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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張票,個人公益捐贈可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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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個人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抵扣個稅!需要滿足哪些條件?扣除標準是什么?參與單位集體捐贈能享受嗎?一起來看↓

1. 個人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能否在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答:個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的捐贈,發生的公益捐贈支出,可以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在計算經營所得、綜合所得、分類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 個人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需要什么憑證?

答:《公益事業捐贈票據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24〕1號)明確,公益事業捐贈票據可作為捐贈人對外捐贈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捐贈款項稅前扣除的有效憑證。



公益性社會組織、國家機關在接受個人捐贈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捐贈票據;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

個人發生公益捐贈時不能及時取得捐贈票據的,可以暫時憑公益捐贈銀行支付憑證扣除,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公益捐贈銀行支付憑證復印件。個人應在捐贈之日起90日內向扣繳義務人補充提供捐贈票據,如果個人未按規定提供捐贈票據的,扣繳義務人應在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

3. 我參與單位組織的集體捐贈活動,沒有個人的捐贈票據如何抵扣?

答:機關、企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員工開展公益捐贈的,納稅人可以憑匯總開具的捐贈票據和員工明細單扣除。

4. 個人公益性捐贈按什么標準扣除?

答: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9號)的規定,居民個人收入來源多樣的情況下,比如同時有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等,捐贈扣除的順序可以自行決定,但要注意不得重復扣除。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可以在預扣預繳時扣除,也可以在年度匯算時扣除;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只能在年度匯算時扣除;經營所得可以選擇在預繳或匯算清繳時扣除,但核定征收方式的經營所得不得扣除公益性捐贈。

居民個人當月應納稅所得額不足以扣除的,可以結轉到下月綜合所得、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但是不能結轉到下月分類所得中扣除。如在上述情況下仍扣除不完的,可以在當年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時扣除。

5. 如何申報扣除公益性捐贈?

答:個人發生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在【標準申報】界面,填報公益性捐贈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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