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國早報
4月10日,35歲的投資商王先生再次帶著一沓材料來到欽州供電局武利供電所,咨詢辦理電動汽車充電樁報裝手續,得到的答復仍是“沒有鎮里開具的可供電證明,無法辦理。”
為了在欽州市靈山縣武利鎮建一個公用電動汽車充電樁,王先生在過去一年間已為此來回奔波了七八次,行程上千公里,他就納了悶:在廣西其他地方不到半個月就可辦好的事情,為何在武利鎮就成了“老大難”?
一個政策鼓勵發展、市場有需求、企業有投資意愿的項目,卻在基層反復受阻,考驗的不只是審批效率,更是地方服務經營主體、優化營商環境的能力。
【遭遇】
“一紙證明”卡住申報業務
南國早報《讓人民評價·新聞進一步》欄目記者了解到,王先生是欽州一家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物流、充電樁等業務。
位于靈山縣南部的武利鎮,地處靈山、浦北和欽州市區的交叉地帶,G209國道和S326省道貫穿境內,是通往欽州、北海以及貴港等地的交通樞紐,不少由南寧南下廣東的車主也會途經此地,電動汽車充電業務需求量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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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9國道貫穿武利鎮,電動汽車充電業務需求量較大。除特殊說明外,本文圖片均為南國早報全媒體記者王讕攝
正是看中這一市場潛力,2025年4月,王先生在武利鎮青云中學附近——金穗路北4號租下一棟民房(屬劃撥住宅用地),申請新建一個裝機功率為120kW~180kW的公用充電樁,并于同年6月在廣西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項目備案。
然而,王先生在準備好企業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和物業權屬證明等材料,前往欽州供電局武利供電所報裝接電手續時,卻吃了“閉門羹”。對方告訴他,根據鎮里要求,還需要提交一份由武利鎮鄉村建設綜合保障中心蓋章的“可供電證明”,這份證明必須要注明安裝充電樁事項,否則不予報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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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鎮政府要求開具的“可供電證明”。
此后幾個月,王先生多次向武利鎮鄉村建設綜合保障中心、武利鎮政府黨政辦公室以及分管此項審批工作的蘇姓副鎮長提交材料,表明投資意向,但對方的回復“言簡意賅”:選址不符合規劃,不予審批。
【不解】
重選兩址仍跳不出“死循環”
“鎮里沒有明確的整改意見,就是說不行。”王先生說,他為此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僅12345給他的回復就超過5次。
經多次投訴后,武利鎮政府向王先生出具了一份“不予審批情況說明”。
其中提到,原申報區域已合理布控經營性充電樁設施,王先生項目選址屬于城鎮公共地塊,且距離原有經營性充電設施僅30多米,可能造成資源浪費,并加劇周邊交通壓力,因此不再受理該區域經營性充電樁項目選址規劃。與此同時,該說明又提出,企業可在武利鎮規劃的其他合理范圍內重新選址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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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鎮出具的情況說明。當事人供圖
“但問題在于,武利鎮方面始終沒有明確告知,所謂‘其他合理范圍’究竟在哪里,現有規劃邊界是什么,哪些地塊可以申報、哪些地塊不能申報。”王先生不解地說。
2025年9月和2026年3月,王先生又先后在距原址約1公里和5公里處重新尋找點位,并委托房屋所有權人再次申報公用充電樁業務,結果仍被告知“不符合規劃”。
審批要求和規劃邊界始終不夠清晰,由此,王先生一次又一次被否決,在選址和報批間疲于奔命,難以走出“申報—被否—再選址—再被否”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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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提供的企業營業執照。
【調查】
現有充電站收費高、有隱患
4月10日上午,南國早報《讓人民評價·新聞進一步》欄目記者來到武利鎮看到,在緊鄰G209國道的青云中學北側校門旁,一個名為遠凡的充電站內設有4個快充充電樁和1個慢充充電樁,收費標準為全時段1元/千瓦時。往西160米左右,在武利中學校門旁,遠凡充電站另設有8個快充充電樁和2個慢充充電樁,收費標準為全時段1.18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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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鄰G209國道的遠凡充電站。
