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電動自行車已成為大家
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為生活帶來了極大便利
但隱藏的消防安全隱患
同樣不容忽視
奪命僅需100秒
電動自行車發生故障后30秒內
就會產生明火
燃燒時還會產生大量毒煙
嚴重危害生命安全
若在樓道、家庭、小區門廳等
環境相對密閉的場所起火
極易引發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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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景警示
無論是充電還是停放
稍有不慎就會瞬間爆燃
每一幕都驚心動魄
· 充電過程中爆燃
01
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瞬間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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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店鋪內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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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店鋪二樓露臺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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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店鋪后廚電動自行車充電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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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電動自行車樓道內飛線充電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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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電動自行車樓道內充電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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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中發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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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長時間充電造成電動自行車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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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電池入戶充電發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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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充電過程中發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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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道內充電發生爆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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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動自行車自燃
01
電池在電梯內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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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停放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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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停放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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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行駛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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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行駛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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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使用非標電池在電梯內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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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停放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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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停放中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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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使用非標電池突發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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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行為不僅危及自身
更要承擔法律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六十條個人有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四條過失引起火災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三十七條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電動自行車安全無小事
規范使用、合規停放、安全充電
才能守住生命防線!
牢記安全準則,遠離火災風險
讓每一次出行都安心
每一次歸家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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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成都消防全媒體中心
編輯丨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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