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車窗被陌生人砸碎,取走AED救人”的新聞登上了熱搜。在山東威海,一位私家車主的車窗被砸,車內一臺自費購買的AED被路人取走,用于搶救一名心臟驟停的患者。令人動容的是,車主發現后不僅沒有追究責任,反而因為這臺AED真正派上了用場而感到欣慰。
“砸窗取設備”是為了救命,“不追究責任”是為了成全善意。這場發生在陌生人之間的愛心接力,引發了公眾的廣泛關注和思考:當我們身邊有人突發意外倒下,我們敢不敢挺身而出?救命的AED去哪里找?如果施救不成功,又該承擔什么責任?針對這些大家關心的問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進行了獨家回應。
善舉的回響: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對私家車主深表敬意
“砸窗取AED救人”事件最打動人心的部分是私家車主自費購買AED,貼上標識,相當于讓“救命神器”流動起來。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如何看待這種個人善舉?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對心臟驟停患者,在現場使用AED及時電擊除顫,可大大提高此類患者的搶救成功率。在全社會推廣和普及AED對于提高我國心臟驟停患者的搶救成功率有著重要意義。“人人學急救”“急救為人人”,私家車主自費購買AED放在車內供公眾使用是充滿社會責任感的善舉,我們對此深表敬意。
張立表示,這種個人善舉其實是群眾性現場救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專業急救力量到達之前,現場的及時救護往往能夠挽救生命。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在傷害事故、危重急癥發生后的黃金時間,在專業醫護人員和急救車到來之前,現場人員對傷病員正確、及時的救護行為可以挽救生命,減少傷殘。群眾性現場救護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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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的“救命站”:
網約車變移動急救節點
其實,為了讓這種“移動AED”發揮更大作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早已開始探索新的推廣模式。去年12月,一項專門針對網約車的應急救護項目已正式啟動。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去年12月,中國紅十字基金會聯合滴滴公益、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共同發起“滴滴車載AED志愿服務”項目,招募已持有救護員證且具備突出救援能力的網約車司機作為志愿者,在其運營車輛上配備車載AED,從而將網約車志愿服務隊員轉變為移動的城市應急救護網絡節點,延伸了社會急救網絡的覆蓋范圍。
學會敢救:
2227萬人次取證,線上線下均可學
有了設備,更要會用才行。就像威海這起事件中,如果救人者不會操作AED,那這臺“救命神器”也只能是個擺設。那么,普通市民如果想學習AED使用,有哪些渠道可以選擇呢?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近年來,中國紅十字會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組織廣大紅十字救護師資、志愿者深入校園、社區、企業等,通過開展培訓、演練、“急救地攤”等多種形式,向公眾普及心肺復蘇等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目前,中國紅十字會面向公眾開設的有16學時的救護員、8學時的初級救護員、4學時的心肺復蘇(CPR+AED)培訓等課程,這些課程都包含AED使用的培訓內容。
據了解,近五年來,全國紅十字系統共開展應急救護取證培訓2227萬余人次。這些掌握了急救技能的人,正成為城市里守護生命的“第一響應人”。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公眾可以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渠道學習應急救護知識和技能。線上,公眾可以登錄中國紅十字會的“救在身邊·應急救護服務平臺”進行在線學習,平臺免費提供心肺復蘇+AED、救護員等理論課程以及應急救護相關的視頻、掛圖等學習資料。線下,公眾可參加紅十字會組織開展的應急救護培訓,經考核合格可獲得相應的應急救護培訓證書。
尋找“神器”:
全國紅十字系統布設AED超8.6萬臺
解決了“會不會用”的問題,我們再來關注“有沒有”的問題。心臟驟停大多發生在車站、商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目前全國紅十字系統在這些地方布設了多少臺AED呢?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近年來,中國紅十字會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在學校、地鐵站、火車站、機場等場所配置AED。截至2025年12月,全國紅十字系統累計在公共場所配備AED8.6萬余臺。
法律撐腰:
民法典第184條讓施救者無后顧之憂
8.6萬臺,這個數字還在持續增長。隨著設備越來越多,一個更現實的顧慮也縈繞在大家心頭:很多人即便想救人,也會擔心萬一施救過程中出了差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對此,張立明確表示,法律早已給出了“定心丸”。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賑濟救護部救護處處長張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4條明確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為自愿善意的施救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也解除了后顧之憂。
從威海車主的“移動AED”,到紅十字會系統在全國8.6萬臺公共場所AED的布設,再到2227萬人次的急救培訓,我們看到的不僅是一次次溫暖的善舉,更是一張正在不斷織密的社會急救網絡。當越來越多的人敢救、會救、有設備可救,每一次心跳驟停的背后,就多了一分重獲新生的希望。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中國之聲》,記者:車麗
轉自:“中國紅十字會”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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