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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遇見黃燈閃
你是選擇松油門備剎車
還是心一橫、腳一踩、方向盤一甩?
總有駕駛人覺得
黃燈就是綠燈的“尾巴”,是沖刺的“發令槍”
殊不知,這短短一兩秒的僥幸
往往把故事轟成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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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曝光的這三個本地案例
聚焦心提到嗓子眼的真實瞬間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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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高某某騎行無號牌標準電動自行車從樂山市市中區新廣場方向沿嘉州大道往岷江二橋方向行駛,13時40分,當該車行駛至天星路與嘉州大道交叉路口橫過道路時,與其行駛方向右側由周某某駕駛的川LDL***5號小型轎車相撞,造成車輛損壞及高某某受傷送樂山市中醫醫院救治無效于2025年10月27日死亡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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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何某某駕駛無號牌二輪輕便摩托車從高新區樂師附小方向往空中云墅小區方向行駛。
08時11分,當該車行駛至樂山市高新區樂高大道與太安路十字路口左轉彎時,與從安谷方向往進港大道方向直行由任某駕駛的川A6***Y 號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何某某受傷及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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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02日,何某某騎川LK12836號標準電動自行車,由馬邊縣西街口方向往建設街方向行駛,11時32分,當車行駛至新建街北門橋紅綠燈20米處,與郭某某駕駛川GX***7號小型轎車相撞,造成何某某受傷及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
因為加速闖黃燈通過路口,而造成交通事故,當事人將承擔相應責任;在另一方沒有過錯的情況下,闖黃燈的一方當事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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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寧等三分,不搶一秒
黃燈亮起時
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
未越過的請立即減速停車!
路口不搶行,平安伴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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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 謝霽平
審 核 | 胡 荀
簽 發 | 劉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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