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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后,200萬漢奸只有不到千人被槍斃,剩下的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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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6日,上海,法租界。

日本宣布投降的第二天,街上還掛著日軍的旗子,沒人來得及撤。

周佛海坐在書房里,沒有出門。

他不是在躲,是在等。

兩天前,他已經接到了一個消息——戴笠派人來談過了,條件談好了,現在等的是一紙任命。

周佛海在汪偽政權待了四年,是汪精衛之后的二號人物,手下管著上海的稅務、金融、警察,一應俱全。日本人在的時候,他是幫日本人管中國人的那個。

現在日本人走了。

他等來的任命書是這樣寫的:上海行動總隊司令,負責維持上海秩序,阻止"異黨武裝"進入市區。

"異黨",指的是共產黨。

任命他的人,是蔣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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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個電話

周佛海這個人,在汪偽政權里算是異類。

不是說他沒有罪,而是說他從一開始就留了一條后路。

1938年,他跟著汪精衛出走重慶,公開投日。但就在出走前后,他已經秘密聯絡了軍統,把自己的名字悄悄報給了戴笠。他告訴戴笠,他去汪那邊是奉命潛伏,日后必將反正。

戴笠信沒信,不好說。但這份聯絡記錄保存下來了。

這一保存,就保了他七年的命。

在汪偽政權的四年里,周佛海一邊替日本人做事,一邊往軍統那邊送情報。送了多少,送的是什么,現在已經無從核實。但戴笠那邊的檔案里,他的名字一直在。

1944年,汪精衛在日本病死。周佛海在汪偽政權里的位置更高了——陳公博接了汪精衛的班,周佛海實際掌管著上海的一切。

1945年8月,日本撐不住了,周佛海嗅到了氣味,提前行動。

他開始在上海拉攏舊部,維持秩序,同時向重慶方面發出信號:上海這邊,我來壓住,你們放心。

蔣介石當時的處境是這樣的——東北和華北大片土地在日軍手里,共產黨的軍隊已經在向這些地方滲透。國軍主力在大西南,要趕到華東來,最快也要幾個月。

上海不能空著。

誰來填這個空?

周佛海剛好在那里,剛好手里有人,剛好已經把話遞過來了。

1945年8月27日,蔣介石正式任命周佛海為上海行動總隊司令,下轄原汪偽警察、保安部隊共計兩萬余人,任務是阻止共產黨武裝進入上海周邊市區,維持戰后秩序。

任命書發出的時候,距離日本宣布投降,剛好十二天。

十二天。一個偽政權的二號人物,搖身變成了國軍的地方司令。

那兩萬余名汪偽部隊的士兵,前天還在替日本人站崗,今天換了一套軍裝,成了國軍的編制。

上海的街上,沒有人知道換防那天發生了什么。慶祝抗戰勝利的鞭炮還沒放完。

周佛海的案子不是特例,是一個模板。

同期,在全國各地,類似的任命正在密集發出。據國民政府的統計,到1945年底,經過"反正"編入國軍或地方武裝的原偽軍士兵,總數超過五十萬人。

五十萬。

這個數字是什么概念——抗戰期間,國民政府正面戰場上犧牲的將士,各方估算約一百三十萬人。

為了打走日本人,死了一百三十萬。

日本人剛走,五十萬曾經替日本人站崗的人,就穿上了國軍的軍裝。

這筆賬,沒有人公開算過。

還有一件事,發生在那個夏天,同樣沒有人去記錄。

上海、南京、北平,各大城市在慶祝抗戰勝利的那幾天,街上擠滿了人,鞭炮聲、鑼鼓聲,從早到晚沒有停過。

就在這些歡慶的人群里,有相當一部分人,不久前還在替日本人做事。他們站在人群里,和所有人一起揮舞著旗幟,高喊著口號,臉上的表情和旁邊那些真正熬過了八年等到這一天的人,沒有任何區別。

沒有人認得出他們,也沒有人去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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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0萬人的賬

但五十萬只是偽軍這一塊。

還有一個更大的數字沒有算進去。

抗戰八年,淪陷區里出任各級偽職的人員,據國民政府戰后自己的估算,總數接近兩百萬。

兩百萬是什么量級——1945年,中國總人口約四億五千萬。兩百萬漢奸,相當于每兩百二十五個中國人里,就有一個在淪陷區里給日本人或偽政府做過事。

這兩百萬人里,有偽省長、偽市長、偽縣長這樣的高級官員,有偽警察、維持會會員這樣的中層,也有在偽政府里打雜、幫日軍收糧食、登記戶籍的基層人員。

抗戰勝利的消息傳來,這兩百萬人的第一反應不是慶祝,是算賬——我這些年做的事,算不算漢奸?算的話,會怎么處理?