記者走訪注意到,除遠凡充電站外,在武利鎮金穗路北126號、武利供電所、武利鎮中心衛生院門前、武利人民法庭對面以及武利鎮梨園小區附近,均設有數量不等的充電樁,收費標準為全時段0.9元~1.13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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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鎮中心衛生院門前等地,設有不少零散充電樁。
“在浦北、合浦等地的鄉鎮充電,大多只要八九毛一度電。”一名正在遠凡充電站充電的車主告訴記者,武利鎮的整體價格偏高,但能選擇的不多,為了出行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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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利中學校門旁,遠凡充電站收費標準為全時段1.18元/千瓦時。
王先生稱,他報批時的定價為0.82元/千瓦時,就是想把武利鎮的整體充電價格降下來。他猜測,這可能是手續辦不下來的原因之一,但是否存在市場準入不透明、競爭不足等問題,仍有待有關方面進一步作出權威回應。
10日晚8時許,記者再次回訪遠凡充電站時看到,兩輛收班的新能源公交車正在這里充電,龐大的車體已經越過停車位,車頭超1米的區域徑直停在了國道上。兩名司機在路面擺上交通錐,往來的行人只能繞過車頭,在馬路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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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凡充電站內,新能源公交車車頭超1米的區域停在國道上,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充電站的場地太小了,這樣充電肯定有交通隱患。”一名司機告訴記者,公司和充電站有合作,他每天早晚各來充一次電,但充電時占用了國道,好幾次過往車輛因避讓不及,與車頭的后視鏡發生了剮蹭。
【求證】
鎮政府和供電所說法不一
記者注意到,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廣西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實施方案》顯示,到2025年底前,廣西要累計建成充電樁29.5萬個,力爭達到32萬個;建成100個超快充電站。到2030年底前,建設形成城市面狀、公路線狀、鄉村點狀布局的充電網絡,力爭農村地區充電服務覆蓋率穩步提升。
今年1月,頂層設計再度按下“快進鍵”。自治區能源局印發的《廣西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簡化建設管理流程,通過建立服務綠色通道、精簡申請材料等方式優化報裝程序。同時,還鼓勵各類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明確各地不得以特許經營模式壟斷充電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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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凡充電站。
政策紅利一再釋放,市場需求潛力巨大,相關企業也有強烈的投資建設意愿,為什么王先生申辦充電樁的業務頻頻被卡?
對于王先生的“遭遇”,武利鎮鄉村建設綜合保障中心一名負責人解釋稱,目前武利鎮并沒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整體規劃,“但鎮上的老城區肯定不建議建了,也沒有地方可提供安裝充電樁”。至于現有充電站是如何入駐的,他表示,“肯定是經鎮上相關職能機構核定符合規劃后,報鎮領導班子拍板決定的”。
但蹊蹺的是,多名武利供電所工作人員表示,過去多年間,供電所從未接到過政府部門開具的“可供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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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前往武利供電所咨詢,被告知必須找鎮政府開具可供電證明。
【回應】
“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
武利鎮有無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相關規劃?鎮里要求開具“可供電證明”是否有政策依據?4月10日,南國早報《讓人民評價·新聞進一步》欄目記者帶著這些疑問,來到武利鎮黨政辦表達了采訪請求。一名工作人員回復稱,經請示鎮領導,不接受任何采訪,要求記者聯系靈山縣委宣傳部。
隨后,記者與靈山縣委宣傳部取得聯系,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待了解情況后再作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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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提供的項目備案證明。當事人供圖
經記者多番催促后,4月15日晚,靈山縣委宣傳部對此回應稱,已組織有關部門對該事件進行調查,并給記者發來一份“情況說明”。
該“說明”稱,王先生后面提供的兩處選址均未能提供合法用地手續,也不符合布局要求,且周邊車流復雜,存在安全隱患,所以未通過審批。
