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復始,萬象更新。元旦假期剛過,新化法院執行干警們已收心聚力,迅速進入工作狀態,以“雷霆”手段,完成新年“第一拘”。
案情簡介
2019年6月,羅某以承包公路的硬化工程為由在劉某、曾某、汪某承包的某碎石場購買碎石。后經結算,截止到2021年11月羅某共欠貨款133560元,針對該欠款,羅某出具了欠條并約定還款期限。然而欠款到期后,羅某未按約還款。后經劉某等3人多次催討無果后將羅某訴至法院。法院依法判決由被告羅某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支付欠款本息,并承擔訴訟費用。判決生效后,羅某仍舊未履行義務,盧某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進行時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依法向羅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主動履行法律義務,但羅某一直拒不履行給付義務,經傳統查控和網絡查控亦未發現羅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元月3日,執行干警接到申請人的電話稱,被執行人羅某可能在新化三橋附近開餐館。執行干警當即驅車趕往三橋附近查找羅某下落。經執行干警摸排,成功鎖定并將被執行人羅某拘傳至法院。被執行人羅某被拘傳至法院后,執行干警組織雙方進行協商,但羅某拒不配合并表示沒有履行能力。執行干警在多次溝通后,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給付義務,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拒不報告財產,本院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羅某司法拘留。在被執行人羅某送拘后,其終于意識到嚴重性,立即表示愿意協商履行。最終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羅某當場支付47000元,并承諾余欠款項每半年支付1期,分2期全部付清。鑒于被執行人羅某認錯悔改,且該案雙方達成執行和解,本院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羅某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這不僅是新化法院2024年首起司法拘留,也吹響了農歷節前集中執行的號角。新的一年,新化法院將繼續秉持“執行不打烊”原則,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強使命嚴厲打擊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不斷推動執行工作取得新成效,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兌現司法為民承諾,維護法律尊嚴與司法權威。
第679期|法院新聞2023年第二期
審定丨龔光輝
審核丨李 昭
撰稿 | 喻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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