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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方一系列強硬舉動的沖擊下,國民政府終于加深了對日本“對華再認識”實質的認識。
1937年5月24日,在國民政府對日方對華政策的實質加深認識之際,中日關系已經面臨新的局面:5月31日,林銑十郎內閣因為國內政治的紛爭而辭職,6月1日,近衛文麿在日本陸海軍的一致支持下奉命組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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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近衛文麿是“對華再認識”的首倡者,蔣介石一時間重生希望,認為“近衛文麿組閣,倭政尚未到極端關頭,猶有轉回余地,此為倭之利,然吾亦得有準備時間,亦非害也。”據此,他還考慮“對俄購械問題應慎重不急”。
1、盧溝橋事變前后的較量
可是,緊隨日本政權更迭而來的動向與蔣介石的愿望南轅北轍。6月2日,近衛文麿在組閣總部宣布全面接受軍部“明征國體、充實軍備、刷新政治”的主張。6月4日,近衛內閣正式登場,其外相是中方最忌諱的廣田弘毅。
翌日,關東軍即向有關方面“內示”其《關于對華政策的意見》。它批判國民政府和林銑十郎內閣的對華政策說:南京政權以抗日意識作為維持政權的基調,其基礎是江浙財閥的財力和以蔣介石的武力及抗日為生命的國民黨的思想。此二者決定其不可能與日本建立親善關系,故我與南京調整邦交亦不可能。
前些日子政府的《對華實行策》和《華北指導策》,比以往的對策明顯消極,置重點于文化、經濟而否定政治工作。但回顧既往經驗,不伴隨政治工作則經濟工作亦難以進展。何況,給無知的中國民眾以日本好欺負之感,只會助長其排日侮日,而冀東政權如被取消,則必定影響滿洲國的治安與人心,現狀下的對華投資亦有害無益。
基于上述理由,意見書最后主張:從目前的中國形勢和日本對蘇備戰的需求出發,只要我方武力所允許,即應首先對中國予以一擊,使之不能復起,以消除我背后之憂。即使我武力不允,至少也應嚴守既成事實,不許中國染指。鑒于中國的民族性,對南京政權主動追求親善,只會增長其排日侮日態度,而對日本吹毛求疵。
同日,日本陸軍省頒布關于中國軍備的小冊子。
它渲染“中國威脅”說:隨著國力的增長與中央政府統制力的增強,南京政府進而制訂了伺機報復的具有攻擊性的抗日作戰計劃。中國的軍隊在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面都得到了強化,與昔日大不相同。南京政府最近還制定了兵役法,在部分地方已采用征兵制度,學校也開展軍事訓練。中國軍隊意氣風發,已逐漸具備國防軍的格局。中國在各個方面所取得的進步,使中國軍民過低估計日本,過高估計自身,故出現了輕視日本、侮辱日本的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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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作為上述動作的歸結點,6月12日近衛正式表明新內閣的對華政策將繼承廣田內閣時代的對華三原則。
隨著近衛內閣的對華動向逐步明了,中國各界對近衛內閣的期待日趨低落。
6月20日,中央社電訊指出:
“外相廣田對華之政策仍與前者無異,所謂對華新認識云者僅表面之辭耳。對調整中日關系感覺興趣之觀察家,對廣田外相之政策表示悲觀,青年宰相秉政下之中日關系,恐將與以前四內閣無大差異也。”
但是,由于其時日方媒體風傳自4月底回國述職的川越大使即將攜帶近衛內閣的對華政策返華貫徹,所以國民政府非常關心川越所攜究為何物,以圖一窺近衛內閣之底細。6月24日,川越本人揭開了謎底。
是日,他在返華前夕向記者發表了以下談話:
日本現已對華給以新認識,余將請求現應為中國再認識日本,一如日本所為之時。所謂認識日本云者,即是認清日本生存與發展之權利,以及滿洲國之生存與華北間之必然的聯系。華北系為適應滿洲國生存與發展之必然的命運而存在。關于經濟合作問題,南京中央政府似不承認華北與日本之地方合作,而要求日本與中央政府合作。關于此點,其決定完全系于各個經濟問題之性質如何,凡屬于中央者,自應經過與中央之合作而處理之,屬于地方者,應仍然由于與地方之合作而使之實現。
