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星期,在公交車上聽到兩個附近鄉鎮的農民,憤憤不平的聊了這么一件事:前些年,他們那個自然村為了改善出行條件,自籌資金硬化了一條出村的道路。
路并不長,也就一公里多一點。村民自己購買材料,自己施工,也就花了幾萬塊錢,典型的花小錢,辦大事。
后來,這個村出了一名村干部。有一次,這名村干部偶爾得知,縣民政局居然給這條路撥了三萬五千塊錢,由此引發了軒然大波。
村干部首先是自然村的村民,當然要維護自己這個村莊的利益。于是,他發動村民找村委主要干部要個說法。
村領導兩手一攤,說接受撥款是前任的事,自己一根毛都沒見著,也是第一次聽說。于是,村民向鄉里反映情況,揚言如果不說清楚就去縣里。
鄉里面擔心鬧出群體上訪事件,立刻派來調查組了解情況。果然存在那筆撥款,而且已經被前任村領導,以虛開建筑發票的方式私分了。
村民們得理不讓人,要求徹查前任的所有賬目,于是,拔出蘿卜帶出泥,查出了很多假賬。但是總額就那么幾十萬,退贓也積極,事情也就了了。
幾萬塊錢算不上驚天大案,老百姓已經見慣不怪了。但村領導居然借助國家的好政策,把群眾捐款給私分了,手直接伸到老百姓口袋里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好在,上面已經看到這些小貪小腐行為的危害性,開始在各行各業進行整頓了。不信?你去各個縣城的檔案館、圖書館、博物館看看,是不是都掛著相關標語。
聰明一點的官老爺都清楚,老百姓只關注自己的切身利益,只要沒動他們的荷包,就算看見了一些不敢見人的事,也不會去多嘴多舌。
前幾天,在網上看到一個帖子,一位縣教育局長在全縣教育工作大會上說:“堅決杜絕小微權力違規違紀事件,哪怕是到下屬單位檢查工作拿一包煙也不允許。”
如果這一條真的能得到執行,說明又給小微權力打上了一個小補丁。隨著補丁越來越多,籬笆會越扎越緊,風清氣正的生態就會越來越有保障。
有人覺得我小題大做,一包幾十塊錢的煙怎么就和風氣掛上鉤了呢?那你有沒有聽過“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這個成語呢?
只要稍微有點財務知識就應該知道,香煙發票是不能堂而皇之地放在賬面上的,但是,工作中的確有這項開支怎么辦呢?當然是改頭換面了,將發票換成辦公用品之類的。
既然香煙可以換,那酒水、化妝品、電子產品、生活用品甚至奢侈品可不可以?沒有實際開支,虛開發票行不行?
再大一點,為什么很多公共設施總是拆了建,建了拆?一條鄉村公路隔上三五年就重修改造一下?如果哪個人這樣折騰自己家的房子院子,那肯定是敗家子。
但是,如果敗的是公帑,是集體資金呢,這幫人會毫不心疼的。甚至,他們為了得到一塊錢,可以浪費一百塊錢,真是崽賣爺田心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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