外交文書中的"中國"自稱。

元朝對外國書里,始終以"中國"自居。

送給高麗、日本、越南的詔書,用的是"中國天子"或"大元皇帝"的稱謂。

高麗史書里記載,高麗君臣把元朝皇帝稱為"中國天子"。

這說明,"元朝是中國"不只是元朝皇帝自己的說法,而是當時整個東亞世界普遍接受的認知。

把以上這些放在一起來看,元朝皇帝對"中國皇帝"這個身份的認同,有相當扎實的制度和行為支撐,不是一句空話。



【三】元朝對漢人的壓制:另一面的真實

歷史從來不是單面的。

元朝對漢人的差別對待,是客觀存在的歷史事實,無法回避。

史學界通常所說的"四等人"制度,雖然沒有以獨立法令的形式在元代史料中明確出現,但體現在元朝法律的各個條文里——蒙古人打死漢人,杖五十七下,征燒埋銀了事;漢人毆死蒙古人,則不僅要被處死,還要沒收家產,并斷付給對方家屬。

《元典章》里保留了大量這類判例,不同群體之間法律責任的懸殊,是白紙黑字的記錄。

在科舉制度上,蒙古人和色目人的考試內容比漢人、南人簡單,每次科舉各族取士名額相當,但漢人南人人口遠多于蒙古色目,實際錄取比例相差極大。

在政治權力上,行省和路這一級的最高長官達魯花赤,按元朝規定須由蒙古人擔任,漢人不得染指。

在日常生活上,元朝法律還禁止漢人、南人畜養鷹犬打獵,禁止學習槍棒武術,甚至禁止江南農家使用鐵制禾叉——這些禁令的背后,是對漢人聚眾可能帶來威脅的持續戒備。

這些事情,和元朝皇帝自認是"中國皇帝",是兩件并行存在、并不矛盾的事。

一個政權可以同時宣稱自己是某片土地的正統主人,同時又對這片土地上的大多數人實行差別對待。

這不是邏輯矛盾,這是權力的日常運作方式。

歷史上許多王朝都有類似的結構。

漢朝對匈奴人、唐朝對高句麗人的政策,也體現著明顯的等級差異;明朝對西南土司、對蒙古人的政策,同樣有區別對待的成分。

差別對待的存在,不能否定一個政權是"中國皇帝"的事實,但這種差別對待的程度和烈度,確實決定了這個政權在后世歷史評價中的位置。

忽必烈晚年,已經開始對漢人有所疏遠。

中統三年(1262年),漢人李璮叛亂,忽必烈察覺諸多漢族大族與之暗中往來,此后逐漸減少對漢人的信任,轉而倚重色目人治理財政和地方事務。

這一轉變,使得元朝"兩條腿走路"的政治格局愈加明顯——一條腿走在中原禮制的軌道上,另一條腿踩在草原傳統的土地上。

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大都國史館里,一場持續已久的論戰終于到了收場的時候。

爭論的核心是:遼、宋、金三朝,誰才是中國正統?

這個問題在元朝建立之初就已經出現,幾十年里反復爭論,始終沒有定論。

北方漢族士大夫傾向于把遼、金視為北朝正統;南方士大夫則堅持宋朝是唯一的正統傳承。

雙方誰也說服不了誰,這件事直接影響了三部史書的編修工作——一旦正統歸屬無法確定,史書就沒有辦法按照傳統的"本紀—志—表—列傳"格局來寫。

脫脫最終拍板,給出了一個在當時顯得異常清醒的答案:"三國各與正統,各系其年號。"

遼、宋、金,三朝并列,各為正統,誰也不統屬誰,誰也不比誰低一等。

這個決定的妙處在于:它徹底跳出了傳統"夷夏之辨"的框架,不再糾纏于誰是正宗漢人政權這個問題,而是把三朝統統納入中國歷史的正統敘事里,并把元朝定位為超越三朝、統一天下的新正統。

值得注意的是:這場爭論本身的存在,就已經說明了很多問題。

一個對中華文明毫無認同的政權,不會在"誰是中國正統"的問題上爭論幾十年。

元朝君臣用中國傳統的"正統論"框架來爭論自己的合法性,本身就證明,他們已經把自己納入了中國歷史的敘事體系之中。

這不是偶然的,而是元朝從忽必烈時代就已經確定了方向的政治選擇。

在同一年,元順帝接受三史之后說了一句話,被記錄在《至正新政》里:元朝修這三部史書,不只是在給前人立傳,更是給自己的執政者尋找可以效法的鏡鑒。

他要求文武百官從宋、遼、金三朝的興衰里汲取經驗,"善則仿效,惡則引以為戒"。

這句話,是典型的中國儒家政治語言。

用這種語言說話的人,把自己放在了中國歷史傳承的坐標系上。

至正三年,元朝為宋、遼、金三朝修成了史書,把自己定位為超越三朝的正統天下。

這套敘事,在元朝境內是說得通的。

大都的孔廟年年祭祀,漢字的年號一屆屆頒布,科舉的考生三年一次走進考場,趙孟頫的書帖在士人之間流傳,關漢卿的戲文在各地舞臺上演出——一切看起來,都像是"中華文明"在蒙古人的治下延續著。

然而,二十四年后的1367年,一個從淮右走出來的布衣朱元璋,在應天府頒布了一份《諭中原檄》。

這份檄文寫道:"自宋祚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國,四海以內,罔不臣服……夷狄何得而治哉!"

他喊出的口號是"驅逐胡虜,恢復中華"。

九十七年的元朝,在這份檄文里,被稱為"北狄",被稱為"夷狄入主",被定性為一段恥辱,而非一段傳承。

朱元璋與忽必烈,對同一段歷史,給出了截然相反的定性。

兩個人講的,不可能都是真話。

但歷史的真相,偏偏比這更復雜——就在同一個朱元璋,明朝剛剛建立,1368年,他不僅立刻下令為元朝修史,還把忽必烈列入歷代帝王廟,親自在大都為其立廟祭祀,并在《明太祖實錄》里親口稱贊忽必烈"混一天下,寬恤愛人,亦可謂有仁矣",更說出了那句讓后人久久無法釋懷的話:"元雖夷狄,入主中國,百年之內生齒浩繁,家給人足,朕之祖父亦預享其太平。"

一個打著"驅逐胡虜"旗號起兵的人,坐穩江山之后,親口說自己的祖父曾在元朝的太平歲月里安居樂業。

這一前一后,像是兩個人說的話。

而就在明朝建立八十八年后,一位來自江蘇昆山的讀書人,用一本積累了三十余年的讀書筆記,寫下了一段話——這段話,把"元朝時期中國究竟算不算亡國"這個問題,推向了此前從未有人觸及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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