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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
桂林交警微信公眾號
發布一則關于市區摩托車通行的通告
并向廣大交通參與者
公開征集意見和建議
為規范和優化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桂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經研究,擬對桂林市城區道路摩托車通行規定進行調整,歡迎廣大交通參與者在2026年1月7日前反饋意見和建議。反饋意見和建議可發送至郵箱(kys2195153@163.com)或在“廣西桂林交警”微信公眾號留言。
關于桂林市城區道路摩托車通行規定的通告
(征求意見稿)
為規范和優化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對桂林市城區部分道路摩托車通行規定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內環線(不含)以內的城市道路、中山中路、中山南路南門橋路口至上海路立交橋一段、中山北路北極廣場路口至中山北路與鳳北路交叉口一段禁止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除外)通行,南門橋路口、雉山路與中山南路交叉口、中山北路與中山中路鳳北路交叉口東西方向允許摩托車對穿行駛。內環線指濱江路—鳳北路—翊武路—麗澤橋—信義路—南環路一線的城市道路。
本通告有效期5年,于2026年1月16日起至2031年1月16日止,原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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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廣西桂林交警
值班編輯:檀寧嵐
責任編輯:閆佳佳
值班主編:陽聃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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