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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禁上樓新規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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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本月起正式施行

明確禁止

電動自行車

進樓入戶、進入電梯轎廂

對違規行為逾期不改正的單位和個人

處5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罰款


新規劃出清晰紅線

禁止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高層建筑電梯轎廂,或者將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在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停放、充電。

明確處罰標準!這些行為禁止!

一、禁止行為

  • 禁止進入電梯轎廂:攜帶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進入高層建筑電梯轎廂,屬于明確禁止行為。

  • 禁止停放及充電場所:高層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室內場所,一律不得停放或充電。

二、高層建筑定義

新規明確高層民用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大于24米的非單層公共建筑(如宿舍、公寓、辦公、商業、醫療、交通、旅游、通信等建筑)。高層工業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單層廠房、倉庫等。

三、鼓勵智能阻車裝置

新規鼓勵高層建筑設置智能阻止電動自行車上樓入戶裝置,通過技術手段阻斷違規行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四、罰款標準

對違規行為,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已經作出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未作出處罰規定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 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新規出臺,管理更有依據

這個規定對清遠市民來說,其實并不陌生。過去幾年里,清遠很多小區已經在推行電動自行車“禁入樓道”的做法,新規的出臺,相當于把大家已經在做的事,用法規的形式明確下來了。


清遠不少小區的電梯內都張貼了“嚴禁電動車入內”的標識。清遠日報記者 彭博 攝

清遠目前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達140萬輛。早在2024年,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就印發了《清遠市既有物業服務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工作指引》,指導小區規范建設充電設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還委托市物業管理協會制定《清遠市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工作指引(2024版)》,把管理工作做在了前面。此外,《清遠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也已列入市人大常委會2026年度立法計劃,準備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作出完整制度設計。

電動車上樓的根本原因,是樓下沒地方充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2024年以來,清遠全市累計新增電動自行車充電端口超過3萬個,利用小區邊角地、閑置空地新建停放充電場所1500余處。僅清城區就累計建成充電接口8.8萬個,其中物業小區接口達4.8萬個。

“以前樓下只有十來個插座,根本不夠用,有些人就干脆把電池拎上樓!笔袇^一小區住戶李阿姨說,“去年小區又加裝了兩排,位置夠用了,基本上很少看到推車上電梯的!庇浾咴诂F場看到,該小區入口旁新建了一排充電棚,棚內整齊停放著二三十輛電動自行車,不少車輛正連著充電插座。

一位物業經理告訴記者,“現在‘新規’出來了,我們管理起來更有依據了,居民也更理解了!

市消防救援支隊工作人員表示,新規實施后,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管理有了更明確的執法依據,接下來會繼續加大宣傳和巡查力度,同時督促物業企業履行好管理責任,把規定真正落到實處。

清遠發布編輯部

來源:新清遠 清遠日報 廣東省消防教育總隊

記者:彭博

編輯:盧蘊琪

校對:肖陽

二審:陳曉茵

三審:卓小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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