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廣東二沙體育訓練中心發(fā)了一則聲明:跳水運動員全紅嬋涉嫌遭受網(wǎng)絡(luò)暴力,中心已向公安機關(guān)報警。
一個19歲、手握三塊奧運金牌的小姑娘,被逼到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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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她太脆弱。是有些人,實在太過分。
報警之后第三天,更多細節(jié)被網(wǎng)友扒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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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翻譯過來就是:別人是人,得尊重;這兩個不是,隨便踩。
更讓人后背發(fā)涼的是群規(guī)的“進化史”。2025年11月,群公告直接升級為:“即日起,可以隨意罵全紅嬋和王楚欽,往死里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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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群有組織、有分工的人。每天群里發(fā)“今日任務(wù)”,今天嘲諷她的體重,明天挖苦她買手機是炫富,后天攻擊她穿裙子不好看。
不是一時口嗨,是系統(tǒng)化的輿論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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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沒動手打那行字,但他們一直在。看著一條條侮辱消息刷屏,沒人吭聲,沒人退群,更沒人說一句“這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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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集體沉默,比罵聲本身更刺眼。
巴黎奧運會之后,全紅嬋的身體開始猛長。
從東京奧運會時的身高1米43、體重35公斤,到現(xiàn)在接近1米60、48公斤。對于一個跳臺運動員來說,發(fā)育期是職業(yè)生涯最難過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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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重每增加一公斤,起跳高度減少兩厘米,空中重心偏離一點,整套動作就走樣。她幾乎要重新學習每一個動作。
為了控體重,她一天只敢吃一頓飯。餓得頭暈眼花,體重還是下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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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采訪中說:“那段時間我不敢站到秤上,也不敢照鏡子。以前喜歡的裙子、短褲,全收起來了。我覺得自己太胖了,胖到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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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世界冠軍,被逼到不敢看鏡子里的自己。
她怕的不是那幾斤肉。她怕的是那些罵她“像豬”“趕緊退役”“浪費國家糧食”的評論。那些字,像針一樣扎在一個19歲姑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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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歇一歇?不行,那叫偷懶。她給爸媽買個手機?不行,那叫炫富。她拍個雜志封面?不行,那叫不務(wù)正業(yè)。
她什么都沒做錯,她只是在正常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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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人就是不允許。他們只想要那個14歲、瘦瘦小小、跳完水只會憨笑的“完美工具人”。
他們不接受全紅嬋是一個會胖、會累、會難過、需要被當成人看的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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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之后,法律層面的解讀也出來了。
涉事者可能觸碰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紅線。
民事層面,依據(jù)《民法典》,網(wǎng)暴行為構(gòu)成對人格權(quán)的侵權(quán),可追究名譽權(quán)、隱私權(quán)責任,包括賠償精神損害、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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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層面,《治安管理處罰法》可對行為人處以拘留、罰款。
刑事層面更嚴厲。《刑法》第246條規(guī)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構(gòu)成侮辱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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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司法解釋,同一誹謗信息瀏覽量達五千次以上、轉(zhuǎn)發(fā)量達五百次以上,或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殘等嚴重后果,都屬于“情節(jié)嚴重”的入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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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已經(jīng)不是“開玩笑”能兜住的事。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6年3月剛剛發(fā)布了5件依法懲治網(wǎng)絡(luò)暴力違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明確立場:網(wǎng)絡(luò)雖是虛擬空間,但絕非法外之地,實施網(wǎng)暴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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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沙體育訓練中心報警了。國家體育總局游泳中心表態(tà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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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不是她一個人扛。
全紅嬋不需要誰的可憐。她比大多數(shù)人都能扛。但我們需要一個結(jié)果——給一個拼了命為國爭光的孩子一個結(jié)果,給所有在賽場上流血流汗的運動員一個結(jié)果,讓他們知道身后站著的不是看熱鬧的人,是真正撐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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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在群里沉默圍觀、假裝沒看見的“名人”“大V”,該醒醒了。今天你看著一個人被圍攻不吭聲,明天被圍在中間的可能就是你。
沉默不是中立。沉默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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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lián)網(wǎng)有記憶,法律有牙齒。
那些躲在屏幕后面以為換個馬甲就查不到的人,三年時間,足夠好好想清楚一件事——做人,到底有沒有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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