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3日到14日,深圳中院開庭審理許家印案件,他在法庭上承認自己的罪行,并表示感到后悔,這次審理與以往不同,他沒有再做辯解,也沒有提到市場環境不好這類常用理由,法院的記錄明確顯示他自愿認罪,律師在旁沒有提出異議,這表明至少在程序方面,他已經接受自己需要為這件事承擔責任。
與此同時,恒大追討高管薪酬的工作還在繼續,深圳公安專門開了一個公證賬戶用來接收高管退回來的錢,從2024年11月底到現在已經快十七個月了,這事還沒完,有人覺得時間拖得太長,其實不是故意拖延,而是因為每一筆都要仔細查清楚,錢的來源、發放時間、業績依據、有沒有簽字確認這些都得一步一步核對,比如夏海鈞那1.6個億的款項,光是資產凍結就打了多次官司,2024年6月清盤人向香港法院申請凍結他600億港元資產,到2026年1月2日上訴庭最終維持原判,現在他那套柏傲山豪宅動不了,連想賣掉這套2019年花1.6億買的房子、標價8200萬都沒成功,因為法院一直盯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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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任澤平,他退還了731萬元,這占他總薪酬4875萬元的15%,數字不算最大,但有意思的是,他拿高薪的依據是恒大虛報的業績數據,證監會已經認定2019至2020年期間,恒大虛增收入5640億元,利潤900多億元,也就是說,他領的錢,底子是虛假的,法律上這叫不當得利,不能因為錢到賬了就說是自己的,尤其這錢是靠造假換來的,這點很多人以前沒想明白,現在慢慢清楚了。
追繳對象很清楚,不是隨便抓人,只限2017到2021年之間,總部、區域公司領導班子、項目負責人和財富線核心崗位的人,普通中層員工、銷售員以及沒簽字的員工基本沒被找上門,這說明不是秋后算賬,而是誰動手誰負責,比如一個項目經理簽了虛假回款單,他就要對這部分獎金負責,但前臺文員哪怕天天加班,也不在名單里,這種區分其實是對崗位權力的重新定義,有決策權就得承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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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筆錢沒有退給恒大公司,直接轉到深圳市公安機關的公證賬戶,這個環節很關鍵,如果由企業自行收款,就還是內部處理流程,現在通過司法程序接收,性質就發生變化,不再是企業內部要求退還資金,而是依法追繳贓款,尤其恒大財富已被定性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基于這項業務發放的提成和獎金,本質上屬于違法所得,必須進行追繳,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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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別的例子,康美藥業在2021年讓獨立董事賠錢,打破了過去只罰公司不罰人的做法,美國安然事件中,公司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的股票期權被全部追回,房子車子也被賣掉還債,這些情況都說明,造假得來的收益不管過去多少年或者已經花掉,法律現在都不認可,以前那種覺得錢到手就屬于自己的想法,現在已經行不通了。
數據看起來更清楚,許家印和丁玉梅從2009年到2022年總共拿了500多億分紅,恒大現在被凍結的資產大約550億,但債權人申報的債務高達3500億港元,高管們退回來的錢加起來只有8億左右,這個差距實在太大,根本補不上虧空,所以這次追繳其實不是為了還債,而是讓責任回到起點——誰參與了造假,誰分到了好處,就得把那一部分交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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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沒明說但很重要,全國有上千萬買房的人、百萬級理財產品的投資者,他們等的不是退多少錢,而是看這事到底公不公平,現在高管一個個被查、被退錢、被凍結資產,程序公開透明,大家心里多少有點底,不是說所有打工人都要倒霉,而是簽字的、拍板的、做假表的那些人得先站出來,這其實是一種新默契:分蛋糕時你伸手了,塌了就得先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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