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香港女商人于文鳳一紙訴狀將周星馳告上法庭,追討7000萬港元。
這對經歷了12年戀愛關系的情侶,剛剛分手,周星馳還給了于文鳳2100萬分手費。
那么,他們之間還有什么金錢糾葛,要對簿公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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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962年,于文鳳出生在香港一個顯赫的商人家庭。
她的父親于鏡波是香港建設集團(前熊谷組)的創始人,家族資產累積至至少30億港元,是香港隱形富豪之一。
于文鳳畢業于香港名校拔萃女書院,之后又赴美國加州佩珀代因大學攻讀工商管理學位。
學成歸來后,她先是在兄長的金融投資公司任職,積累了豐富的實戰經驗。
這樣一個出身名門、自身能力出眾的富家千金,原本可以像哥哥姐姐一樣,擁有屬于自己的事業版圖。
然而,1997年的一場名流酒會,徹底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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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那年的酒會上,于文鳳第一次真正接觸到周星馳。
與其他追星族不同,身為豪門千金的她,對明星本沒有太多濾鏡。
但年輕時期的周星馳確實魅力非凡,加之當時星爺正為赴美簽證一事發愁,于文鳳僅通過一個律師朋友便輕松幫他搞定。
這份"舉手之勞"讓周星馳感激不已,兩人關系由此升溫,于1999年底正式確立戀愛關系。
對于這段門第懸殊的感情,于家并未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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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鏡波本人也是白手起家,對周星馳這樣的青年才俊頗為欣賞,甚至曾邀請他到家中做客。
之后,她做出了一個令外界驚訝的決定——從兄長公司退出,入駐周星馳的"星輝"公司,擔任董事及財務顧問,每月僅領取2萬港元薪酬。
在她看來,自己遲早要嫁給周星馳,提前幫他打理財政大權并無不妥。
這一幫,就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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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02年圣誕節前夕,兩人約會時,想要星輝公司的10%分紅,周星馳答應了。
然而,這段感情始終未能得到周星馳母親的認可。
人人都夸于文鳳有"幫夫運",但星媽始終看不上她,兩人關系惡劣到連逢年過節都不愿聯絡。
原本星輝經理人公司的股份由周星馳與姐姐持有,于文鳳僅是掛名董事。
12年間,她從三十多歲的成熟女性等到年近半百,始終沒能等來一紙婚約。
2010年3月,于文鳳主動提出分手。
周星馳給了她2100萬元港幣分手費,便稱這筆錢只是"饋贈",不再欠她任何傭金。
轉身,于文鳳一紙訴狀將周星馳告上法庭,追討剩余的7000萬港元投資分成。
法庭上,于文鳳堅稱兩人存在合作關系,那10%的分成是正式協議;
周星馳則辯稱那只是"熱戀中的情話",不具備法律效力,且分手時已支付2100萬港元作為補償,已仁至義盡。
2020年12月23日,法院裁定于文鳳敗訴。
2021年9月,上訴再遭駁回。這場持續十年的官司,最終以于文鳳的徹底失敗告終。
04
敗訴兩個月后,2021年2月,于文鳳與廖堯城正式登記結婚,時年59歲。
據現場目擊者稱,官司敗訴當天的于文鳳反而顯得輕松釋然。
或許在她心中,這場訴訟從來不是為了錢,而是要一個說法,為12年的青春與付出討一個交代。
如今的于文鳳,早已淡出公眾視野。她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印證了一個道理:再精明的商人,也算不準感情的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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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幫周星馳賺下數十億身家,卻算漏了枕邊人的承諾原來可以不作數;
她以為十三年的陪伴能換來一個家,最終卻發現對方把錢看得比感情更重。
而周星馳,至今仍是孤身一人。
從豪門千金到"星輝老板娘",再到法庭上的原告,于文鳳的人生起伏,遠比她經手的任何一筆房產投資都更具戲劇性。
而那個曾經讓她甘愿放下身段、傾盡所有的男人,終究成了她這輩子最失敗的一筆"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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