華北駐屯軍之駐扎該地,乃1901年條約規定,當然不應廢除;塘沽與何梅協定,亦不應予以廢棄。關于貿易航空與關稅制度之調整,實屬必要。對于販毒之經營,將采取嚴峻手段,加以取締。華北日機之飛行業已實現,因此無論南京政府如何爭辯,于事無濟。中日談判,倘中國要求,隨時可以舉行,但吾人不預期于最近之將來解決一切,而寧于現時開辟轉向較佳方向之途徑為得策也。
川越的談話表明,盡管國民政府再三解釋僅以華北正常化作為中日調整邦交的當前目標,近衛內閣的方針卻比林內閣更進了一步,即通過公然挑明“華北系為適應滿洲國生存與發展之必然的命運而存在”,明確拒絕了中方對華北的所有要求。王子壯聞訊后把日方的方針概括為“不但要我國承認偽滿,更進而承認彼等在華北之地位,同時不愿與中央政府交涉,而仍在壓迫宋哲元,攫得其實際上的權利。”
可謂擊中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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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照西安事變后日本曾經作出過的反思,不難發現,通過川越談話,日本在對華關系的所有重大問題上都否定了自身曾經有過的那些亮點,回到了過去的老路,而其曾引起中方期待的溫和姿態也就此徹底完成了它向舊態的逆轉。
所以,其結果之一,是最終驅散了國民政府此前的幻覺。6月27日,《中央日報》以《川越談話足使中日關系前途暗淡》為題,批判日本的行動與過去“略無差異”,所謂對華新認識僅是一種口頭禪。6月29日,日本外務次官召見丁紹伋,在重申拒絕接受中方對解決華北問題的要求后,再次質問國民政府為何容共。對此,蔣介石也在提醒自己注意“倭使川越之荒謬言論”的同時,重新確認“對倭對俄外交皆未進展”,并致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警告:“據報日人在華北將有舉動,無論是否,不得不嚴密準備,積極防范。”
就在這一背景下,7月7日盧溝橋事變爆發。從事變本身而言,它似乎有某種偶然性,但就日方此時此刻的心態而言,他們趁機變本加厲地用武力壓服中國的做法就是必然的了。
據最初的現場負責者一木清直(日本華北駐屯軍第一聯隊第三大隊大隊長)的自述,他是為了避免“中國人產生只要實彈射擊日本兵就會逃跑的觀念”和“維護日軍的威信”,而在明知所謂“失蹤兵”已經安全歸來、發動攻擊的理由業已消失的狀況下,仍然堅持進攻中國軍隊。
另外,在日本決策層,圍繞對盧溝橋事件的處理方針,其內部最初雖有擴大派與不擴大派之爭,但包括石原莞爾在內,決策層很快就形成了以強大的武力對中國“加以一擊”而逼迫國民政府屈服的一致意見。其原因之一,就是對九一八事變時期“我硬則敵軟”的再肯定。
2、國民政府的反應
接著,在對華北問題的處置上,日本拒絕與國民政府進行外交談判,堅持與華北地方政權作“現地解決”,并將國民政府希望日本外交一元化的主張看成是“對日本的挑釁”。
這樣,通過重行“以武力迫使中國屈服”和“堅持現地解決”,日本在方法與姿態上都變本加厲地恢復了曾一度自我否定的老套。與此相關,在對待國民政府的態度方面,7月19日,關東軍提出日本第一階段的目標應是將華北政權從國民政府分離出來,使之成為自主獨立的地方政權,與日“滿”建立軍事、政治聯盟。如果國民政府妨礙日本實現此目標,日軍就應迅速占領南京和上海,以武力為威脅,迫使其承認“偽滿洲國”及華北特殊化,與日本“共同防共”。
7月23日,日本外務、陸軍、海軍三省的局長會議確定“時局處理方針”,以“中國承認偽滿洲國或承諾不再提偽滿洲國問題,同意締結中日軍事同盟”,作為日方“調整邦交”的第一步要求。這樣,日本就在拋棄溫和姿態、變本加厲地侵略中國的同時,再次確定要以武力實現“日中共同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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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對蘇方面,7月24日,關東軍司令部提示了三個要點:
