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不少地區陸續啟動2026年高會評審工作。其中,廣東(含廣州、深圳)今年度的申報已結束,福建省今天截止,吉林省也將在本月底截止。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地區屬于次年評審模式——即今年評審的是2025年度的職稱。
而采取當年評審模式的地區,評審工作通常安排在7月至10月開展。雖然看似還有四五個月的時間,但業績材料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準備到位。
今天,我們就來梳理一下:在業績材料中,哪些行為看似不起眼,卻可能直接導致評審資格被“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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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本人未主導/未參與的業績
1.掛名項目、成果未簽字、將他人的業績挪為己用
2.無法提供項目證明、工作記錄、成果驗收簽字等
02
超過時限的業績
1.各地明確要求近5年的業績,超期材料會直接被判定無效
2.使用評審年限外的成果,或者是已經被廢止的制度項目
03
業績夸大不實
1.偽造項目規模,夸大實際降本增效金額
2.提交數據于企業財報、審計報告、稅務數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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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無效期刊
增刊、特刊、電子刊、學術會議刊、假刊
05
參與的項目未完成/未驗收
1.提交正在進行中的項目、未通過驗收的成果
2.無驗收報告、無結項證明、無實際應用效果
06
與申報專業職稱無關的業績
1.將行政、人事、銷售等非財務工作包裝成會計業績
2.無法體現會計專業能力(如核算、管理、風控、戰略等)
07
偽造/篡改證明材料
這條可是大忌!PS簽字、偽造公章、篡改驗收報告/獲獎證書這些都不可做。
08
論文抄襲
論文直接抄襲他人作品內容,或通過洗稿來湊字數,讓AI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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