如何才能滿足合法用地手續?“說明”稱,根據2024年6月1日起實施的《供電營業規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4號),低壓用戶申請新裝或增容用電時,應向供電企業提供用電人有效身份證件、用電地址物權證件(包括不動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對于未取得農村宅基地權屬證書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屬證書的,可將鄉鎮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作為依據。這份證明材料即為“可供電證明”。
同時,根據欽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于2025年4月聯合印發的《欽州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欽州市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行備案制,并強調充電基礎設施項目臨時占用或需挖掘城市道路、砍伐或遷移城市樹木、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的,需按規定到審批部門辦理相關許可手續。
但記者注意到,該暫行辦法僅列明了個人用戶和法人單位在既有停車場(位)建設安裝兩種情況,對于在其他場所申報公用充電樁如何辦理并未明確。
“我提供了房屋宅基地權屬證明和租賃合同,也并未占用城市道路和綠化用地,但對方就是說不符合要求。”王先生認為,“鎮里在報批手續上存在‘一刀切’的嫌疑,在搞變相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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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
對于鎮里是否有相關規劃的問題,經記者多次追問后,武利鎮有關部門表示,在當地桂盛綜合市場、春天武利華苑小區、昌桂農貿市場等8個地方有充電站基礎設施規劃。但是否已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對方仍未明確回應。
同樣的業務,兩周可辦好
“在北海和防城港,同樣的手續2周內就能辦好。”王先生向記者介紹說,他所在的企業經營公用充電樁業務多年,在欽州、北海和防城港等多個地方均有業務布局。在北海和防城港,他們在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房屋租賃合同和物業權屬證明等材料后,大多2周內就能完成從申請到報裝,當地還會指導他們在哪里選址合適,哪里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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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在
武利鎮報裝充電樁提供的物業權屬證明。當事人供圖
北海市合浦縣一鄉鎮供電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企業辦理公用充電樁,只需提交營業執照和產權證明,最遲不超過2個星期就能出具供電方案。
該鎮政府一名負責人向記者進一步解釋,之所以要開具這個產權證明,是為了確認充電樁所在區域有沒有權屬爭議,是否占用了公共地塊。確認這點后,企業在廣西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項目備案即可安裝,不需要其他證明和審批手續。
“鎮上現在還沒有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但這個新興行業要鼓勵,我們也很歡迎企業進來。”該負責人補充說,對于企業在選址上的需求,他們也會進行指導。目前,該鎮已經進駐了4家充電樁運營企業,布局了七八個充電站,“主要是為了更好地滿足群眾需求,也能帶動本地服務行業發展。”
“鄉鎮區域充電設施建設面臨多重制約:電網容量有限、土地權屬復雜、專業運維力量薄弱、投資回報周期長等等。這些客觀因素使得企業在鄉鎮地區申請安裝充電樁時,面臨的阻力遠大于城市中心區域。”一名行業觀察人士建議,鄉鎮充電樁的“難題”也是當地營商環境的一塊“試金石”,關鍵在于政府要真正從“管理者”轉變為“服務者”,拆除不合理的市場準入障礙,確保各類經營主體能夠公平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同時應盡快將充電基礎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讓企業來了能“有處落腳”。
別讓“一紙證明”堵了市場活力
武利鎮的“一紙證明”,卡住的不僅是充電樁,更是社會投資的信心。
自治區政策一再強調簡化審批、打破壟斷,到了基層卻變成了“沒有規劃、不給證明、無法辦理”的死循環。這暴露出部分地方政府重審批、輕服務的頑疾:政策寫在紙上,服務停在嘴上。
優化營商環境,不能只在文件里打轉。當備案制被異化為審批制,當“不符合規劃”成為拒絕的萬能理由,市場活力必然在無形壁壘前消退。
政府服務的關鍵,在于把政策紅利轉化為企業便利,只有少說“這不行”,多講“怎么辦”,從“管理者”轉向“服務者”,才能真正讓政策春風吹遍市場每個角落,給地方帶來高質量發展的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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