(1)蘇聯因為西班牙的局勢,特別是國內肅反造成的混亂,目前不可能對日本在華行動進行干涉。但如果日本錯失目前良機,將來蘇聯的發展不會比日本緩慢,而且其專制力量恢復后,定能強化其國內統制與開戰準備,并日益增強中蘇兩國的相互策應。
(2)如放任中國,其必利用此次中日紛爭,加強統一,昂揚抗日氣勢,快速增強軍備。
(3)英美等國不可能單獨或聯合干涉日本擴大事變,而且日本還可期待日德提攜形成的對歐洲的牽制力。
關東軍的結論是:從內外事態特別是西歐形勢及蘇聯動向、國內輿論來看,目前是推進對華積極戰略的天賜良機,故此時處理中國問題,應斷然爭取徹底的解決,以求鞏固“滿洲國”的基礎并奠定解決對蘇問題的根基。8月8日,日本在制訂《日中邦交全面調整綱要》時,為了分裂中蘇關系、破壞國共合作,重申了“日中共同防共”原則,并再次確定要以締結“日中防共協定”作為調整中日關系的政治條件之一。
日本就這樣以盧溝橋事變為契機一步步走上了發動全面侵華戰爭的不歸之路。
盧溝橋事變爆發時,蔣介石正在廬山主持談話會。在留守南京的國民政府要人中,據徐永昌觀察,一般都希望和平,“尤盼能和平至六個月后(此為最小限度,因彼時各要塞新砲大部可以裝成)”。
徐永昌本人也在7月14日舉行的軍事機關長官匯報會上,以中方“準備未周”為由,主張對日忍耐。17日,徐還談及蘇聯和中共,稱“余以為只要有蘇俄、有中國共產黨、有中國青年學者,除了殷汝耕等毫無心肝者外,還怕哪個不抗日?我們自然是要抗日,特是蘇俄怕日對他、怕中國消滅了共黨,設計刺激引中日先做對,使無備而弱病,對中國不得不戰。余謂全國人更可憐者,此也”。19日,喜多誠一訪問何應欽,要求中國先撤回進入河北的軍隊,停止空軍動員,否則不可能避免戰爭。何應欽告誡喜多說:中日戰爭的結果,中國與日本必兩敗俱傷,“終將使蘇聯和中國共產黨坐收漁人之利”。其后,何還托徐永昌電請蔣介石“應謀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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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例說明,盧溝橋事變剛發生時,在南京的軍政要員中,主張和平解決的聲音不小,而且某些人的主要理由是對蘇聯及中共的戒心。但是,如同西安事變爆發時很多人想當然地把原因歸結到“蘇聯陰謀”一樣,徐永昌的說法也難免有倒果為因之嫌,即因為中日戰爭在客觀效果上有利于蘇聯,就把戰爭的發生歸因于蘇聯“設計刺激”,而無視日本侵華在先這個根本原因。
順便指出,此際徐永昌及主和派的很多言論都有這一特點,必須引起注意。
和留守南京者的態度不同,廬山的蔣介石聞知盧溝橋事變的消息后,決心馬上應戰,并考慮“動員六師北運增援”。
17日,蔣在廬山發表了警告日本的演說,并于19日不顧眾人反對而公布了演說的內容。(20日,蔣介石回到南京。
同日,外訪途中的孔祥熙從歐洲致電蔣介石稱:
“中日事件,如非確有相當把握,似宜從長考慮。以國際形勢論難望任何國家切實助我。在美費盡唇舌,僅得美國口惠,英國態度則仍欲于不可能中求為調解人,俄則似不愿單獨冒險出發,可知應付日本仍須以自身能力為標準也。”
但蔣立即對孔電批復“情勢日急,戰不能免”,否定了孔的意見。
3、蘇聯的消極態度
不過,蔣介石的這種反應和蘇聯并無關系。蘇聯確實鼓動中國抗日,但同時它始終沒有同意締結中蘇互助條約,也始終沒有承諾對日參戰,而蔣介石及國民政府也因此對蘇聯的態度有清醒的認識,并在與中共的談判中一再強調“斷絕和第三國際的聯系”“不得為外國而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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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盧溝橋事變發生,國民政府一邊以拖延的方法拒絕蘇聯的提議,一邊致力于改善中日關系。那么,蔣介石此際所顯示的強硬態度到底與何相關呢?從蔣在日記中的自述看,除了日本的武力侵略這個根本原因以外,其他理由似可歸納為兩點:其一是出自蔣的“精神戰勝”策略,即以不惜一戰的姿態迫使日本知難而退(徐永昌等人因此私下批評蔣介石“對日舉動有些投機性”);其二則是因為蔣從中日關系的教訓中認定:對日本的妥協,只會招致對方得寸進尺,而等待日蘇先戰也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只有中國首先對日抗戰,才能換來“國際注意與各國干涉”,以最終借助國際力量解決日本問題。
