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東一位媽媽帶7歲兒子去醫院看鼻炎,醫生準備做鼻腔鏡檢查時,孩子因害怕不停躲閃。醫生不僅沒有安撫,反而情緒失控,當著媽媽的面掐住孩子脖子,疑似還扇了兩巴掌,并吼道“你們看不看?不看就走”。事后孩子頸部紅腫,驗傷結果為頸部軟組織損傷、皮腫。家長多次找醫院討說法,院方從免一次診療費談到賠2000元,后又反悔稱“可以走司法途徑,我們不談了”。本文還原事件經過,并從治安管理處罰和民事賠償兩個角度進行法律分析。
一、7歲孩子看鼻炎,醫生直接上手掐脖子
范女士7歲的兒子患上了鼻炎,試過鼻噴、吃藥,效果一直不好。為了給孩子徹底檢查清楚,她帶兒子去了上海某醫學中心,掛了一位能做鼻腔鏡檢查的醫生。
鼻腔鏡是一根三四十厘米長的細管子,要伸進鼻子里檢查。別說7歲小孩,很多大人都緊張。
果然,醫生剛準備操作,小男孩就害怕了,開始往媽媽身后躲。醫生越拉他,他越躲,兩個人反復拉扯。
范女士就在旁邊看著。她以為醫生會停下來哄哄孩子,或者讓她幫忙安撫一下。
但接下來的一幕,讓她徹底懵了。
醫生不僅沒停手,反而一邊不耐煩地催她:“你們快點,到底看不看?不看就走,我不給你們看了!”
話音剛落,醫生直接伸出手,一把掐住了小男孩的脖子。
更過分的是,醫生另一只手里還拿著那根細細的探測針,用手壓著孩子,緊接著就是“啪啪”兩下,像是扇了兩巴掌。
范女士說,這一切都是她親眼看到的,旁邊站著的護士也看得清清楚楚。
她和孩子當時都被嚇傻了,腦子里一片空白。孩子嚇得不敢哭也不敢動,脖子被掐過的地方當場就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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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醫院從“賠2000”到“你去起訴吧”
回到家后,范女士和丈夫仔細看了孩子脖子上的傷,紅腫得厲害。
夫妻倆越想越氣:7歲的孩子生病本來就難受,不管怎么說,醫生也不能這么對待一個小孩。
第二天一早,他們就去醫院討說法。結果從上午10點多一直等到下午四五點,整整等了一天,醫院沒人出面解決問題。
直到下午2點多,涉事醫生主動打來電話。電話里醫生態度很堅決,一口咬定“全程沒有打過孩子”。
范女士一家徹底火了,直接報了警。
民警到場后,給7歲的男孩開了驗傷單。去指定機構一檢查,結果清清楚楚:頸部軟組織損傷,還有皮腫。
證據在手,事情總算有了進展。在派出所民警調解下,涉事醫生終于當面向范女士一家道了歉。范女士和丈夫簽了諒解書,接受口頭道歉。
但這不是事情的終點。范女士明確要求醫院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孩子挨了打,醫藥費、精神損失都得有個說法。
院方一開始說:免一次診療費。范女士不同意。
后來醫院又說:賠2000塊錢。范女士還是沒接受。
她覺得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醫院的態度太敷衍了,像是在隨便打發人。
范女士撥打了12345熱線,當地衛健委介入。經過幾輪溝通,雙方有一次已經就賠償金額達成了一致。
范女士以為終于可以解決了。沒想到,院方突然變卦了,直接告訴她:“可以走司法途徑去起訴,我們不談了!”
記者去醫學中心找醫務處了解情況,不管是打電話還是上門,工作人員態度都很統一:不接受任何采訪,什么都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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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分析:醫生要承擔什么責任?醫院為什么也跑不了?
這個案子涉及兩個層面的法律責任: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責任(賠償)。
第一,醫生的行為已經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毆打的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人,從重處罰: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這個案子里,醫生當著媽媽的面掐7歲孩子的脖子,導致頸部軟組織損傷和皮腫,屬于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而且傷害的是未成年人。按照上述規定,應當從重處罰,至少10天起步的行政拘留。
第二,醫院和醫生的民事賠償責任也跑不掉。
《民法典》第1165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醫生掐脖子、扇巴掌的行為,明顯是過錯。造成的醫藥費、交通費、家長的誤工費,全部要賠。
更重要的是,一個7歲的孩子被醫生這樣對待,心理上的創傷可能比脖子上的紅腫更嚴重。范女士可以依法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至于醫院,根據《民法典》第1191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醫生是在給孩子看病的過程中施暴,醫院作為用人單位,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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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寫在最后:醫者仁心,不是“醫者拳頭”
這件事在網上傳開后,網友的評論幾乎一邊倒。
有人說:“7歲的孩子怕疼怕檢查,這不是太正常了嗎?醫生天天跟孩子打交道,這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也有人說:“驗傷報告都出來了,軟組織損傷不是假的,醫生還能理直氣壯說沒打。這種人真的適合當兒科醫生嗎?”
還有人說:“醫院從賠2000到‘你去起訴’,這態度比醫生打人還讓人寒心。”
說實話,醫生的工作壓力大,遇到不配合的孩子確實會煩躁,這大家都能理解。但煩躁歸煩躁,掐脖子、扇巴掌,已經遠遠超出了“情緒失控”的范疇,這叫暴力。
更讓人沒法接受的是醫院的處理方式:從“免一次診療費”到“賠2000”,再到“你去起訴吧”,每一步都在試探家長能忍到什么程度。
衛健委都介入調解了,雙方已經談好了,醫院又反悔。這不是在解決問題,是在逼著家長去打官司。
一個好醫生,醫術是基礎,醫德是底線。沒有醫德的醫生,技術再好也讓人害怕。
最后想問大家:如果帶孩子看病時遇到醫生動手打孩子,你會當場怎么辦?你覺得醫院賠償2000塊錢,夠嗎?
歡迎在評論區說說你的看法。
來源: 據上海浦東當地媒體報道及網絡公開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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