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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法律不再是保護產權的盾牌,而變成了某些部門沖“KPI”和創收的鐮刀時,每一個還在堅持做實業的老板,或許都該看看自家院子里的樹。趁著還沒被貼上封條,多看兩眼吧。
撰文 | 燕十三
出品 | 有戲Review
魔術師大衛·科波菲爾最著名的把戲,是讓自由女神像在眾目睽睽之下憑空消失。而在山東,有一種更高級的魔術:
讓一個戴著大紅花、手捧“納稅狀元”獎杯的民營企業家,在幾份案卷的翻覆之間,搖身一變成罪惡滔天的黑社會老大。
2026年的春天,棗莊市中區法院的一審庭審剛剛落幕。這場長達33天的馬拉松式審判,主角是山東蘭陵縣凱立礦業的老板金際凱。
從2022年官方蓋章的“優秀企業家”,到2023年的“涉惡”,再到2025年火線升級為“涉黑”,金際凱的身份躍遷之路,比過山車還要陡峭。他被指控在長達15年的時間里非法采礦案值高達10億元,身背11項罪名,手下聚集了37名“組織成員”。
這是一個極其吊詭的案件。
在輿論場上,人們見慣了黑老大披著企業家的外衣洗白;但在金際凱案中,我們卻看到了一家連續三年蟬聯縣“第一納稅大戶”、給鄉村修路捐款數百萬元的明星企業,如何被強行塞進“黑社會”的模具里,連皮帶骨地被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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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報道詳見網易號“法治邊角料”)
1、皇帝的新“礦”:十五年的合規與一夜的非法
《起訴書》里最重的一項指控,是非法采礦罪,據說時間跨度長達15年之久。
這真是一個讓地方監管部門集體汗顏的指控。
如果一家企業,在政府的眼皮子底下,“非法”采礦長達15年,不僅挖出了10個億的鐵礦石,還大搖大擺地把這些非法所得拿去交稅,甚至交成了“納稅第一大戶”。那么請問,這15年里,蘭陵縣的國土、稅務、公安等諸多部門,是在集體夢游,還是在參與分贓?
事實的真相往往并不高深,只是缺乏常識。辯護律師在庭上扒下了這層荒誕的外衣:金際凱根本不是“未取得許可證擅自采礦”,而是“借證開采”。
早在2002年,金際凱就和擁有采礦權的金泰礦業談妥了買斷。由于當時政策規定采礦權不能分立,鐵礦無法過戶,金際凱只能使用金泰的手續繼續開采。
甚至在2005年,金際凱還花了500萬,通過臨沂市國土局把地下的鐵礦石資源正大光明地買了下拉。整個過程,鎮政府知道,縣政府也知道。
這就好比你買了一輛二手車,因為車管所系統原因暫時過不了戶,但你帶著原車主的行駛證天天在交警面前開,不僅沒扣分,交警還給你發了“最佳駕駛員”的獎狀。
結果,15年過去了,突然來了一批異地警察,一把將你摁在地上,說你這是盜竊機動車。
更具黑色幽默的是,如果金際凱是“非法采礦”,那提供采礦證、并且全程配合的金泰礦業,理應是妥妥的共犯。但公訴機關對金泰礦業卻只字不提。合著在這出大戲里,法律還能搞精準制導,只炸有錢的那個?
2、昂貴的“辦案成本”與穩賺的“造黑”生意
很多人不理解,2025年6月檢方起訴時明明還是“涉惡”,怎么到了8月,突然就變更起訴為“涉黑”了?這種中途給案件定性“升艙”的操作,在司法實踐中極為罕見。
難道是短短兩個月里,這群人又在看守所里策劃了什么驚天大案?
被告人家屬捅破了這層窗戶紙:“警方辦案經費花了幾千萬,只有定性為黑社會,才可以沒收金際凱名下億萬資財,彌補辦案虧空。我們聽聞,沒收來的財產,當地財政會返還給警方60%,作為其辦案經費。”
雖然這只是家屬的單方面說法,但如果將其代入某種“辦案經濟學”的模型,一切異常就變得極其符合邏輯。
打“惡”,只能精準打擊具體的犯罪行為,沒收直接違法所得;但打“黑”,那可是“抄家”級別的待遇,一旦被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者和領導者的全部個人財產都要被沒收。
從2002年至今,金際凱通過正當合法途徑投資蔬菜合作社、制管公司、入股其他礦業的幾十億資產,只有在“涉黑”的筐里,才能名正言順地收歸公有。
這是一場穩賺不賠的買賣。
你以為人家在普法,其實人家在算賬。為了這60%的返還,千萬辦案經費算什么?就算是硬拼、硬湊,也得把這37個親戚、員工、甚至互不相識的人,強行縫合在一個“黑社會性質組織”里。
3、史上最慘“黑社會”?
