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聯合新聞網”和“中央社”報道,4月22日,因觸犯中國臺灣地區“個資法”(非法搜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且意圖獲利或損害他人),藝人王大陸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新臺幣(約3.9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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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陸TaluWang
據報道,王大陸曾花費360萬元新臺幣找“閃兵集團”頭目陳志明,試圖逃避兵役,但陳志明因其他案件被逮捕失聯。王大陸懷疑遭到詐騙,尋求友人游翔閔的幫助。游翔閔2025年2月聯系到時任臺北市刑警大隊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劉居榮涉嫌以“協助北投分局偵辦員警泄密案”不實事由,查詢陳志明的個人資料,并泄露給王大陸。
檢方還查出,王大陸的女友闕沐軒直播時,遭潘姓男子詐騙逾400萬元新臺幣。因潘姓男子入獄服刑,王大陸、闕沐軒與游翔閔在微信建群“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討論對策。過程中,游翔閔再委托陳子俊取得潘姓男子家屬的個人資料。
4月22日,該案一審宣判,新北地方法院判處王大陸和闕沐軒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新臺幣,仍可上訴;游翔閔等也被判刑。
據悉,易科罰金是指用繳納罰金的方式替代原判刑罰。
2025年2月18日,王大陸被曝因涉嫌逃兵役被逮捕,檢察官裁定其以15萬元新臺幣交保。知情人士透露,王大陸“砸重金百萬元新臺幣請專門的集團幫忙,偽造不實醫療證明”,企圖逃避兵役。
在案件調查期間,王大陸的手機被查扣,檢方從中發現其涉嫌在2024年與朋友圍毆網約車司機和派車員,造成兩人重傷。3月4日,王大陸及其同伙游姓男子被臺灣警方逮捕,并因“殺人未遂”被移送相關部門。該案后依涉嫌“故意傷害罪”偵辦,王大陸3月5日以500萬新臺幣交保。
據報道,王大陸曾憑借電影《我的少女時代》一炮而紅,他近年將演藝事業重心轉移到大陸,在《孤注一擲》等影視劇作品中頻頻現身。王大陸24歲爆紅時,就曾被爆料低調入學稻江管理學院,但同學從沒看過他去上課,遭質疑是耍特權躲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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