正因如此,在盧溝橋事變打破了蔣介石對日本的幻想,促使他在7月8日指示重啟中蘇談判之后,蘇方的反應十分冷淡,蔣介石自己也缺乏信心。12日,孔祥熙來電問蔣“俄國能否與我合作?”蔣只能答以“對俄尚未確定”。
16日,駐蘇大使蔣廷黻再訪李維諾夫,要求蘇聯和英、美、法一起對日表示抗議。李維諾夫仍然否定說:英、美、法都沒有告知我們抗議的事,我們連共同聲明的內容都一無所知,所以蘇聯即使有所表示也無法成為集體行動,而且還可能被人視為對他國的模仿。
基于蘇聯的上述態度,在7月20日舉行的國民政府軍政機關長官談話會上有發言者指出,蘇聯僅在以下三個條件下才可能出兵:“(1)中敗日;(2)中國持久甚久,日則精疲力竭;(3)中俄政治發生關系,如同盟或走入第三國際組織。”中國的一些媒體也對蘇聯的態度有報導。譬如,7月21日的《大公報》刊載中央社倫敦電訊說:蘇聯對于中國抵抗日本極端同情,蘇聯消息靈通人士則謂,中國在蘇聯方面除可在精神上或有聲援以外,不必別有奢望。蘇聯現仍忙于肅反工作,共產黨員全數四分之一約七十萬人或已開除黨籍,或已被逮捕,或竟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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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如此,在日本戰火的逼迫下,7月23日王寵惠還是再次向鮑格莫洛夫請求締結互助條約。
在蘇聯堅拒中蘇互助條約,而中國又不愿簽訂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背景下,國民政府只得先把重點轉到確保蘇聯對華提供軍事物資之上。
7月26日,張沖向鮑格莫洛夫轉告蔣介石的意見說:“任何政治問題的解決都要耗費很多時間,所以要求把軍事供貨問題與一切政治問題分開,單獨解決。”
盧溝橋事變爆發后,雖然國民政府立即加強了對蘇工作,并為此而特別注重強調中日戰爭與蘇聯的利害關系,但蘇聯不僅繼續拒絕締結互助條約,在對華提供軍事物資的前提等問題上,意見也和中方相左。另一方面,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對蘇聯也深懷不滿。
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看,避免本國因締結中蘇互助條約而卷入中日戰爭是蘇聯的既定方針,通過提供軍事援助支持中國的抗日戰爭,把日本牽制在中國,也是蘇聯的既定目標。
所以,7月29日蘇共政治局就“對華援助”做出了四點決議:
(1)將以信用貸款形式供應中國的武器擴大至一億中國元。同時,以締結互不侵犯條約為條件,按照以前通知的條件在一年內向國民政府供給二百架武裝好的飛機、二百輛坦克。
(2)向國民政府提議:為調查中國軍隊所需要的物資,同意蘇聯派遣少數軍官前往南京。
(3)同意中國飛行員和坦克兵來蘇聯學習。
(4)同意中國軍人經海參崴到滿洲。
遵照該四點決議,7月31日,李維諾夫致電鮑格莫洛夫指示說:目前不可能締結中蘇互助條約,因為它意味著我們將立即對日宣戰;在向中國提供軍需物資方面,必須以締結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為前提。
鑒于蘇聯對中方要求的消極反應,7月30日,蔣介石擔心“俄必與倭先談妥協”。8月1日,在鮑格莫洛夫拒絕蔣7月26日的建議,堅持以先訂互不侵犯條約為對華接濟武器的前提后,蔣介石又責難“俄之外交狡詐無比”。因為他擔心,蘇聯在與中國簽訂互不侵犯條約后,會“借此威脅倭寇,要求與倭亦訂不侵犯約以為固守中立之計”。
所以,翌日蔣介石在同鮑格莫洛夫的談話中,一開始就反對蘇方把對華軍事供貨和互不侵犯條約掛鉤。在陳述理由時,蔣強調:日本的對華基本要求是締結反蘇軍事同盟,為此不惜對華讓步,而中國斷然拒絕了日本的要求。易言之,蔣介石再次試圖以強調日本侵華與中國拒絕“共同防共”的相關性來說服蘇聯。但是,會談的最后,蔣在確認中方的說服無法奏效,而不締結互不侵犯條約就得不到蘇聯的物資援助后,只得同意開始進行關于互不侵犯條約的談判。
4、何以締約?
