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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株洲市淥口區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規〔2025〕1號)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結合我區教育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普通高中教師6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此次公開招聘崗位51個,招聘計劃65名,其中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39名(崗位代碼A01-A28),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19名(崗位代碼B01-B13和C01-C03),公開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7名(崗位代碼D01-D07),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在讀高校非2026屆畢業生(指2027年及以后畢業的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7.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9.服務期內的省屬公費定向師范生;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過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官網向社會公開發布,其他環節信息只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并及時查閱。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6年4月30上午9∶00-2026年5月9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和地點
A01-A28、B01-B13和C01-C03崗位采取網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請應聘人員通過招聘公告,點擊“”進入→注冊并登錄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相關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證件照片(jpg格式, 10KB以上512KB以下,600*900像素以內)及報考崗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仔細核對報名信息,確認后提交審核→等待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6年5月14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7∶00。不及時打印準考證造成不能正常參考等情況,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責任。
D01-D07崗位采取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現場報名地點: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二樓會議室(株洲市淥口區淥口鎮學堂路01號)。
3.報名材料
現場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2026年株洲市淥口區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報名表》(附件2),須在承諾欄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6)任教工作證明 (模板見附件4)、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符合報名條件的文件、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符合報名崗位條件的文件、證書限2016年1月1日以后獲得。
4.相關要求
(1)高校畢業生是指2024、2025、2026年畢業且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不對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2)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26年7月31日為截止日期。
(3)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必須于2026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4)應聘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A01-A28和C01-C03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湖南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為準,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同時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
(5)本次招聘所設專業不區分專業碩士、博士和學術碩士、博士。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則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D01-D07崗位在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A01-A28、B01-B13和C01-C03崗位分為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兩個環節。
1.資格初審
5月10日17:00前,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報名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通過即為報名成功。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5月11日17:00前對有誤的信息進行修正,或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須及時查詢本人的資格初審結果,因應聘人員不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或提交信息有誤、缺失、無法辨認等影響資格審核結果造成不能正常參考的,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責任。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進行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A01-A28、B01-B13和C01-C03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區招聘教師工作專班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D01-D07崗位為高層次人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A01-A28和B01-B13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C01-C03采取筆試、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D01-D07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報考A01-A28、B01-B13和C01-C03崗位且打印了準考證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長為120分鐘,總分100分。
(2)面試:面試采取說課、答辯相結合的形式,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則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面試時限為13分鐘(說課10分鐘,答辯3分鐘,考生說課完畢后進行答辯),備課時限3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說課和答辯情況打面試分,總分100分。
(3)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采取現場展示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能力。總分100分。
(4)直接考核: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綜合分析的能力等。說課時限為10分鐘,備課時限30分鐘。總分100分。
3.綜合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直接考核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1)D01-D07崗位:
綜合成績=直接考核成績
(2)A01-A28和B01-B13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3)C01-C03崗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
4.合格分數線
(1)D01-D07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A01-A28、B01-B13和C01-C03崗位筆試環節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含60分),面試環節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C01-C03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環節設置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
(2)所有崗位某環節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再進入公開招聘下一環節。
(3)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未達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考試時間、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直接考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官網信息。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先后(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D01-D07崗位以說課成績原始總分從高到低排名為準,其他崗位按面試成績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項目、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增加涉毒毛發檢測。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心理素質以及人事檔案等方面的情況。
有體檢不合格者或放棄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者、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2次,擬聘用人員公示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并報區招聘教師工作專班研究審定。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并簽訂服務承諾書。
七、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政府官網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實行誠信考試。應聘人員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八、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731-27689407(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
監督電話:0731-27675150(株洲市淥口區紀委監委)
0731-27560810(株洲市淥口區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淥口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來源 |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丨羅輝
審核丨劉躍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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