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太政〔2025〕39號)文件精神,持續優化城區人居環境,改善空氣質量,嚴控油煙污染,規范市容秩序,切實保障廣大居民身體健康,經研究決定,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在城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內開展夏季露天燒烤、餐飲油煙擾民集中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整治期滿后轉入常態化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一)集中整治階段:2026年4月23日—2026年9月30日
(二)常態化管理階段:2026年10月1日起,實施長效監管、動態巡查
二、整治區域
太和縣城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南至沙潁河北岸、北至祥和路、東至長征路、西至民安路,上述四條道路圍合區域(具體范圍詳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通告》附件示意圖紅色虛線內)。
三、整治內容
(一)嚴令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在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內開展露天燒烤、騎墻(窗)燒烤、路邊攤點燒烤等行為,嚴禁任何單位、個人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工具等相關支持。
(二)嚴格規范餐飲門店經營行為,一律禁止違規出店經營、占道擺放灶具、食材、桌椅等物品,全面落實規范經營要求。
(三)各類餐飲門店須按規定安裝經檢驗合格的專用煙道及高效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油煙凈化設施正常運行、定期清洗維護并實現油煙達標排放;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使用或不清洗油煙凈化設施以及排放不達標的油煙擾民行為,將予以嚴厲查處。
(四)要求所有燒烤及餐飲經營戶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嚴禁使用炭火、煤爐等污染性燃料,嚴禁占道經營、影響市容秩序。
(五)全面清理整治禁烤區內違規露天燒烤攤點、流動燒烤攤販,依法取締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從嚴查處餐飲油煙擾民、露天燒烤污染等問題。
四、法律責任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及個人,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辦法》等法律法規,責令立即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相應罰款。對拒不整改、違規開展露天燒烤、餐飲油煙超標排放的,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依法予以處罰。對以暴力、威脅方式阻礙執法、擾亂整治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專項整治期間,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實行錯時執法、定點值守與機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禁烤區進行全覆蓋、無死角管控,嚴厲查處餐飲油煙擾民、露天燒烤污染、出店經營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請廣大餐飲及燒烤經營戶自覺遵守本公告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主動落實整改、規范經營;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整治工作、主動監督,共同維護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
監督舉報電話:0558-8212319
特此公告。
太和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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