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終結,不應只是個體的罪與罰,更應成為基層治理的鏡鑒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一則“山西代縣卸任村干部駕鏟車推土掩埋村民”的視頻引發廣泛關注。視頻中,一名紅衣村民被泥土掩埋至頭部、右臂,一旁停有鏟車。
24日,紅衣村民王先生告訴記者,他與原村支書任某某之間存在土地糾紛,事發時任某某駕駛鏟車強行推土,王先生站在自家地界上阻攔。目前,當地公安局將涉嫌尋釁滋事罪的任某某刑事拘留。
![]()
毋庸諱言,土地糾紛作為農村社會的沉疴宿疾,其存在本身并不令人意外。面對分歧,理性協商與依法維權才是化解矛盾的應有之義。然而,這起事件卻突破了人倫與法律的底線。任某某駕駛鏟車將對方“活埋”于黃土之中,這種以重型機械宣泄私憤、視他人生命如草芥的行為,不僅是對個體生存權的漠視,更是對現代法治社會秩序的挑釁。
令人愕然的是,任某某并非普通村民,而是卸任的村支書。這一特殊身份本應意味著更高的法治素養與責任擔當,如今卻淪為野蠻暴力的底色。如此目無法紀,底氣何來?是否抱著有人撐腰的心理?這些疑問,都需要公正的調查來一一回應。
進而言之,透過任某某“卸任村支書”這層特殊身份,更應深層次追問:時至今日,在個別基層一線,矛盾化解機制為何失靈?
土地乃農民安身立命之根本,一旦權益受損,本應有多重制度化渠道予以紓解。然而,在一些地方,協商無力、調解失效、仲裁空轉,農民往往陷入“訴求無門”的困境,以至于出現“誰的拳頭硬誰就底氣足”的情況。
面對類似糾紛,若缺乏常態化、透明化的監督與干預機制,弱勢一方的合法權益便難以得到保障。如果合法的維權路徑不夠高效或有效,非法的私力救濟便有了滋生的土壤。小矛盾拖成大糾紛,不僅是個人的悲劇,更是制度預警機制的失聲。
因此,完善多元化解紛體系、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才是治本之策。透視此案,當從兩方面著手:一是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村的土地糾紛,化解之道在于以法確權,源頭治理,不能埋下隱患;二是提升法治素養,讓村民遇事找法。比如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起驚悚的“鏟車埋人”事件,將以法律的嚴懲畫上句號。但案件的終結,不應只是個體的罪與罰,更應成為基層治理的鏡鑒。只有鏟除野蠻暴力的土壤,疏通矛盾化解的渠道,讓每一次糾紛都有公正裁決,才能避免下一個在土里等待被救的“王先生”。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秦川
編輯 汪垠濤
審核 王光東
紅星評論投稿郵箱:hxpl2020@qq.com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