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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我市首筆藍碳碳匯交易在贛榆簽約
完成1055噸二氧化碳當量碳匯掛牌交易
交易金額達21.1萬元
該筆交易同時也是
全國最大單筆鹽沼司法藍碳碳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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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開展的連云港市濱海鹽沼濕地碳匯調查監測基礎上,我們推動了贛榆區臨洪河口這一片區域的生態修復,并進行碳匯的調查監測與核算,最終在各部門的通力合作下成功完成藍碳碳匯交易。”省海洋地質調查院副院長閆玉茹表示,江蘇省的濱海濕地是一大特色,面積在全國排名第一,打通藍碳碳匯交易模式意義非凡,“這筆交易的意義是非常重大的,打通了濱海鹽沼‘調查監測—保護修復—價值核算—市場交易—司法反哺’全鏈條,對我們在全省推進開展海洋碳匯核算這項工作具有里程碑意義。”
在國家“雙碳”目標背景下
藍碳作為自然生態碳匯的重要組成部分
潛力巨大
此次交易的項目位于臨洪河口北側生態修復區域,通過無人機監測、地面調查取樣和碳通量監測相結合,科學核算藍碳碳匯量。在2023-2025年監測期內,實際產生碳匯量1055噸二氧化碳當量。
從簽約現場獲悉,贛榆區通過科學計量、市場交易和司法協同,將原本“看不見、測不準”的鹽沼碳匯功能,轉化為可交易、可反哺的生態資產。這不僅為區域碳中和提供了新路徑,也豐富了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海洋樣本”,對服務海洋強市乃至海洋強國戰略具有先行探索意義。
在此次交易中,贛榆區通過退漁還濕、鹽沼修復,有效提升了濱海濕地固碳能力,讓生態投入轉化為可交易的藍色資產,實現了生態修復與價值的深度融合。同時省市縣自然資源部門與地方政府等多部門聯動形成合力、省海洋地質調查院提供全流程技術支撐,確保本次碳匯交易“可測、可算、可核”。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易還將司法監督與市場機制有效融合,贛榆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案件中,引導當事人通過認購藍碳碳匯的方式履行生態修復義務,既豐富了替代性修復手段,也推動了藍碳資源價值實現,是司法與行政、市場協同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具體實踐。
我市將以此次交易為契機
著力推動鹽沼等藍碳核算在市內優化應用
完善藍碳資源數據庫
為碳匯交易夯實統一科學的技術基礎
在此基礎上
加快復制推廣
贛榆“生態司法+藍碳交易”經驗
持續拓展“藍碳+生態補償”
“藍碳+綠色金融”等多元應用場景
來源|連云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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