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針對《寧波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提前取消寧波市高速公路江北連接線收費項目并停止合并收費的請示》《浙江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guān)于核定舟山跨海大橋等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的請示》進行復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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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取消寧波江北區(qū)高速公路連接線收費項目,并取消其在杭州灣跨海大橋南岸連接線寧波北收費站的合并收費。
省交通運輸廳要根據(jù)國家和浙江有關(guān)規(guī)定,認真落實公路鑒定、驗收、移交等具體事宜。寧波市政府要切實做好取消收費項目后的相關(guān)工作,確保平穩(wěn)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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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跨海大橋收費期限為25年,即從2009年12月25日至2034年12月24日。
甬金高速公路紹興段收費期限為25年,即從2005年12月28日至2030年12月27日。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收費期限25年,其中湖州段從2008年1月28日至2033年1月27日;練杭段從2010年2月6日至2035年2月5日。
黃衢南高速公路收費期限為25年,其中衢南段從2008年12月24日至2033年12月23日,衢黃段從2011年1月28日至2036年1月27日。
來源:浙江省政府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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