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萬元幼犬被抱走,逃單加偷狗還拉黑警察,這事真不是小事。
4月22號下午四點出頭,昌黎鵬湖小區附近,萬先生賣海鮮時被個穿紅衣服的女顧客盯上了。她摸狗、挑貨、說掃碼付款,結果人一轉身,狗沒了,錢也沒付。那是一只兩個月大的美國可卡,花了12800塊買的,不是撿來的流浪狗,是正兒八經養在后備箱里、有疫苗本有驅蟲記錄的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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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拍得很清楚,她抱狗走的時候還特意低頭避開店門口攝像頭。快遞站小哥認出她,聯系上后對方直接否認,后來民警打電話,她一個沒接,全拉黑了。這事不是第一次。六七個攤主都見過她,有的說她21號在馬坨店也這么干過,有的說上周在西沙河夜市白拿過兩斤蝦。沒人報警,因為單次就幾十塊錢,跑一趟派出所花半天,最后可能也就口頭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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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攤販不是不想管,是真沒轍。攤子沒門沒窗,后備箱一開,狗就在那兒,人一靠近,狗不叫,反而搖尾巴——誰想到會被人順走?市監說歸公安管,公安說沒立案材料,城管說不在職責范圍。攤主連個統一的報警快捷通道都沒有,更別說監控聯網、自動識別、語音預警這些城里商場早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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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元,按河北標準,遠超盜竊罪2000元起刑線。她拒接電話、不承認、不退犬,主觀惡意已經很明顯。就算狗最后找回來,案子也得走完。這不是賠錢就能抹平的事,是規矩被踩在腳底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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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商戶說,現在看見穿紅衣服的女顧客走近,手就下意識摸手機錄像。不是防人,是怕再被當成軟柿子捏。后備箱縫留大了,是信任;可信任不該成為別人違法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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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是擺設,警察不是擺設,監控也不是裝飾畫。萬先生不是非要抓她,是想讓人知道,拿別人東西不給錢,抱走活生生的狗當自己家的,這事不能再輕輕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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