對蔣介石在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問題上表現出來的消極態度,鮑格莫洛夫認為其原因是蔣還沒有放棄對日妥協的念頭。從事實來看,蘇方的這一觀點亦非毫無根據。因為直至此時,蔣介石一面在總體上傾向于對日抗戰,一面在和還是戰的抉擇上仍在糾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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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在7月31日和胡適等人的談話中,蔣表示已經決心抗戰,并稱可以維持半年左右。胡適回答說不能停止外交路線,并建議蔣應該同高宗武(外交部亞洲司司長)商量外交方面的對策。蔣當天就接見了高宗武。
8月5日,蔣介石一邊表示為了防止軍隊的動搖不能改變應戰決心,一邊又再次命令王寵惠“以外長資格仍與日方外交官周旋”。7日,蔣介石連續主持討論對日和戰問題的會議,在會上特地提到“蘇聯不遑對日開戰”。當晚,蔣介石主持的黨政聯席會議最終“決定積極備戰并抗戰”,但“一面仍令外交部長相機交涉”。
9日,蔣介石為“使倭不再夢想其與我訂共同防俄條約”而決定與蘇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但由于汪精衛對中蘇締約表示懷疑,蔣在8月12日的日記中又就此考慮“對倭再作一次之討論”。
由上可見,此期,蔣介石一邊主張抗戰且引領國民政府做出了抗戰決定,一邊仍不放棄對日外交解決之努力,并基于對日蘇關系的懸念而竭力避免簽訂中蘇互不侵犯條約。反之,蘇聯也擔心中國一旦失利就會屈服于日本“共同防共”的要求,用蘇聯提供的武器打蘇聯,因此堅持要以締結互不侵犯條約為提供對華援助的前提。
在中蘇兩國各自在對日問題上既欲利用對方又難以信任對方的矛盾之中,雙方最后達成了一個妥協,即在8月21日簽訂《中蘇互不侵犯條約》時,口頭交換如下內容的“永久不得正式或非正式公布”的“絕對密件”作為該條約的附件:
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全權代表于本日簽訂不侵犯條約時,代表本國政府聲明在中華民國與日本尋常關系未正式恢復前,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不與日本締結不侵犯條約。中華民國全權代表代表本國政府聲明,在本日簽訂之不侵犯條約有效之時,中華民國不與任何第三國簽訂任何所謂共同防共條約,該項共同防共,事實上系專對蘇維埃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附帶的此“絕對密件”對中方的影響是十分重大的。
因為,蘇聯的義務只是不與日本締結互不侵犯條約,中國的義務卻是在《中蘇互不侵犯條約》有效之時,不與“任何第三國”締結“共同防共”條約。換言之,由于這一束縛的存在,自九一八事變以來長期在日蘇兩國的夾縫中游弋的國民政府,已經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通過對“抗日”和“防共”問題的曖昧處置(包括忽而突出抗日忽而重視防共)來靈活因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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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中日蘇三國圍繞“共同防共”問題的博弈,也就此在條約層面最終落定。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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