國民政府給了他們一個答案,但這個答案讓很多人沒有想到。

1945年9月,國民政府頒布了一系列針對漢奸處置的法令,其中有幾條寫得相當直白:

"凡在國軍接收前,自動反正、協助維持秩序者,可減免罪責。"

"偽軍士兵若立即歸順,既往不咎,編入國軍。"

"基層偽職人員,若無人檢舉、無重大罪行,原則上不予追究。"

三條政令,把兩百萬人里的大多數都蓋住了。

"自動反正"的標準是什么?不清楚。"協助維持秩序"算不算立功?不知道。"無重大罪行"的界線在哪里?沒有說。

留下這些空白,不是立法粗糙,是故意的。

空白越大,彈性越大。彈性越大,想保的人就越好保。

這套邏輯在實際操作里長什么樣子,可以用一個具體的情形來說明。

某縣的偽縣長,日本投降后立刻宣布"反正",第一時間把縣里的日偽檔案、武器、財產移交給了隨后進駐的國軍接收人員,同時組織原縣政府班子"維持地方秩序"。接收人員上報,該偽縣長"配合接收工作積極主動,有助于穩定地方局勢"。

按照那三條政令,這位偽縣長完全符合"自動反正、協助維持秩序"的條件,罪責減免。

他當了多少年偽縣長,替日本人收過多少糧、簽過多少命令,沒有人去追究。檔案移交過來了,里面有什么,接收人員也沒有心思細看。

這樣的偽縣長,全國不知道有多少個。

周佛海那邊已經保下來了。接下來是一個更大的問題——那些被留下來沒有立即編入國軍、沒有立即拿到任命書的人,他們的案子怎么走?

國民政府的司法機關開始受理漢奸案件。

截至1947年,全國各地法院受理漢奸相關案件總數約三萬件。

三萬件,對兩百萬人。

每六十七個漢奸里,只有一個人的案子被正式受理。

換一種方式來理解這個比例:如果你所在的那條街上住了六十七個曾經在偽政權里做過事的人,其中只有一個人會被法院找上門來,走完起訴、審判、判決的全套程序。

另外六十六個人,沒有人去找他們,也沒有人去問他們做過什么。

剩下的六十六個,就這樣繼續過日子了。

這還只是受理,不是判決,更不是執行。這三萬件案子最后走出了什么結果,是另一個讓人說不出話來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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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審判開始了

1945年10月,南京。

陳公博被捕了。

他是汪偽政權最后的首腦,汪精衛死后,他接了班,一直撐到日本投降。被捕時,他正在日本——日本投降的消息傳來,他逃到日本去了,以為能躲過去。結果國民政府向日方施壓,日本人把他交了出來。

1946年4月,陳公博在蘇州受審,以通謀敵國罪被判處死刑。

6月3日,執行。

這是當時規格最高的漢奸審判,審了半年,判了死刑,執行了。按理說,這個開頭不算差。

但陳公博的案子是特殊的——他是最頂端的那個,沒有任何可以利用的價值,也沒有提前聯絡過軍統。他的路只有一條,死。

往下看,事情就不一樣了。

周佛海的案子在同期推進。

他被捕的時間比陳公博稍晚,1945年10月,以漢奸罪起訴。起訴書里列了一大堆罪名:出任偽職、協助日軍、管理上海敵產……洋洋灑灑寫了好幾頁。

1946年,判決下來:死刑。

死刑判決送到了蔣介石的案頭。

蔣介石在上面批了四個字:改判無期。

理由是:周佛海在淪陷期間,曾秘密為軍統提供情報,協助維持上海秩序,功過相抵,從輕處理。

死刑變無期。

就這樣。

消息傳出來,各地報紙的反應是一致的憤怒。上海《申報》的評論寫道,如果周佛海都能免死,那漢奸的定義就需要重寫了。

民間的聲音更直接——憑什么?

沒有人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與此同時,全國各地的漢奸審判也在陸續推進。

各省的情況大同小異:高級漢奸判了幾個,死刑執行了一部分,另一部分減刑;中層的大多判了幾年有期徒刑,服了一兩年就出來了;基層的基本上無人追究,案子積壓在法院里,慢慢就不了了之了。

有一個數字可以說明這臺機器運轉得有多低效。

1945年到1947年,全國各地新成立的專門處理漢奸案件的"漢奸審判庭",據各省報告,合計在編法官不足三百人。

三百名法官,處理全國約三萬件案子,平均每人要處理一百件。

這還不算每個案子的調查取證、證人傳喚、律師辯護所需要的時間。實際上,絕大多數法官同時還承擔著其他刑事案件的審理工作,肅奸案件只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法不責眾這四個字,在這里有了一個非常具體的含義:不是不想責,是根本沒有足夠的人手去責。

到1947年底,國民政府公布了一個匯總數字:全國漢奸案件受理總數約三萬件,判決死刑并執行者,三百六十九人。

三百六十九人。

兩百萬漢奸,最終被送上刑場的,三百六十九人。

這個比例是0.018%。

也就是說,每五千四百個漢奸里,只有一個人被槍斃。

這個數字是怎么來的?被槍斃的這三百六十九人,是怎么從兩百萬人里選出來的?

選人的標準,才是這件事最核心的部分。

而這個標準,從來沒有被公開說清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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