讓我們來看看,這個被公訴機關精心拼盤出來的“黑社會”,到底有多么“窮兇極惡”。
按照常理,黑社會應該是魚肉鄉里、欺壓百姓、動輒斷人手腳。但金際凱這個“黑社會”,畫風實在過于清奇。
起訴書指控了31起違法犯罪事實,絕大多數沒有主動性,全是被動防衛。比如村民跑去礦區鬧事,向礦工扔石頭,引發了斗毆。
事后,作為“黑老大”的金際凱,居然乖乖掏錢賠償鬧事村民,自己還被迫停工了三年,而受傷的礦工一分錢賠償都沒拿到。又比如,村民去他承包的水庫偷魚,雙方發生沖突。
更魔幻的是,整個31起案子,連一個重傷都沒有,頂天了就是輕傷和輕微傷。檢方甚至弄出了“逼迫村民吃生魚”這種充滿魔幻現實主義色彩的荒誕指控。
你見過哪個黑社會老大,靠修鄉村公路、給社員提供無息貸款、捐款626萬來“稱霸一方”的?你又見過哪個黑社會,會被周邊村里的老百姓欺負得停工三年,最后還要靠村民寫聯名信來為他求情的?
如果這也算黑社會,那全國的居委會大媽在調解鄰里糾紛時稍微大聲點,估計都得判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吧。
《起訴書》把企業發給員工的正常工資和獎金,強行解釋為“豢養組織成員的經濟利益”;把金際凱合法投資其他省份礦業的巨額分紅,說成是“黑社會資產”。這種文字游戲,連初中生寫作文或許都不敢這么生硬地套用模板吧。
4、走秀般的程序與“先入為主”的判決
如果說指控的邏輯充滿了強盜邏輯的霸道,那么辦案的過程,則透著一股令人脊背發涼的寒意。
這不是一場公開透明的審判。
想旁聽?不可以刷身份證進,必須提前預約、層層審核,只有報送了身份證號和親屬關系的名單才可能被放行。
庭審中,沒有一個證人、被害人、同案被告人出庭作證。16名涉黑被告人連當庭對質的權利都被剝奪了。更有甚者,本案審判長孫啟磊法官、審委會委員滿孝斌法官,在此前就已經對涉及該“黑社會組織”的其他分支案件做出過有罪判決。
帶著“有罪預斷”來審理主案,這就像是讓一個已經宣布你得絕癥的醫生,再給你做一次全面的健康體檢,結論還用猜嗎?
更有旁聽者,在庭審間隙,聽到工作人員私下議論:“領導已經定黑了。”
既然領導已經定性了,那走程序也就變成了一場過場戲。案子還沒判,政府工作組就已經提前入駐了金際凱參股且還在正常盈利的企業。這叫什么?這叫“未判先管”,或者說得更直白點,叫“落袋為安”。
在這場針對民營企業家的圍獵中,最讓人破防的一個細節是:連金家大院里自己栽種的樹木,都被警方貼上了封條,并且架設了攝像頭。
或許在辦案人員眼里,那不是樹,那是一捆捆尚未變現的鈔票;又或許,他們害怕這樹在春風的吹拂下,會替這個冤屈的家庭發出不平的呼號。
在這個春天,山東蘭陵的納稅大戶倒下了。伴隨著金際凱名下資產的全面查封、數百名員工的遣散、沒涉案子女淪為失信被執行人,一場關于財富的重新分配正在悄然完成。
打掉一個黑社會,是為了保護一方平安;但用做局的方式把一個民營企業打成黑社會,摧毀的卻是整個社會的商業信任與安全感。
當法律不再是保護產權的盾牌,而變成了某些部門沖“KPI”和創收的鐮刀時,每一個還在堅持做實業的老板,或許都該看看自家院子里的樹。趁著還沒被貼上封條,多看兩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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